金东实验小学入学条件
金东区实验小学是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的一所公办小学,学校地处金瓯路398号,是金东区建区后建设的第一批新型的现代化实验学校。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金东实验小学入学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招生对象
小学新生为年满6周岁的儿童。
二、学区范围
我校的学区内生源指户籍在下列行政村及小区的适龄儿童:楼店、金东、经堂头、凤凰庵(周村)、下王、戴店、东关、下于、山垅头、陶朱路、王牌;蔚蓝海岸、近江枫桥苑、晓郡、保集外滩、原墅、金报留庄、金报江景公寓、江东庭院、金瓯佳苑、邮电小区、戴店小区、金海岸人家、金龙小区、锦绣我家、东景小区、四季东升苑、永顺东苑、东城雅苑、江畔美林湾、宏丰苑、军分区干休所、东孝街道联建楼,共计11个行政村、22个小区。
三、录取顺序
学校按以下顺序逐批录取,额满为止。
1.有房有户。适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法定监护人)的完全产权住房一致的原则确定学区(房户截止时间均到2020年5月31日,从2021年开始房户截止时间均为当年4月30日)。
2.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出生户籍登记就随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且在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按户口所在地确定学区。集体户或户籍中途挂靠的除外。
3.有房无户。适龄儿童的父母(法定监护人)有完全产权住房,但户籍未迁入的,按房产登记时间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4.集体户、投靠户和挂靠户。适龄儿童及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集体户、迁移投靠到直系亲属名下及挂靠在非直系亲属名下的,且在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
5.无房无户。适龄儿童及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有金华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或父母一方参加市区职工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
重要提醒:从2021年1月1日起新购买的私有住房,三年内只接受一户家庭适龄子女入学报名。
四、报名材料
(一)农村户籍:
户口本的'原件及其主页、户主页、适龄儿童本人页的复印件。
(二)城市户籍:
1.户口本的原件及其主页、户主页、适龄儿童本人页的复印件。
2.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具有金华市区非农业户籍(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口本为准)的适龄儿童,其户口与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居住房产一致,并在2019年5月31日前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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