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产评估业务承做情况
上述194宗已获核准或处于正常审核过程中的项目,由43家证券评估机构承做。其中,置入的资产评估业务由38家证券评估机构承做,置出的资产评估业务由22家证券评估机构承接。具体承做情况详见表5。
表5承接项目数量分布统计表
承接项目数量区间机构家数占比累计占比
(20,35] 24.65% 4.65%
(10,20]5 11.63% 16.28%
(5,10]2 4.65% 20.93%
(3,5] 511.63% 32.56%
[1,3]29 67.44% 100.00%
合计 43100.00%
总体来看,评估市场竞争激烈,业务分散,只有少数处于竞争优势地位的大机构承做业务数量多一些,其余大多数机构承做业务数量很少。
(四)评估方法使用情况
经统计,194宗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包括具体评估对象284项(涉及置入资产243项、置出资产41项),其中,276项评估对象为股权或企业整体资产及负债,8项评估对象为债权、固定资产等部分资产。276项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使用情况统计分析如下:
1、方法使用总体情况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常用的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和市场法三种。从表6可知,同时使用两种及以上评估方法的有90.65%;其他9.35%仅使用资产基础法一种方法。考虑到置出资产和置入资产评估目的不同,评估方法方面有一定的差异性,因此,按照置入和置出分别进行统计分析。
置入资产同时使用两种方法的230项中,使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的有181项;使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的有2项;使用收益法和市场法的有47项,与2013年相比,使用比例由11.83%上升到19.75%。可见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仍是目前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企业价值评估的主要评估方法,但收益法和市场法的使用呈现上升趋势。
本文来源:http://www.010zaixian.com/gongwen/zichanpinggubaogao/1914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