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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典故:子产放生

历史典故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导语:子产是第一个将刑法公布于众的人,曾铸刑书于鼎,史称"铸刑书",是法家的先驱者。被清朝的王源推许为"春秋第一人"。下面我们来进一步了解这个历史人物。

历史典故:子产放生

  历史典故:子产放生

  春秋时期郑国有一个贤大夫公孙侨,字子产,心地仁厚。他常济贫并救人于危难,喜欢行善,特别是从不杀生。

  一天,一个朋友送给子产几条活鱼。这些鱼很肥,做成菜肯定是一道美味。子产非常感激朋友的好意,高高兴兴地收下了礼物,然后吩咐仆人:“把这些鱼放到院子里的鱼池里。”他的仆人说:“老爷,这种鱼是鲜有的美味,如果将它们放到鱼池中,池里的水又不像山间小溪那样清澈,鱼肉就会变得松软,味道也就不会那么好了。您应该马上吃掉它们。”子产笑了:“这里我说了算,照我说的做。我怎么会因为贪图美味就杀掉这些可怜无辜的鱼呢?我是不忍心那样做的。”仆人只得遵照命令。当仆人把鱼倒回池中时,眼见鱼儿悠游水中,浮沉其间,子产不禁感叹说:“你们真幸运啊!如果你们被送给别人,那么你们现在已经在锅中受煎熬了!”

  形容人心地善良。孔子称赞子产:“有仁爱之德古遗风,敬事长上,体恤百姓。”子产因其聪明和善良,而被人们传诵至今。“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不要因为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善事就不去做,也不要因为是一件很小的坏事就去做。因为生活其实就是由这些小事堆积形成的。更重要的是,这些小善和小恶会成为日后那些大善和大恶的基础。人人都应该存有善念,心中有善就会觉得生活很充实。人的行为都要符合道德的准则,要对的起自己的良知,这是实现自己的生命价值的前提条件,这也是一种人生的哲理。

  人物简介:

  据记载,子产出生于郑国的贵族家庭,他的父亲子国是郑穆公的儿子。子产少时就很聪明,有很成熟的政治见解。郑简公十二年(公元前554年),郑人立子产为卿。执政二十三年。郑定公八年(公元前522年),子产卒。 <贾氏说林>载:子产死,家无余财,子不能葬,国人哀亡。丈夫舍玞佩,妇人舍珠玉以赙之,金银珍宝不可胜计。其子不受,自负土葬于邢山。

  孔子听说后,曰:“古之遗爱也。”现有墓,位于河南省新郑市西南17公里陉山顶上,墓冢高约5米、周长约50米。据<新郑县志>载:“子产墓累石为方坟,东有庙”。1987年3月4日,郑州市政府公布为郑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子产对当时国际国内形势的判断是:“国小而逼,族大宠多。”子产从政后,在郑国进行了内政改革,整理田制,整顿贵族田地和农户编制,承认土地私有,按田亩征税等等。接着,他又用200多斤铁铸造了一只鼎,把新制定的刑书铸在鼎上,放置于王宫门口,让百姓都知道新刑法。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刑鼎。子产推行法治,宽猛相济,安抚百姓,抑制强宗,保持国内政局长期稳定。不毁乡校,以听取“国人”意见。对外进行了一系列外交活动,维护了郑国的利益,使郑国免遭兵革之祸。子产“知人善用,择其能者而使之”,为政数十年,政绩显赫。《左传》 :为相一年,竖子不戏狎,斑白不提挈,僮子不犁畔;二年,市不豫贾;三年,门不夜关,道不拾遗;四年,田器不归;五年,士无尺籍,长期不令而治。

  子产的思想接近于孔子以前的儒家思想。子产具有人本主义的思想,强调人事,但也不否认鬼神。提出“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在子产看来,人道先于天道,天道可以存而不论,人道则不能不察。他还提出了人性观念,认为夫小人之性,衅于勇,啬于祸,以足其性而求名焉者。这是中国哲学史上探讨人性问题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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