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我懂事起,就知道爸爸、妈妈在辽宁北票办了一家食品厂,生意很兴隆。我打小就跟着他们从老家——青田,千里迢迢来到那里。
那时候,我还在上幼儿班。可每月爸爸都在接我回家时,领着我到地税局缴一次钱。我好奇地问:“爸爸,我们又没有欠他们的钱,你为什么经常来这儿交钱呀?”
爸爸说:“孩子,这叫税收,规定每月上缴一次。你现在还小,长大了,自然会知道的。”
后来我入了学,随着时间的流逝,进入了三年级,而后又转回到家乡青田实验小学学习。
一天,老师发了一本《小学生税收知识读本》。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国家是一个“大家”,政府就是这个大家的“管家”,它要管理国家的方方面面。为了维护社会安定,需要警察;为了教育好下一代,需要有学校;为了人们交通方便,需要公路、铁路……这些就叫“社会公共需要”。要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国家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而政府本身没有钱,国家根据法律规定,通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从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收入中收取一部分钱款和实物,这就是税收。我还懂得,纳税是公民的一项法定义务,也是公民为国家为人民作出的一份应有的贡献。哈哈,我现在总算明白了爸爸为什么每个月都按时去地税局缴钱了。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家办的食品厂规模也在渐渐地扩大。员工从以前的3人,发展到现在的30多人。厂房也从原来租借来的地下室,到现在自己购买的2000多平方米的厂房。去年,厂里还买来了一套是现代化的流水生产线,生意越做越红火,食品也畅销整个辽宁省。这——一切都变了。
可唯一不变的是爸爸坚持每月去地税局缴税。依法纳税是我们家不变的承诺。
指导师:梁允娇注明:本文曾在县级税收征文比赛获得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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