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武侯区积分入学办理指南
积分制入户采取的是设定分值,达到分值的就可以入户,积分制入学采用的是“总量控制”形式,各镇街根据自身的学位实际,向社会公布当年的供给数,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成都武侯区积分入学办理指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积分办理
1、申请人(积分达11分及以上的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3、申请人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5+2”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纳税相关材料(免于纳税需提供《核定定额通知书》)。
4、现场核验积分信息(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在武侯区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低于1分)。
重要提示:
1、申请非毕业年级转学,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学籍证明需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网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信息)。
2、各街道便民中心可以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现场打印社保信息单、房屋租赁备案凭证。
3、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办理对象
申请在武侯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含被监护人,下同),适用本实施细则。
本文所称流动人员,是指户籍不在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以下简称“七城区”),而到“七城区”务工,在武侯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持有人以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的人员。
三、材料办理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或《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回执》);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3、申请人与“七城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七城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材料);
4、截止当年5月31日,申请人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的清单(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止当年5月31日,申请人已在武侯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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