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安全生产通知
“五一”假期即将到来,为了更好地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必须通知到位,以下是关于五一安全生产通知,欢迎阅读!
篇一:五一安全生产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平山街道办事处,巽寮、港口管委会,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XXXX年“五一节”即将来临,我县旅游进入旺季,人员出行量增加,各种活动频繁,安全生产任务更加繁重,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高发期,安全生产工作压力增大。根据国务院、省、市关于切实做好“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我县正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际,现就切实做好“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镇(街道、度假区,下同)、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强化行政领导负责制,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切实加强 “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专题研究和部署,结合当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制订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全面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督查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安全稳定
(一)县交通运输、公路、交警等部门要对剧毒物品、爆炸物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准运制度执行情况等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加强路面监控,严厉查处机动车超员、超速、超载、超限、酒驾、不按线路行驶、无牌无证以及摩托车违规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路面危险货物违规转卸装载行为。县交通运输局要重点督查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公路危险路段以及以桥梁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县公路局要加强对国道、省道的标牌、标识的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县消防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宾馆、酒店、商场、市场、影剧院、网吧、卡拉OK厅、舞厅、车站、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和重点火灾隐患单位的监控和整治。对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要立即责令其停业,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三)水上交通安全工作重点抓好水上安全的监督管理。县交通运输局、海洋与渔业局、惠州XXXX海事处等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各类船舶、渡口、码头丶海城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排查,严禁无证船舶、缺乏救生设施和超载船舶营运,严禁无证驾船,确保航道安全畅通。
(四)要进一步加强对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检查。县国土资源局要严肃查处矿山的非法开采行为,县安监局要对各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责令停产整治,确保“五一”期间不发生安全事故。
(五)县水务局要加大对电站建设工程及病危水库的监管。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小水电站在建工程,要及时督促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立即停产整顿。对病危水库的储水位要严格监控,确保万无一失。
(六)县旅游局要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的管理,着重加大对滨海旅游场所设施、设备的检查力度,对旅游设施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要立即停止使用,确保游客安全。
(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卫计局等单位要加大节日期间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力度,认真组织检查,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八)县安监部门要加强对玩具制造、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制鞋业等行业领域职业卫生安全监管工作。要严厉查处违规生产和使用“三无”粘胶剂行为;检查企业粘胶剂台账建立情况;企业员工个人健康体检档案建立情况;员工接受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情况;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急性职业病应急救援预案等情况;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监测、通风系统设施等情况。县卫计、人社、公安、市场监管、质监、综治办、总工会等职能部门及各镇要根据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九)XXXX供电局要加大对发、输、供电设备、设施的安全排查与隐患整改力度,确保节日期间正常供电,严防事故发生。
(十)县住建局要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管理。施工作业场所必须严格按有关标准加强现场防护,要深刻吸取东莞“4.13”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对井字架、高层建筑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和模板工程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大型施工机械安全性能的重点监控。
(十一)县教育部门要做好节前节后校(园)车运送学生的交通安全,严防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二)要做好由自然灾害或地质灾害引发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县气象局牵头做好自然灾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县国土局牵头做好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县住建局、农业局、水务局等相关单位配合,严防因自然灾害或地质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十三)县质监、林业、文广新、市场监管等单位要分别开展特种设备、森林防火、工矿企业、商场、市场安全的专项整治活动,确保“五一”期间安全稳定。各镇要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和事故专报制度,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各镇、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工作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安排专人值班,并有一名领导负责带班,及时掌握安全动态。要确保信息、联络畅通,遇有紧急、重要情况或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错报。请于5月10日前将“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县安委办。(联系人:张超勤,电话:xxxxxxx,传真:xxxxxxx)。
XXXX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XXXX年4月15日
篇二:五一安全生产通知
委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五一”期间全市农业生产安全形势稳定,坚决防范重大事故发生,结合我委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各处室、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召开专题会议,对安全生产重要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要求。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统筹调度,要强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确保事有人做、责有人负。
二要加强“五一”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各科室、各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值班值守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对“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工作作出统一安排,并将值班值守安排情况上报市农委办公室。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必须安排熟悉业务的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严防脱岗、漏岗,严禁外聘、退休以及收发室打更人员代替应急值班值守。市农委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将通报批评。
三要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置。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针对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一步研究制定、细化完善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科学应对、妥善处置各类事故。要切实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遇有事故按有关规定第一时间报告,坚决禁止和严厉打击瞒报、谎报、迟报行为。因措施不力、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而引发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事故后因瞒报谎报迟报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特别要严厉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于5月4日报市农委办公室。
联 系 人:郝慧
联系电话: XXXXXXXXXXXX
信箱:XXXXXXXXXXXX
XXXX市农业委员会
XXXX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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