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共享单车规定
为促进本市共享自行车健康有序发展,倡导市民绿色低碳出行,近日,上海出台共享单车规定,下面是相关内容,供大家阅读参考。
上海将从产品质量和服务规范两方面对共享单车发展提供有效的技术基础保障。日前,上海市质监局组织该市自行车行业协会,联合国内共享单车主要产地自行车行业协会共同完成了《共享自行车服务规范》《共享自行车技术条件 第1部分:自行车》《共享自行车技术条件 第2部分:电动自行车》等系列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共享自行车是新出现的经济业态,其发展速度超乎想象,作为实现大城市低碳、节能出行的新生事物,在较短的时间内迅速发展。据统计,上海的共享单车投放量已经超过45万辆,注册用户达到450万。与此同时,共享单车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管理不规范、车辆自身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
从2016年开始,上海市质监局就关注到共享单车这一新生事物的发展。为了促进共享单车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该局及时指导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开展了共享单车相关调研工作。调研发现,目前市场上投入使用的公共租赁自行车既不属于生产加工活动,也不属于销售活动,因此不在产品质量监督范围内,产品质量难以保证,共享单车的发展急需规范和解决。调研最终确立了通过行业协会组织制定和实施关于共享单车的产品和服务等系列团体标准、以市场主体自律和良性竞争为主要途径来推动共享单车规范发展的思路。
共享自行车服务和技术条件3项团体标准是建立在对共享自行车风险评估基础上的。主要解决了以下问题:
自行车不能带人骑行,共享自行车更不能,共享自行车要从结构上来保证这一目的实现。一些关键零部件质量要求需高于国标,由于共享自行车使用和停放都在室外,用户素质参差不齐。因此,对车架等关键零部件质量需高于国家标准的要求。
为了应对室外环境停放,共享自行车需提出特殊质量要求,保证共享自行车的使用稳定性,共享自行车使用的紧固件必须加大旋紧力矩和提出防松要求,以及对一些零件提高防锈要求、一些特殊零件提出防水要求。
刚完成的标准对共享自行车的特殊零件提出了要求,包括锁具、实心轮胎、整体车轮等。同时明确共享自行车必须具备卫星定位和互联网运行功能,使运营商可以观察共享自行车运行情况、提高服务质量,并使故障车辆能得到及时修理,各运营商互通共享自行车信息,政府能够实现监管的技术保障。同时,对说明书的表达方法提出要求,通过互联网运营的共享自行车,只有使用租借方法的提示,而对使用者的注意事项几乎没有涉及,这就为使用者的安全和运营商经营带来很多风险。因此,要规定互联网状态下说明书的表达方法和具体内容。
目前,全国首个依托区域协作制定的《共享自行车服务规范》《共享自行车技术条件 第1部分:自行车》《共享自行车技术条件 第2部分:电动自行车》等3个共享单车团体标准已经完成编制工作。其中,产品标准主要针对共享单车产品质量和安全要求,不但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还根据共享单车特点增加了车辆维修要求和报废时限要求,实现共享单车产品质量全过程管理;管理规范包括平台建设、运营要求、设施设备维护要求、计费方式、押金管理、投诉举报使用人诚信体系管理和使用者伤害赔偿等内容。希望以团体标准为依托,有效引导和规范共享单车企业市场行为,形成共享单车规范管理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为共享单车规范有序发展奠定技术基础。
附:
上海市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指导意见
为促进共享自行车健康有序发展,倡导市民绿色低碳出行,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上海市交通发展白皮书》、《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和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12〕13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功能定位
共享自行车是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平台,由经营企业投放车辆,为市民提供日常短距离出行和对接公共交通等主要功能的自行车租赁服务。
(二)发展思路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交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引领,以优先满足短距离出行和对接公共交通需求为导向,鼓励支持共享自行车发展;以合理配置城市公共资源为主导,以规范企业市场经营活动和维护城市环境为重点,汇聚政府、社会、企业等多方力量,规范引导共享自行车有序发展,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结合本市城市发展规划、公交优先发展战略、道路通行条件和交通安全状况,本市不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
(三)基本原则
一是积极引导。秉持开放包容态度,优化行业发展环境,激发企业技术创新,强化慢行交通设施规划建设和完善,倡导市民文明骑行停放。
二是强化安全。确保自行车车辆安全性能状况良好,建立健全骑行保险理赔机制,强化网络信息安全监管,加强用户押金风险管控。
三是注重有序。发挥市场配置作用,强化车辆运行调度和停放秩序的企业主体责任;综合城市设施承载力和出行特征需求,加强动态监测,保证投放有序。
四是加强协同。发挥政府、社会、企业资源优势,强化政府统筹兼顾、社会自律自治、企业规范服务的作用,市加强指导协调,区强化属地管理。
(四)各方责任
政府:市级负责制定共享自行车发展政策文件,编制慢行交通系统总体规划和道路非机动车停放点设置技术导则,指导区域慢行交通及配套设施规划建设和各区政府开展相关工作。区级结合属地实际,负责规范共享自行车发展的具体管理工作,编制区域慢行交通系统和非机动车停放点设置规划,建设完善非机动车通行网络、停放点等慢行交通设施,动态监测并指导区域车辆有序投放,做好非机动车停放点的日常管理和违法骑行、违规停放的执法管理,并对企业服务实施监督管理。
企业:承担自行车租赁服务与管理的主体责任,科学制定投放计划,开展车辆安全评估并保证质量安全,建立车辆管维机制,及时保养维修车辆和召回报废老旧车辆。配备管理力量,做好现场停放秩序管理和车辆运营调度,及时清理违规停放车辆和处理用户投诉。加强信息平台建设,保证网络信息与用户资金安全,管理约束用户行为,及时提供相关共享信息数据,并接受政府的服务监督。
用户:在使用共享自行车过程中,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服务协议的约定,做到文明出行、安全骑行、规范停放,爱护共享自行车和停放设施,并自觉接受企业的信用约束和公安、城管等相关执法部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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