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部分区积分入学申请条件
积分入学是指为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外来流动人员入户、子女入读公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广州部分区积分入学申请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天河区
(一)申请人截至2016年5月1日前连续不间断在天河区同一地址居住满五年。
(二)申请人必须提供下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申请人及随迁子女户口本。
2、连续满五年的居住证明(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及街道备案登记证明)。
3、申请人连续满五年的广东省居住证(或有效期内的暂住证),且居住证与居住证明上的地址完全一致。
4、申请人居住地街道出具的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5、申请人连续3年在天河区劳动就业并在人社部门备案的聘用合同(无备案者还需提供用人单位的广州市就业登记表);个体经营者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6、申请人连续五年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提供由广州市区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社保缴费凭证)。
7、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提供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明(含计生证、婚育证等),并由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加具意见和盖章)。
8、申请小学学位的随迁子女,必须是截止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未满7周岁、尚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海珠区
(一)以父(单方)或母(单方)条件参加积分申请。
须同时满足4个必备条件,并通过6个积分条件参加积分排序。
提交的材料需属同一方。
1、必备条件:
(1)至截止日期,申请人的父(单方)或母(单方)连续持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满5年,且在我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居住满5年,且参加积分申请时仍在本区居住;
(2)至截止日期,申请人的父(单方)或母(单方)在本区有合法稳定职业连续满5年,且参加积分申请时仍在本区就业;
(3)至截止日期,申请人的'父(单方)或母(单方)在本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均连续满5年;
(4)申请人的父母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申请人属于政策内生育。
(二)以父母(合法监护人)双方条件参加积分申请。
须同时满足4个必备条件,并通过6个积分条件参加积分排序,父母双方材料需同时提交。
1、必备条件:
(1)申请人的父母双方至截止日期,均连续持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满3年,且父母双方(合法监护人)在我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居住满3年,且参加积分申请时仍在本区居住;
(2)申请人的父母双方至截止日期,均在本区有合法稳定职业连续满3年,且参加积分申请时仍在本区就业;
(3)申请人的父母双方至截止日期,均在本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连续满3年,且在本市参加工伤保险连续满3年;
(4)申请人的父母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申请人属于政策内生育。
荔湾区
在居住地对应地段的试点学校申请学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入学申请书;
2、户口簿;
3、适龄儿童的合法监护人在居住地对应地段试点学校连续居住满五年的广东省居住证证明、该固定住址的证明(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租住房屋的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租赁合同,所租房屋应为本人唯一居住地);
4、适龄儿童的合法监护人在广州登记务工就业或合法经商的有效证明;
5、适龄儿童的计划免疫接种证;
6、适龄儿童的合法监护人在广州市连续五年缴纳社保的证明。
南沙区
申请积分入学的条件:
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并在广州市内具有稳定职业、稳定住所、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的非广州市户籍(含广州市辖下11区)人员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入学子女。
增城区
申请积分入学的条件:
1、在我区连续居住并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满5年。
2、有稳定职业。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居住证持证人的随迁子女。
由区教育局以辖区内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学位(以来穗人员持有的《广东省居住证》作为“在我区连续居住满5年”的证明材料,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
持有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来穗人员(从2018年起,必须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满1年”须连续计算,计算居住证年限的截至时间为当年8月31日)可通过计算积分方式为其适龄子女申请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辖区内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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