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身疙瘩的孔雀断然是有碍观瞻的,想想,除了羽毛的万千华丽,它也只有姿态了。
孔雀的姿态是不是与世俱来的,这当然无从知晓了,除非亲眼看见一只“乳气未脱”的小孔雀从蛋里昂首走出来,不然我们又怎能对它们妄自定论,罢了,罢了,全当它没有这天赋罢!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这是一只怎样的孔雀,在遍地羽毛前,它是一只昂首傲视群雀的“花魁”,还是一只默默无闻地仰天长叹的出世者?抑或一只低眉颔首的自卑鸟?
昂首曲项,仰视,平视的差别我们是看不出来的:我们理解的骄傲是无视自己,所以第三种孔雀正迎合了无视高处之人的骄傲,而人们大多不知,这些“二等”孔雀的骄傲是它在孔雀世界中的卑微给的,因为他们只顾着关心“花魁”去了!
由此,孔雀“铩”羽的原因可能有以下三种:过于美丽的而将美当作了身外之物,普通的想借机显示些不同之处,过于普通的倒不觉皮毛之珍贵,便索性脱了去。
冯先生看见的当然是第一种,自然这可以称作孔雀的洒脱,前后反差愈大,改变就愈大吧,如果美丽的孔雀愿意展示它天生的昂扬姿态,那皮毛莫道是肤浅罢。次种尚且可唤作是“仰望型“孔雀,其美则在于独辟蹊径的“骄傲”,稍显刻意,却足够出众,末种的自卑倒以低姿态赢了别者的争奇斗艳,淡泊安然之美也不赖呢?
也许我们尽力地用人的思维方式去解释孔雀的行为是一种微谬,但不得不说的是:内心深处的美丽远比皮毛更洒脱。
敢于放下别人认为美的皮毛余下的便全数是心灵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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