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作文我喜欢的沈从文
喜欢沈从文,无关他著名的作家身份,无关他的名著小说,也无关他成功或是失败,只关乎他的青少年时期,他的美丽家乡——湘西。
沈从文,在他的有生之年所取得的地位和成就是很瞩目的,是一位不可多得的天才作家,我们后世人应该尊称一声沈老先生。可是,在我的脑海里,他只是一个贪玩的小男孩,有点与众不同的小伙子。因为,他离开湘西去北京时才刚满二十岁,而我所喜欢的沈从文是在湘西里的`沈从文,所以,他在我心目中永远都是神奇特别的小伙子。
沈从文出生在没落将军家庭,祖父官至贵州提督,相当于现省军区司令。因祖父死得早,没有留下孩子,沈从文父亲便过继到祖父家。也正因为祖父死得早,沈从文父亲并没有如愿变成祖父那样的大将军,家境日益没落。有人以为,像很多古时名门望族那样,家族没落后,会有子孙发奋读书,崛起重振门楣,才有了我们所知道的沈从文。要是真的这样认为,那就大错特错了。
从文从不爱读书,最爱玩。他不懂为何要到书塾里,摇头晃脑地背那些四书五经,更不懂背了这些书有什么用处。于是逃学就成了他整个求学阶段所做的唯一一件事。逃学的时间他干什么去呢?这个可爱的孩子真的很可爱!他先把书篮藏到一些庙里的佛像后面,为的是怕别人识别他是逃学生。然后他就从城南逛到城北,再由城西穿到城东,要么看老婆子磨针,要么看打铁佬打铁,要么看妇人织篓子;一会爬上人家的果树上摘果子吃,一会下河里游泳抓鱼,一会到城墙边抓蛐蛐;时而傻傻地看工人染布,时而看看豆腐是如何磨成,时而去帮别人磨刀;他孰知烧窑的味道,懂得宰牛的程序,晓得大黄喉蛇的鸣声......在他小小的脑袋瓜里,熟知乡间市井的一切什活,了解一切作坊的工序,他觉得这些都比读四书五经强多,有趣好玩多了。逃学的后果免不了受到惩罚,在书塾里对着孔老夫子图像一顿挨打,一边受打一边想着那许多有趣的事物,都不觉得痛;回到家里关黑房子一关就几个时辰,他满脑子筹谋的是明天要去哪里玩,想着想着时间就过去了。如此童年,任谁不羡慕不欢喜,我是极喜欢的。
他爱游泳,哥哥来抓他,把他放在河边的衣服收没,他便等天黑了用藤蔓遮身跑回家;下次,哥哥再来抓他时,他早把衣服藏好了;哥哥在河里寻找他身影时,他早捏着鼻子躲到水下面去了;等到回家时,在必经的路口被哥哥逮到时便乖乖顺顺地自己跑回家去领罚,免去被哥哥揪衣领的难堪。他爱玩水,下雨天,别人躲开街上的积水走,他穿着布鞋故意踩踏积水,踢起来玩,家人唯有下雨天给他穿雨靴,结果,他把雨靴脱了继续玩,秋天的季节那么冷,只有他不知冷为何物。他爱看大人之间的决斗,有时自己也和同龄人格斗一场,一把自己削好的竹匕首就像是英雄的宝刀傍身。爱凑热闹,法场处决犯人,他总要赶上看那 “精彩”一刀。就连是死人下葬,他也要看看和自家的风俗有什么不同。甚至,他还迷上了的刺激,把买菜钱拿去返本,被哥哥用鞭子打得伤痕累累也不怕。 这样的他,家人对他可谓失望透顶,体面的亲戚们更对他纷纷摇头。
其实,这是他探知外面精彩世界的一种方式,而且他迷恋于与大自然亲近的一切,也热衷于人们日常生活的一切人事活什。他不会去分辨它的好坏,也不去评估善恶,只知道自己内心的欢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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