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儿童小说除了一般小说的特点之外,还有其自己的特点,即反映儿童成长的各个不同年龄阶段中一般的、典型的、本质的心理特点和性格。主要有下面三个特点。
一、主题积极鲜明而有针对性
主题是作品的灵魂,它统帅着作品的一切。作者在创作小说的过程中,一定要明确主题、把握主题,不能含糊不清、犹豫不决。儿童小说由于它的特定对象,尤其应有鲜明、积极的主题。因为儿童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他们对外界事物的感知、理解和判断处在由简单到复杂、由表象到本质的渐变时期,思维正处于由单一到繁复的过程中——他们的思想水平、理解能力和阅读水平还没有完全成熟。所以儿童小说的主题不能过于含蓄、隐晦、模糊。同时,因为儿童文学担负着对下一代的思想、知识、审美等方面的教育责任,所以,儿童小说的主题也必须是比较积极、鲜明和有针对性的。
二、题材广泛、深刻而有选择性
儿童小说同其它儿童文学样式一样,都是以反映和儿童相关的社会生活为主。社会生活内容的无比多样性和丰富性决定了儿童小说的题材也应该是丰富多彩的。中外著名的儿童小说题材及其范围都是很广阔的。作家的笔触深入许多领域,描绘了处于不同时代、不同民族国家的儿童生活。
儿童小说虽然以儿童生活为主要题材,但是为了开阔儿童的眼界,为他们塑造可效仿的形象,成人生活题材也应在儿童小说中有所反映。事实上,儿童生活与成人生活往往是联系在一起的。作家在反映这一类题材时,如果能以儿童眼光描绘成人生活,写作方法切合儿童心理,富有儿童情趣,同样也能受到儿童的欢迎和喜爱。
然而,儿童小说的题材具有广阔性,同时也存在着有所选择的课题。少年儿童对是非善恶美丑的判断常常从表面出发,辨析力毕竟较弱,易于被复杂现象所迷惑。因而,儿童小说创作绝不能“百无禁忌”。作家必须审慎地选择、剔抉材料,不能因为强调自己的意念、观点和感受,而忽视对儿童小说题材的鉴别分析、整理加工。事实上,对一般小说可以适用的题材未必能原封不动地用在儿童小说中。如凶残恐怖的题材就不适宜写进儿童小说,至于那些淫秽色情题材更为儿童小说所排斥。儿童小说题材有所选择,也并不是说只能选择那些表现光明快乐的东西。儿童也同样生活在复杂的社会中,社会的阴暗面、生活中的一些消极丑恶的现象和各种矛盾也诉诸他们的感官,引起他们的思考,使他们产生喜怒哀乐的情感。为了引导儿童正确地认识生活、对待生活,应该选择那些表现光明快乐的东西,但也不应该回避和掩饰生活中的丑恶。问题不在写什么,而在如何写。揭露生活中的假、恶、丑,是为了对其进行鞭挞、批判,让正气压倒邪气,唤起少年儿童与之进行斗争的勇气。但必须注意,写这类题材时,一定要恰当地掌握分寸,不能使少年儿童感到消沉、压抑,甚至丧失生活的信心和勇气。儿童小说题材有所选择,也不意味着要把现实生活反复“过滤”到纯而又纯的程度之后,才能写给儿童看。比如,历来儿童小说把爱情题材视为不可涉足的禁地,写男女儿童之间的关系,只能写“友谊”,不能写“恋情”。实际上,早恋在一些儿童中间存在是一种现实,在儿童小说中反映这一现实问题,是对题材开拓的新的探索,作家们毋需回避,人们也不必大惊小怪,应该允许作家尝试、探索,在创作实践中寻求这类题材如何发挥对儿童思想情操的教育、认识与熏陶的作用,及其艺术表现的途径。当然,如果一窝蜂地都去写这类题材,那也是不足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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