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真正离开时,才会意识到这里是家,想家,谓之家乡。余光中说:“乡愁是一湾浅浅的海峡,我在这头,大陆在那头。”虽然我依旧身在故土,却也在心中怀了淡淡的乡愁。
古往今来,家乡是文人们谈论的亘古不变的话题,故乡之思,永远是游子们的至诚情怀。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北京人,自然对北京有份难舍的情怀,而我却觉得北京越来越失去了它本来的面貌。
记得小时候,我最大的乐趣就是叫上胡同里的朋友们出去玩。“玩”似乎是所有人童年中永远的主题,不像现在的电脑游戏,那时的玩乐总是少不了形形色色的昆虫和随处可见的泥巴。
总经常去做的就是和爷爷一起去粘知了,在北京人的嘴里,知了又叫“伏天儿”、“大马猴”。六月末是知了最好捉的时候,还没有羽化幼虫刚刚从雨后的泥土里爬出来,顺着杨树的树干找,就能拎着个袋子收获战果了。到了盛夏,就拿着两根竹竿子绑在一起,在头上抹上胶,对着知了的翅膀猛地挥下去,一粘一个准儿。也有时好不容易寻着叫声发现了猎物,却又让它飞了。
粘回家的知了都放到了屋里的花盆中,没过几天便都过了油锅,被端上了餐桌。我开始还觉得很伤心,可后来知道蝉是害虫,也就觉得无所谓了,但那炸得金黄酥脆的知了,我却一次也没有吃过。
再后来比我年纪还要小很多的表弟们能走路了,双手刚是一碰到地面,便被长辈们急急忙忙地搀扶起来,一边帮他掸着根本就不存在的灰尘,一边念叨着那么脏,别碰。我想起小时候在土堆上度过的夏天,耸了耸肩。
我的太爷在我小学没毕业时就去世了,但他的形象却在我的记忆中一直鲜活。
太爷的院子里种着一棵柿子树,树下放着一把藤编的摇椅,而太爷总是阴沉着一张脸坐在摇椅上,一坐就是一下午。
最开始,我站在院落的门口,并不敢进去。太爷睁开眼睛,冲我招了招手,我这才踏进院门。
秋日的风带着些许寒冷,我坐在太爷的腿上,望着枝头稍稍挂红的柿子忍不住抖了抖、太爷见状,用盖在腿上的毯子把我裹起来。一双带着老茧,满是皱纹的大手抓住了我的双手,那上面满是岁月留下的'痕迹。
“一年好景君须记,最是橙红橘绿时。”
就在那个深秋的下午,太爷把这句诗念给了我。那时年龄尚小,并不明白这句诗的意思,只是觉得念起来很好听,而后来我一记就是十年。
已是风烛残年的太爷很快就倒下了,就像北京的冬天,毫无征兆的倒下了。我望着他那浑浊的双眼,害怕的抓住妈妈的衣角。
太阳下山时,太爷的手也凉了,我站在床边痛哭流涕,我知道我再也见不到太爷了,再也不能在他的怀抱里听他给我读书了。
后来,那条胡同被拆了,一条高架桥重新占据了那个地方。我觉得就连我的童年也随着轰然倒塌的旧墙一起崩塌了。
故乡不是什么高深的词语,只是那些人,那些回忆还在那里,当你回头时,它就在你的记忆深处,撒发着不可磨灭的光芒,你能在那细微的光芒中感受到丝丝缕缕的温暖,这就是故乡。
什么都没变,又好像什么都变了,只是没了那“一年好景君须记,最是橙红橘绿时”的光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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