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读书笔记作文汇总7篇
读完某一作品后,你有什么体会呢?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书笔记了。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书笔记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书笔记作文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书笔记作文 篇1
在地下艰苦奋斗十七年,换来的只有一个夏天,它为什么,就只为了繁衍后代吗?不,它是为了自已而活!
------题记
蝉是一个很小的动物,每年夏天,它都会出来,知知不倦地唱着使人烦厌的歌。人们啊!你们知道你们所看到的蝉,是经历过怎样的磨炼才能飞上树梢,唱着它们胜利的凯歌吗?
不同种类蝉的幼虫在地下生活的时间不一样,有3--5年的,最长的是17年。17年啊!朋友们,这对于过着多姿多彩生活的我们来说,已经很长了,大家换位想一下,在一个满是泥土的黑暗世界里,没有玩具,没有快乐,甚至连自已的父母是谁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能坚持17年之久的等待,也只有蝉了。终于昂立在树梢上的蝉是那么小,歌声却是那么的响,不畏惧人们对它歌声的讨厌,竟响彻了一个夏天!
看到这儿的朋友一定会想问,蝉这是为什么呢?一直到生命终了,它留下了什么痕迹呢?它何曾留下像游丝样的痕迹呢?只不过是聒聒声罢了。那它用十七年的等待,换来的评价,就只是聒聒声吗?不!蝉它很快乐,因为它是为自己而活的!它是为了生命的延续而活的!哪管是90年、90天,都不过要好好的活过。
写到这儿,我陷入了沉思。良久,我从蝉的身上懂得了一个令我受益一生的道理:无论生命长短,为了自己,都要好好地活着!
读书笔记作文 篇2
最早看俗世奇人,是在高中时候的阅读题中。于一片程式化枯燥无味的文章中,看见了一篇清流一般的风趣文章,于是暗暗记下了文章末尾冯骥才先生的大名。后来上了大学,渐渐忘了这件事。直到前段时间群里提起,于是又兴冲冲找来看。
《俗世奇人》是一本神奇的书,虽然是薄薄一本,却住下了整个天津卫。每篇文章就介绍了那么一个人的那么一件事,却又好像记下来他长长的一生。每一个人都是历史长河中毫不起眼的小人物,却又像帝王一般活出自己的精彩。
我想,冯骥才先生有一双怎样敏锐的眼睛,又有一支怎样锋利笔尖,明明只是千百来字,笔笔精准传神,这个人的性子模样跃然纸上。清末民初的年代,山河破败,战火纷飞,人人自危,哪有功夫去管别人的事。偏偏有这样一个人,不去管世事纷扰,专门写这些小人物的百态。
其实这样看着,也是有些许感动的。信息获得这么方便的今天,接触到的资讯总是那些赫赫有名的人,乔布斯,雷军,李笑来,诸如此类。我们有了比那个时代的人更多的机会接触的这些楷模的信息,他们的光环被无限放大,于是不知不觉,看着别人的成功渐渐滋长出浮躁,好像我们不如这些牛人厉害,我们的人生就一无是处,从而忘记了小人物的一生也应当是精彩的一生。
刷子李不过是个油漆工,但凭刷技好,就成了无可替代的传奇。苏七块不过是个医生,却因为自己的原则和行医救人的心肠,让人津津乐道。好嘴杨巴是卖茶汤的,没什么让人佩服的气节,只是一张伶牙俐齿的嘴,也让人拍案叫绝。
他们放在工业化社会的今天,不过是千千万万底层人民的一员,离中产阶级甚至都尚有一段距离。放在励志鸡汤的宣传中,这些俗世的`奇人们,理应当焦虑起来奋斗起来,怎么能活得那么不疾不徐悠然自在。
也许这就是社会结构改变的一个悲哀,人们越来越像一个集成化生产链的一个螺丝钉,在一个分工很具体的岗位上做着程序化的工作。
然而不得不承认,只有这样高度分工合作,才能以更加高效的方式生产,才能够让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的生活质量才能显著提高。小农经济和小手工艺人的生产模式已经不适合今天的社会了,那些俗世的奇人们,已经没有多少可复制性。
这本书的最后一个故事,《快手刘》,作者写了一个不同于以往故事的结局。快手刘年轻时可以变出神乎其神的戏法儿,作者后来回到家乡时,看到垂垂老矣的快手刘,只能变出错漏百出的戏法儿。他变得消瘦笨拙,曾经引以为傲的手艺,显得那么滑稽和悲哀。这样的结局,似乎也印证着小手工艺人的衰落。
这一个个手艺人,兴盛时如同山壁上俊秀的松树,傲立于天地间,衰微时如同枯木坠落。我神往于那个时代的传奇和浪漫,却也庆幸我活在今天。
虽然他们只是那个动荡年代的小小幸存者,不曾在历史舞台上扮演过什么厉害角色,但也或多或少精彩地走过自己的一生。
借着这样一本有意思的书去往天津卫游历一番,合上书,我依然活在我所在的时代里。我想我能做的,就是脚踏实地,戒骄戒躁,少喝鸡汤多吃菜,安安静静做好自己的事,努力把一颗螺丝钉的日子过出一颗螺丝钉的精彩。
读书笔记作文 篇3
《农庄男孩》主要讲的是:在纽约北部一个又大又美的农庄里,亚尔曼和他的家人在这里快乐的生活着。春天他们一起播种玉米,种土豆;夏天他们给玉米地和土豆地除草;秋天里她们辛劳的收割庄稼,过快乐的丰收节;冬天到了,大雪厚厚的,可以滑雪橇,帮爸爸去拉冰块,把树林里的树枝拉回家。妈妈什么都会做,肥皂、蜡烛、牛奶酒、织布、做衣服、做鞋......太多了,每天饭桌上都有很多好吃的。亚尔曼喜欢马,他想拥有一匹自己的小马,经过爸爸的重重考验之后,终于如愿以偿......在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的情节是:料理家务那一章,爸妈去离这里十英里远的安德鲁叔叔家度假,家里只剩下亚尔曼和他的哥哥姐姐们,这下他们可自由了。他们想吃冰激凌就做冰激凌,渴了就去摘大西瓜吃,想吃糖果了,虽然季节不对他们也坚持做,天气太热,成不了糖块都成了糖胶,亚尔曼在偷吃糖胶的时候,也给了他最心爱的小猪露西。第二天喂露西吃东西的时候发现它不能吃东西不能叫更不能喝水了,原来被昨天的糖胶粘住了嘴。于是大家一起把露西抓住拔掉了它嘴上的糖胶。再过一天爸妈就回来了,可是爸妈交代的事儿大家都还没做,于是大家赶紧干活,亚尔曼和伊莱沙吵了起来,不小心把客厅墙壁的壁纸弄脏了。爸妈回来的时候亚尔曼吓坏了,可是爸妈并没有批评他,原来伊莱沙自己把壁纸偷偷弄好了。这件事儿让亚尔曼改变了对伊莱沙的看法,觉得她也很好。还有一件事儿我的印象特别深,那就是爸教亚尔曼种牛奶南瓜的事儿,爸先让亚尔曼在田里挑选出一株最健壮的南瓜藤,将旁边的分支都剪去,只留下一枝,也留下一朵花。然后再这根瓜藤的根部和结好的小南瓜之间的藤内侧,轻轻的割一个小口子,再挖一个小坑,这样就可以将盛着牛奶的小盒子放到下面了,然后把蜡烛芯浸到牛奶盒里面,然后把另一端插进刚切好的小口里。
秋天的时候亚尔曼的牛奶大南瓜长得超级大,在丰收节上还得了大奖呢!我非常喜欢罗拉写的小木屋的故事,这套书有9本,《农庄男孩》是第二本,里面的故事特别有趣。亚尔曼9岁的时候就什么都会帮爸爸妈妈做了,是个特别能干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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