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我最后一次见你已有两年之久。我现在所处的位置,从科学的角度来说还是春天。记得我曾告诉你我不喜欢春天。是的,春天虚伪啊,总穿着花花绿绿的衣裳招摇过市。不过,若是以春来记时,这应该是我离开你的第三个春天。
那天我特意去看了看以前我们的校园。树还刚刚抽出新芽,光秃秃的,有些虚空之感。甚至还有些落叶,我开始怀疑春与秋是否只有名字的差异。天也是低沉沉的,很多时候还是灰色的。这个城市正在一天天发展起来,从前我们走过的石子路被水泥铺了厚厚的一层。
人们在这个季节总显得异常勤奋。我也是这庸俗大众里的一员。我在这所学校里奋斗了两年之久,也总算是好容易挤进了年级前10的边缘上。我花几天的时间去做几百道短文改错题,却不一定能押到考题,也仅仅是为了5分。5分,值得这些人争得头破血流。
所谓一年之计在于春,说的也许就是这个意思。
其实有时候这个季节还是很可爱的。比如空气中会夹些暖意。冬天似乎没有温度,那些裹着厚厚棉衣的人吐出一缕缕白烟。春不是呀,她要温柔得多。很多文人名士都曾赞颂它过春风。于此,我也得持相同的态度了。
近来几天天气愈发热了,仿佛已经是夏天了。事实上呢,并没有。
总的说来我依然讨厌春。讨厌它的那种虚荣。一直以来,我认为春若摘了面具,便什么都不是了,一无所有。但人们,包括我,都奋不顾身地爱着她,爱她的美。
是否有些矛盾呢。
我承认。春实在是美到骨子里去的美人。
春。灼热的名字。如此美。
会在冬天期待她,会在夏天怀念她。究竟有多大的吸引力呢?世间万物,默默做着她的知己,当她的情人。
写这封信我用了整整3天。在这期间,我随时要热死在阳光下。还好今天早晨似乎下了一场雨,因为我发现空气有些潮湿。便是如此了,夏正盈盈走来。
也有些舍不得呢。开始珍惜这个季节了。转瞬即逝。
我珍惜每一个季节。
珍惜以前的,现在的,未来的每一寸光阴。
念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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