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主资料:
案主姓名:江波(化名)性别:男
年龄:17岁籍贯:湖北
学校:秭归县职教中心班级:04机电(1)班
辅导时间:2005年10月16日—2006年5月10日
个案来源:2005年10月16日早餐时,该生用铁撮箕把他人砍伤致其住院,班主任调查时他极不配合,态度恶劣,并威胁受伤者。班主任将其移送到学校心理咨询室。
二、主要问题概述(由班主任送来的案主以前写的11份检查,以及班级民主生活小结归纳。)
1.该生自我约束力差,组织纪律观念淡漠,常有、抽烟等恶习,曾多次打架。
2.作为学生却不把学习当回事,即使是专业课也无所谓,经常无故迟到,动辙请病假在校外瞎逛,考试时睡觉或在试卷上写歌词,成绩无法统计。
3.性格异常,易冲动,并有自残行为(曾用小刀在手腕上划出血痕,并留有一道道伤疤)。
4.屡教不改,在班级中影响极坏。2005年6月曾因打群架等违纪行为而受到记大过处分,班主任建议学校开除该生。
三、背景资料
(一)家庭背景(案主姑姑到校讲述)
父:39岁,纸厂下岗职工,无业游民,吸毒,亲戚避之如瘟神,系案主的法定监护人。
母:36岁,与案主的父亲于三年前离婚,已改嫁,是案主目前的主要经济依靠。(案主母亲结婚时还未达到法定婚龄)二人离婚时,孩子判给了父亲。
案主平时与奶奶生活在一起,但奶奶总是抱怨儿子不争气,媳妇心狠,孙子可怜,对案主有些溺爱。另据了解,案主初中只读到初三的前半学期,后半学期装病在社会上混,参加中考时只凑了个人数。
(二)社会背景
1.社会环境
案主居住地系移民前老县城,曾是该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相对于班内其他学生来说,知识面开阔,接受新鲜事物多,比如网络、社交等,但由于特殊的家庭背景、家教的匮乏、隔代亲的溺爱、破碎的家庭造成其心理与社会格格不入,社会的阴暗面被其心理放大,社会抵触情绪严重。
2.学校环境
学校系职业教育学校,生源主要来自于农村山区,绝大多数学生基础较差,学习习惯不好。同时专业课教师在管“道”方面稍有欠缺,故对于案主来说,不良习惯尤其是初中阶段的以自我为中心的状况并没有改善。随着年龄的增长,青春期心理的不成熟使得案主越陷越深。少数没有主见的学生的盲目追随使得案主更加放纵,违纪的时候能有心理满足,吆五喝六的感觉能让他忘掉家庭的不幸。
四、个案诊断
(一)需要的不满足
1.归属和爱的需要的不满足
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A.H.Maslow)提出的人类五种基本需要之一就是归属和爱的需要,它是在人的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得到基本满足之后出现的高一级的需要。
对于案主来说,破碎的家庭造成其父爱、母爱需要得不到满足。相反,父亲的游手好闲、母亲的改嫁抛弃,更加造成其心理压抑,就像迷途的羔羊一样孤独无助。
在爱的需要缺失后,无家可归的他急需对群体的归属满足,个别学生的追捧使他与群体之间的距离更大,绝大多数学生的厌恶助长了他与群体的对立情绪,故行为放纵就不难理解了。
2.自我实现需要的缺乏
由于案主初中就没有念完,学习成绩一塌糊涂,文化基础知识不足,专业课的学习就更加艰难,学习中无成功体验使得他无处宣泄情感。相反,作恶之后的快感刺激他变本加厉,纪律的约束对他来说完全不起作用,受处分之后使他变得更加无所顾忌。
(二)性格特征的异常
案主所出现的易冲动,伴有、打架不计后果、自残行为等都表现出态度特征、意志特征、情绪以及理智特征的异常,心理与行为存在较为严重的障碍。
五、心理辅导与矫正过程
辅导策略:一是在一定程度上使其需要得到满足,二是矫正其性格特征中的非正常特征。
(一)开家长协调会
时间:2005年10月16日
参会家庭成员:母亲、姑姑、案主、班主任
会议内容归纳:
(1)听取家长意见:母亲痛哭近半小时,要求再给学生一次机会;陈述案主小时候聪明、听话,现在自己生活不易,并对案主父亲声讨(目的是唤回案主的良知,使其学会理解和宽容)……
(2)学校处理意见:一是支付受伤学生的医疗、营养等费用(帮助案主树立责任意识);二是留校察看,考虑到家庭状况的特殊性,暂不把案主推向社会(案主表情异常);三是签定家长教育协议,由于案主姑姑离学校较近,委托其每周一次到校共同教育(适当满足案主对亲情需要的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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