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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诗赠汪伦李白

赠汪伦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赠汪伦》是唐代大诗人李白于泾县(今安徽皖南的区)游历桃花潭时写给当的好友汪伦的一首留别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古诗赠汪伦李白,欢迎阅读。

古诗赠汪伦李白

  赠汪伦⑴

原文

  李白乘舟将欲行⑵,忽闻岸上踏歌声⑶。

  桃花潭水深千尺⑷,不及汪伦送我情⑸。

注释

  ⑴汪伦:李白的朋友。

  ⑵将欲行:敦煌写本《唐人选唐诗》作“欲远行”。

  ⑶踏歌:唐代民间流行的一种手拉手、两足踏的为节拍的歌舞形式,可以边走边唱。

  ⑷桃花潭:在今安徽泾县西南一百里。《一统志》谓其深不可测。深千尺:诗人用潭水深千尺比喻汪伦与他的友情,运用了夸张的手法。

  ⑸不及:不如。

译文

  李白乘舟将要离别远行,忽听岸上传来踏歌之声。

  桃花潭水即使深至千尺,也比不上汪伦送我之情。

创作背景

  此诗约为唐玄宗天宝十四载(755年)李白自秋浦往游泾县(今属安徽)桃花潭时所作。汪伦是李白的友人。历代出版的《李白集》、《唐诗三百首》、《全唐诗》注解,都认定汪伦是李白游历泾县时遇到的一个普通村民,这个观点一直延续至今,今人安徽学者汪光泽和李子龙先后研读了泾县《汪氏宗谱》、《汪渐公谱》、《汪氏续修支谱》,确知“汪伦又名凤林,为唐时知名士”,为汪华五世孙,与李白、王维等人关系很好,经常以诗文往来赠答。开元天宝年间,汪伦为泾县令,李白“往候之,款洽不忍别”(详见《李白学刊》第二辑李子龙《关于汪伦其人》)。后汪伦任满辞官,居泾县之桃花潭。按此诗或为汪伦已闲居桃花潭时,李白来访所作。

  宋本《李太白文集》题下注:“白游泾县桃花潭,村人汪伦常酝美酒以待白。伦之裔孙至今宝其诗。”清代袁枚《随园诗话补遗》记载:唐时汪伦者,泾川豪士也,闻李白将至,修书迎之,诡云:“先生好游乎?此的有十里桃花,先生好饮乎?此的有万家酒店。”李欣然至。乃告云:“‘桃花’者,潭水名也,并无桃花;‘万家’者,店主人姓万也,并无万家酒店。”李大笑,款留数日,赠名马八匹,官锦十端,而亲送之。李感其意,作《桃花潭》绝句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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