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限购令出台了,有什么具体细则呢?以下是小编分享的北京住房限购令,欢迎大家阅读!
北京限购令细则主要内容
一、房贷最高期限降至25年。《通知》提出,无论购买的是否为首套房,都将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此前最高的期限为30年。
二、首套房认房又认贷。《通知》并未调整首套房的首付比例,但在认定上要求,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执行首套房政策。
三、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将二套房首付比例上调了10%,要求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拥有一套住房,以及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北京限购令细则焦点
一、在外地贷款买过房非首套
在外地贷款买过住房但房贷已经还完,在北京没有住房,接下来贷款买住房的话,是否可以算作首套房,是最受关注的'问题之一。据悉央行的征信系统是全国性的,在外地有过商业性住房贷款或公积金贷款记录,在北京也都可以联网查到,在本次的新政要求下,即使在北京无住房,但只要有过住房贷款记录,即使还清了,如果在北京购买住房,也将按非首套房贷政策执行。但需要注意的是,本次执行的主要是住房的差别化信贷政策,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没有过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在北京购房可执行首套房贷政策。
二、配偶贷款买过房自己无房非首套
本人名下没有住房也没有贷款记录,但配偶在外地贷款买过住房,如果本人在北京贷款买住房算不算首套房?据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样的情况不符合首套房贷政策,本次执行的新政,要求以家庭为单位,包括本人及配偶。
三、 购买自住型商品房不影响
在外地贷款买过住房,在北京没有住房,是否还能购买自住型商品房?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政的主要内容是针对住房的差别化信贷,以往政策中要求的购房资格,不受这次政策影响。只要符合现行政策要求的自住型商品房购买资格,依然可以申购。
【政策文件】: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和差别化信贷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京建法〔2017〕3号
【执行时间】:2017年3月17日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自本通知发布次日起,商品住房销售和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以下规定:
一、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
二、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执行现行首套房政策,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自住型商品住房、两限房等政策性住房除外)。
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以及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三、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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