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始终是我刻骨铭心的记忆。对我的家庭来说,真正摆脱贫困,也就是近十几年的事。而对我的家乡来说,尚有不少的乡亲仍然挣扎在贫困的的边缘。去年我回坝上老家,到同属于一个乡的一个叫猫窝狗的小山村里,就见到了那始终不能忘却的景象——在低矮的两间土坯房屋的门前,一位失去了劳动力的老妇人席地而坐,衣裤上打了补丁,头顶上的那块头巾已辨别不出了颜色,表情木讷,眼光痴呆,两手不停地交错着在身上挠着痒痒,如果老婆婆家中有一个陪伴在她身边的儿子,找对象的难度是可想而知的了。这是三十年前当地村里随处可见的老人的日常生活。现在虽然已属罕见,但却能勾起上世纪八十年代前“家家有斯人,村村有斯景”的记忆。
有时我与儿子谈及贫困往事,他一副心不在焉的神态,似乎在无声地问我“有那样的事?”,或者来一句“那是什么时候!”于是,我无语了。是啊,中国人摆脱贫困的速度太快了,因而,忘却贫困的速度也异常的快。就和日本人对待历史的态度一样,中国人和世界人宽容和饶恕日本人罪行的速度快了,日本人忘却罪行的速度就更快。
贫困给人们带来了吃穿住行上的艰辛,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社会关系的变化。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关系的变化是社会关系变化的缩影,贫困状态下的家庭关系变化实在令人深思。
贫困与不同的社会制度结合,能形成截然不同的社会关系,并能在新的社会关系形成过程中起到催化剂的作用。
在我的家乡,解放前结婚的家庭,是贫困与封建制度结合的家庭,一般是以丈夫为家庭核心的,妻子居于辅助和从属地位。那代人把打老婆骂孩子看作是男人的权利,不仅家里人没有异议,社会上的人也都认为正常,“三纲五常”中的“夫为妻纲”对人们影响至深。解放后,随着新的社会制度的确立,特别是新婚姻法的颁布和实施,形成了贫困与社会主义制度结合的家庭,丈夫的家庭核心地位不断被动摇,到上世纪五十年代之后,“夫为妻纲”轰然坍塌,大多数贫困家庭的女主人由辅助和从属地位上升到了主导地位,大有“妻为夫纲”之势。
我的一个远房表姐,家里很穷,没有上过一天学,个头不高,腿有点罗圈,因得眼疾无钱治疗,左眼皮上还留下了一道重重的伤疤。身体也单薄,虽已二十多岁,但不能和其她女同伴一样完成生产队的定额劳动。长相和体质成了表姐最大的自卑,家人也曾对她的婚姻有过不少的担忧。
不论长相如何,女大当婚之时,还是引来了不少媒人。介绍的其中一个是邻村的一位姓王的小伙子,权且称他为小王。小王一表人才,家中兄弟多,家道比表姐家还要贫寒,哥哥结婚后,就再也没能力给他提亲了。为了能够说上一房媳妇,弥补家境寒酸的窘迫,家中让他拜一位木匠为师,学习木工手艺。等到手艺初成,他的岁数已远远超过了当地小伙子谈婚论嫁的年龄,在当时的当地,孩子们最晚在二十岁左右就定了婚,一般在十五六岁,娃娃亲也不在少数。像他这样年近三十的人,如无老天爷的特殊青睐,注定是要打上一辈子光棍儿了。求妻心切的小王家打听到了表姐的诺婚条件,感到了希望,于是托人上门提亲。
中国古代的婚姻议程有“六礼”之说,名为“纳彩、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这是那些达官贵人、名门望族的家庭所恪守的议程。而在我的家乡也有一套约定俗成婚姻议程,我个人将其概括为“新六礼”,及“提亲、相看、写页、押定、领证、贺喜”。这新六礼与古六礼相比,虽然少了些斯文,但更加现实和大众化,很有一点签订买卖合同的意味。
“提亲”,是指媒人受男方或女方所托,到对方家中提及双方是否有结亲的意向,相当于签订买卖合同的意向商榷阶段。
“相看”,又叫“相人家”,是在提亲成功的基础上,女方到男方实地查看男方家庭经济、生活条件以及小伙子长相、人品及家人德行的过程,这是女方的特权,相当于签订买卖合同的产品质量初审阶段。
“写页”,实际上就是议婚,当地人把签订各种协议,成立各种带有保证性质的字据的过程叫作“写页”或“立页”,这是六个阶段中最重要的阶段,也是集中表现贫困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状态下女权如何主导婚姻关系的阶段。写页时,以媒人为中介,双方主要家庭成员参加,有时当事男女也亲自参加。围绕彩礼多少,婚后女方的家庭地位,未贺喜之前每年供应给女方的钱物数量,婚后小两口对家庭财产那些有所有权,那些有占有权,那些有使用权等等都要做出详细的约定,并由媒人记录在案作为以后的履行依据。详细的程度有时令人难以置信,比如有的要约定中秋节男方要到女方家探望准岳父母,要带什么牌子的几盒烟,几瓶酒,春节未婚媳妇来拜年,应给多少压岁钱等等。这一阶段极像买卖合同的谈判阶段和订立阶段。在立页阶段,往往是以女方为主,首先提出条件,男方再讨价还价,媒人从中撮合,直到双方妥协并接受。
“下定”,又叫“押定”、“下小定”,就是举行订婚仪式,“领证”,就是结婚登记,“贺喜”,就是举办婚礼,至此,婚姻议程结束。
表姐的婚姻议程一点也不少,内容比其他人家还要丰富苛刻。因为表姐的各项条件,除了年龄优势外,都和男方相差无几,有的还不如男方,家中怕表姐嫁过去受委屈,在写页时,尽量把丑话说在前头,说在明处。而小王一则年龄大了,二则家境贫寒,最关键的是娶妻心切,只要不涉及钱物,其他条件一概答应。除了上面所涉的一些内容外,在“页”中还规定了“掌管家中财物、三年内不下大田劳动、回娘家次数不受限制、男人(小王)不得打骂女人(表姐)”等等属于表姐的家庭特权。除此之外,“页”中还有男方违约后对女方的救济条款,如“不遵守以上规定,女方可以提出退婚(或离婚),退离婚时,所有彩礼概不退还。如果男方提出退离婚,所有彩礼也不退还,且由男方支付女方青春损失费XXX元”。这条款虽然简短,但因涉及到损失费的赔偿,不用说是一个三位数的价码,即使是一位数,也会让他时时警醒的。类似于唐僧、孙悟空和紧箍咒的未来家庭关系,在表姐一家的精心设计下成立了。
后来表姐和小王结了婚。这一纸“页”的规定,虽然在结婚后执行的并不彻底,但确实发挥出了预料的作用,直到现在,每遇夫妻发生矛盾,不识字的表姐都会把这“页”抖给小王看“你别扎刺儿,我不是卖给你的,也不是你家的童养媳,咱是明媒正娶立过页的!”似乎不立页,就不算明媒正娶。每看到表姐手中的那几张“页”纸,小王虽然气得手发抖,但也只能无语,他痛恨贫穷所勒在他脖子上的这条枷锁。不过时间长了,小王也就习惯了,比如家里有多少钱,他一概不知,他会自豪地对他人说“大男人,要考虑点大事,操那些闲心干啥。”他把管理家庭财物看作是操闲心。
不过,表姐的权利定格在了她自己的一生。前两年,表姐在城里打工的女儿谈上了男朋友,表姐对女儿现身说法,坚持要让女儿与男朋友写页,几经争吵,女儿甩手出门不再回家,气得表姐逢人就骂“作孽呀,作孽呀,老娘的脸往那里搁呀。”小王倒是异常的平静,看着妻子的痛苦,他竟然有点幸灾乐祸,只不过尽量不表现出来,他依然一副小心翼翼的腔调:“孩子大了,也算是城里人了,就随了孩子的心吧。”说这话时,小王现出了一辈子没随心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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