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2007)
又是一次同学聚会。席间个个都是中年面庞,说笑间却回到了二十年前。什么叫弹指一挥间?其实不用唾沫横飞给一脸懵懂的孩子讲,过二十年,他自然明白了。有些人生体验,果然不是能够言传身教的。
一桌子人说着我们彼此才能听懂的语言,少年时代未酬的心事,这时候都成了觥筹交错的辞令,是不是已经到了这个年龄?眼前的事记不住,以前的事忘不了。二十年过去了,在互相补充的记忆中,历史的面貌越来越清晰。
可是我们不约而同都屏蔽了一个人,李凡吾。他已经殁去五年了吧?桌上坐着他的,遗孀(我为用这个词语羞愧,他的妻子应该有自己自由的身份)。大家都不是煞风景的人,所以在事无巨细都要提起来品味一番的酒桌上,没有一个人说这个名字。好像我们班从来没有这个人。历史的面貌其实可以改写的。
凡吾,天生相貌奇特,鹰钩鼻,尖耸陡峭,厚嘴唇,像面包圈,面颊削薄,幅员紧凑。高中时代的历史课本里,有胡人的画像,凡吾要是安上胡子,几乎是立体再现。相书上说奇人异相,只是料不到应在了短命这里。
凡吾在班上是个特立独行的人,男生好像不很喜欢她,因为他不够沉稳?还是过于喜怒形于色?反正他的女生缘要好一些。十六七岁的年纪里,很多男孩子已经长得很壮实了,只有凡吾还像豆芽菜,一米七的个子,只有94斤重。我记得这样清楚,是因为他想当兵,偷偷去体检,知道自己分量不足,提前在腿上绑了两个沙袋,喝了一肚子凉水,竟然都没过关。羡煞我们一群想苗条的女生!
有一段时间我们坐同桌,我俩偷偷下象棋,棋子都是他用纸做的,没收了不心疼。果然就被班主任发现了。总是把眼镜挂在脸中间一团和善的王老师走过来,先骂了凡吾,然后痛惜地对我说:“好娃,我是让你帮他的,咋还跟着学坏了?”其实是我要和他在课堂上下棋的,直到现在都很奇怪,为什么老师一直拿我当好学生看。
后来凡吾迷上了篆刻,那个年代没有上培训班一说。他好像很自然就学会了,然后买来绘图橡皮,给我刻了名章。我们经常在一起毫无心机地大笑,看到他一张大嘴咧开就扯到了腮帮子上,我就写打油诗嘲讽他。经常上课传个字条什么的,反正被老师发现,都是他干的。
再后来他迷上了一个班里的女孩子,很早熟很会应对俗世的女孩子,人家当然是看不上他的,我们也很不屑他的这段一厢情愿的恋情。他便每天编一些数字传给那个女孩子,比如写“521”就是“我爱伊”的意思,真有今天网络一代的用语风范。
再后来,我们就分开了。一别数年,再见时,他是个小商人兼父亲,我是个无业的小母亲。第二次见我,他就把数万块钱交给我保管,说拿起来方便,一点没有戒心。
五年前的国庆节假期里,我陪着孩子在电影院里看电影,突然电话响了。李凡吾遇车祸殁了,奇怪车上好几个人,单没了他一个,据说他还是搭便车。
我都惊奇,为什么此刻关于他的记忆会这样清晰。如果他活着,在饭桌上,他依然会张开大嘴,信马由缰,不去看别人的脸色。他不是一个以成败论英雄的人,他有自己的标准。他是一个赤子。
我们的时代就这样在酒精中蒸发了。
篇二(2012)
又快国庆了,长安发来他的《痛忆凡吾》。原来已经十年过去了。十年生死两茫茫,凡吾已经轮回到何处,我不知道。毕竟和长安与他的友情相比,我对凡吾的了解很少很轻浅。
十年间活着的人辛苦辗转,有时甚至会想,“死”是极有诱惑力的去处。日子就这样过了,在纠结中,在算计中,在煎熬中,在一点点甜蜜中。
十年间有我至亲的父亲去世,相比之下,凡吾的影子更加稀薄。但是看到长安的文章,那个奇高鼻子,瘦骨嶙峋,声音洪亮的年轻人又站在我面前。原来死亡还有这样一件好处,它成功地阻遏了岁月的侵袭,凡吾于是永留在年轻时代,而面对老态,活着的人无一幸免。
长安文中的记叙,我几乎全无印象。就好像对于曾经的同学,记得的只有个位数的几个。现在才领悟,原来我只是自私地活着自己。就像撑着一顶蚊帐,外面只有影影绰绰,毕竟隔成两个空间。大概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我现在才有了“改过自新”的念头,做个脚踏实地的人。
前一段时间梦到爸爸,他已经变回了中年时的模样,一副踌躇满志奔向新生活的劲头。我爸是A型血,凡事有些悲观,他都有了新方向,可见状况不错。而凡吾这样的人就是轮回十辈子也是一个热血青年,他就是喝八碗孟婆汤也忘不了一腔激情。
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真是一个诗歌的末世,呈现出一种回光返照的色彩。我和我的有限的少年朋友都沉浸其中,诗文互答,从不感到羞惭,因为青春的本色参演,让一切瑕疵、浅薄都可以忽略不计。
女人是天生的叛徒,对于故乡的忘却和逃离最为彻底。我自打懂事就谋划着有一天走出去,娜拉的出走结局从来就是不乐观。但是因为基因里的浮华,那时候只心心念念想着离开,离开。在以后长久的时间里,咀嚼着的是为此付出的代价。
这个结论是在我爸爸的葬礼上明白的。我从小不屑于了解家乡的一切,那些沾着尘土、带着陈腐味道的老故旧,在多年后看来才那样有意味。葬礼上那些风俗仪式,原来那样迷人,在拖腔拖调的唢呐,在司仪古意十足的声音里,死亡被演绎成一篇隽永的文章。有同学来了上香,我说鞠躬就可以了。他说,那不行,按咱这儿规矩办。于是趴下去磕两个头,我回礼,再磕两个。
那个时候起,我真想有一天死去时能回去,埋在土里,躺在棺材里,笑看自己成为沉默的主角,接受死亡的赞颂。
城市化的进程让乡村变得荒凉,城镇变成工地,因为急躁一切都显得荒腔走板。李凡吾若活着,他一定是忙活在各个婚礼或者葬礼上的主角,坚守着最后的礼仪。他其实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如果活着,他也许比我们还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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