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当年舔饭碗散文
那天用微波炉烧西红柿蛋汤,不料由于时间设置稍微长了一点,蛋末滚起粘得碗边全是蛋花。想用汤勺去刮,又怕费时费力实在太麻烦,洗掉吧?又感到就这么浪费了有点可惜......突然想起了用舌头舔,反正屋里就自己一个人,没什么不好意思的。舔着舔着,不禁想起了一些尘封已久的往事。
舔饭碗这个动作现在看起来有点猥琐,甚至可能让人恶心,说出来、写在日记里更加有碍观瞻;然而在那个并不遥远的过去,平常百姓都在身体力行,习以为常,个别的还将它作为一个职业。(在小说“白鹿原”里那个财主也经常有此举动)
我们乡下的种田人一直以“摸六株”为生,不管是解放以前替人打工,还是解放初期为自己种田,不论风霜雨雪,还是酷暑严寒,都得辛勤地在农田里劳作,所以我们深知一粥一饭来之不易,都是用血汗换来的。我们的父母是绝对不许我们浪费粮食的,哪怕是一粒米饭掉到地上也必须捡起来吃掉!老年人见到小孩将饭粒掉到地上,就会说:”快捡起来,不然天宫菩萨响雷打死你!“有时候喝粥、吃菜浆(勾芡了的菜肴),难免会在碗边或碗底粘着一点,很难喝干净,父母总会捧起碗来仔细地舔干净。等长到稍微大一点,这碗就得自己舔了,大一点的碗能盖住整个脸蛋,人小舌头短,舔不到碗底,就用手指括下来,送到嘴里......这些动作,大家看了是不是觉得既寒酸又不卫生,觉得不可想象?可这真的是实实在在的事实。也许穷苦人天生就有很强的免疫力,青少年时代的我们好像从不会生过什么大病,更不用进医院。
再后来,在那个特殊的年代里,还产生了“舔饭碗”这个行当,用现在的话说,“舔饭碗”就是乞丐的一个分支。乡下人将乞丐称为“讨饭”——一只碗、一只篮,一根讨饭棒,在人家吃饭的时候,倚门而立,就为了乞求那么一口剩羹冷饭,有的'当场吃掉,有的放进篮里,带回去与家人分享,他们没有过多的奢望,就是讨饭;至于强要的,讨钱的等等那应该属于“叫化子”了。我们村(那时叫大队)里有一个单身汉,那时就干过“舔饭碗”的行当,像如今的上班族一样,每天按时出发,摸黑回来,一身邋遢衣服,两手空空如也,游荡在宁波各个饭店菜馆,眼巴巴地看着别人用餐,一旦食客起身,他就立即上去抢过饭碗舔个精光;当然也有竞争,有时好几个同行盯着同一个目标,那就得眼明手快,甚至不惜拳脚相加。还有一些更出格的,看到青年男女或衣着光鲜一点的进来用餐,他立在旁边,故意打一个喷嚏,让唾沫乱飞,或者用脏手触摸碗边、再向你乞讨,甚至向碗里撒一把尘土......这样一碗刚端出来的美味佳肴就属于他的了。
一切已成过去,过去切莫忘却。忘却就意味着背叛!每每看到从自助餐厅出来双手按摩肚子甚至连连呕吐的食客,每每看到饭店菜馆服务员收拾餐桌时倒进泔汁桶的鱼肉鸡虾,总难免一阵阵心痛,我们的社会这是怎么啦?难道真的富得流油了吗?!
我并不是希望回到舔饭碗的年代,但是勤俭节约的民族美德是必须发扬光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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