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中行散文平实朴拙、散淡冲荡,具有独特的艺术品位。记人,他勾魂摄魄,写出人物文化内涵与精神品格;状物,他机智洒脱,常发出智慧之音;言理,他冷静超脱,化高深的学理为平实的意识,充满哲学与史学、灵感与理性的宁静邃远之美。作品风格独特,自成一派,行文流畅,文笔精妙,较好地体现了作者的文学水平与艺术素养。
《义务和善念》
目的,玄远,搞不清,或说鞭长莫及,我们只好缩小范围,由天涯回到己身,想想怎么样生活才好,才对;或者说,就一个人说,未来的路像是很多,究竟应该选择哪一条?这太繁杂,不好说,只好由概括方面下手,转为道德哲学的问题,是:评定行为的善恶或对错,应该以什么为最根本的标准?这答案,在古今中外贤哲的言论中也是五花八门。但大致可以综合为两类,曰“义”,曰“利”。先说义。孟子说: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这是说,只有合于义的行为才是善的,对的。历代道德哲学家,或不成家而也谈论这类问题的人,甚至常人,自觉或不自觉,几乎都可以算作这一派(推重品德就是一证);自然,说到实行,至少有相当多的人,那就是另一回事了。专就理的方面说,以义为评价行为的标准,问题也不少,只说重大的。一是根基相当渺茫。义好,对,不义不好,不对,谁规定的?古人说:“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尚书·周书·蔡仲之命》)说本源是天命。可是天命虚无缥缈,难知,尤其难证。外,找不到,只好反求诸己,说是内心有良知良能。可是这同天命一样,也是虚无缥缈,难知难证。而且不只如此,我们找它,它却常常和人欲纠缠在一起,使我们大失所望。总之,以义为有大价值,像是很应该,却有缺陷,是难于找到它的娘家。以人为喻,没有根,取得信赖就很难。二,穷理要追根,而义常常像是背后还有什么。以日常生活为例,遇见自寻短见的,救是违反被救人的意愿的,可是通常说是义,为什么?因为都直觉地认为,生比死好。又如撒谎是不义,可是医生向垂危病人说病状,却照例要撒谎,为什么?因为这样可以减少病人的痛苦。可见我们所谓义的行为,都有所为;有所为,在理上它就不能是根本。三,义,作为价值观念,有时是浮动的,异时异地且不说,严重的是可以因人而不同,如小至买卖双方,大至交战双方,义的所指总是冲突的。事同而评价异,义的实在性也就成问题了。
《快乐与众乐主义》
上面说到生比死好,苦少比苦多好,这就理说是由义跳到利。为了避免误会,我们可以不用利,而用道德哲学中习用的说法:生活现象虽然多到无限,而所求不过是快乐(偏于心理学的说法);或者说,评定行为的善恶或对错,应该以能否去苦得乐为标准(偏于道德哲学的说法)。与行义相比,这种求乐的想法也许更接近常识。当然,问题也不少。
一是乐与义有时候冲突(小如酗酒,大如吸食毒品),怎么办?二,乐与品德像是没有血肉联系。没有联系,它就有可能被赶到道德规律之外,还会有道德规律之外的评价行为的标准吗?三,乐有人己之间未必协调的问题,如争夺心爱之人或物就是这样,甲乐则乙苦,甲苦则乙乐,怎么办?边沁主义就是想解决这最后一种困难,它把乐的范围扩大,说道德哲学所谓善,应该指能够使最大多数人得到最大幸福的行为。这样,乐在人己之间不能协调的时候,就可以用计量的办法来解决(自然还难免有算不准的问题)。边沁这种想法,过去称之为功利主义,其实也是古已有之,就是《孟子》的“与少乐乐,与众乐乐,孰乐?” “不若与众。”(《梁惠王下》)可以称之为“众乐主义”。
众乐主义是“量”的原则的扩大:一方面,就己身说,一分乐不如两分乐,两分乐不如三分乐;另一方面,就社会说也是这样。兼及社会,肯定了利他,可以使道德规律找到更稳固的基石。可是以乐为值得追求的价值,终归是,就己身说容易圆通,因为有“实感”为证;推到己身以外,找理由就不容易,因为没有实感为证,尤其是人己苦乐不能协调的时候。此外还有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是四,量的原则难得普遍实用,因为有许多事是虽乐而不当做。写《逻辑系统》的小穆勒是边沁主义者,也承认快乐有高下之分。常识也是这样看,如平时,赌博与读诗之间,乱时,整人与宽大之间,绝大多数人认为前者卑下而后者高尚。可是这样一来,量的原则就不得不同质的原则平分秋色,作为评价的原则,允许平分秋色,它就完了。五,还是就常识说,人的日常活动,有不少显然与求乐无关,小的,如挤向前看车祸,大的,如已经苦于不能教养还要生育,等等,都属于此类。有不求乐的行为,而且为数不小,这就使我们不能不推想,人生活动的.种种花样,如果有动力,或说有所求,这动力或所求,也许是比快乐更为根本的什么。
《目的难证》
上面曾说到“目的”,人生有没有目的?以我们现在所知的宏观世界为背景,像是不能给目的找到靠山。生命是自然演化的一种现象,如何来,正在摸索;如何去,连摸索也谈不到。“人为万物之灵”,这是出于“人”之口的话;如果出于“羊”之口,那就很可能是截然相反的一句,因为吃烤羊肉串的是人。由哲理方面考虑,目的是途程中的最远点,指定者应该是人以外的什么。古人设想是“天”,或说“上帝”,或说“神”,不管怎么称谓,都是性格远远超过人的什么,或说至上的什么。可是这“什么”是设想的,或说是由人能造许多物品推想的,证明其为有很难。退一步说,即使勉强以不能无中生有为理由,向一级地推出个全知全能全善的什么,我们也不可避免地要碰到个逻辑问题,这“什么”的上面应该还有什么,因为无中不能生有。这是说,在我们的知识系统里,不能推出最初因。不得已,再退一步,承认有个全知全能全善的什么,有许多现象也显然与这种设想不能协调。
如一,目的应该是可取的,力求达到的,既然全能,为什么不把它放近些?二,目的不应该是反善的,可是世间分明有不少恶,这怎么解释?三,还是说世间,根据地质学家的考证,有不少生物曾经盛极一时,可是灭绝了,这也是目的中应有的事吗?四,即以日常杂事而论,吸纸烟,打麻将,以及夫妻吵架,飞机失事,等等,说都是预定的趋向某远点的应有的阶段,就更不能取信于人了。其实,设想有目的,性质不过是小生意想赚大钱,自我膨胀。常说的“活得有意义”,“这辈子没白来”,以及“佛以一大事因缘出世”,等等,也是这种奢望的表现。奢望的根柢是信仰。信仰有用处,或有大用处,是可以由它取得心安。但心理的满足与事实如此是两回事。这引来的问题就是:有目的是好事,可惜像是没有。
【张中行散文精选三篇】相关文章:
8.诗歌三篇精选
本文来源:https://www.010zaixian.com/wenxue/sanwen/188865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