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城市的随感散文作品篇一
城市是一粒粒精致的银扣,缀在旷野的墨绿色大氅上,不分昼夜地熠熠闪光。
我所说的旷野,泛指崇山峻岭,河流海洋,湖泊森林,戈壁荒漠……一切人烟罕至保存原始风貌的地方。
旷野和城市,从根本上讲,是对立的。
人们多以为和城市相对应的那个词,是乡村。比如常说“城乡差别”、“城里人乡下人”,其实乡村不过是城市发育的低级阶段。再简陋的乡村,也是城市的一脉兄长。
唯有旷野与城市永无声息地对峙着。城市侵袭了旷野昔日的领地,驱散了旷野原有的驻民,破坏了旷野古老的风景,越来越多地以井然有序的繁华,取代我行我素的自然风光。
城市是人类所有伟大发明的需求地、展览厅、比赛场、评判台。如果有一双慧眼从宇宙观看夜晚的地球,他一定被城市不灭的光芒所震撼。旷野是舒缓的,城市是激烈的。旷野是宁静的,城市喧嚣不已。旷野对万物具有强大的包容性,城市几乎是人的一统天下……
人们为了从一个城市越来越快地到达另一个城市,发明了各色各样的交通工具。人们用最先进的通讯手段联结一座座城市,使整个地球成为无所不包的网络。可以说,人们离开广义上的城市已无法生存。我读过一则登山报道,一位成功地攀上了珠穆朗玛峰的勇敢者,在返回营地的途中,遭遇暴风雪,被困,且无法营救。人们只能通过卫星,接通了他与家人的无线电话。冰暴中,他与遥距万里的城市内的妻子,讨论即将出生的孩子的姓名,飓风为诀别的谈话伴奏。几小时后,电话再次接通主峰,回答城市呼唤的是旷野永恒的沉默。
我以为这凄壮的一幕,具有几分城市和旷野的象征,城市是人们用智慧和心血,勇气和时间,一代又一代堆积起来的庞然大物。在城市里,到处文明的痕迹,迟到于后来的人们,几乎以为自己被甲执兵,无坚不摧。但在城市以外的广袤大地,旷野无声地统治着苍穹,傲视人寰。
人们把城市像巨钉一样,楔入旷野,并以此为据点,顽强地繁衍着后代,创造出溢光流彩的文明。旷野在最初,漠然置之,甚至是温文尔雅地接受着。但旷野一旦反扑,人就一筹莫展了。尼雅古城,庞贝古城……一系列历史上辉煌的城郭名字,湮灭在大地的皱褶里。
人们建造了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的城市,以满足种种需要,旷野日益退缩着。但人们不应忽略旷野,漠视旷野,而要寻觅出与其相亲相守的最佳间隙。善待旷野就是善待人类自身。要知道,人类永远不可能以城市战胜旷野,旷野是大自然的肌肤。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有关城市的随感散文作品篇二
在山里,有时,太过寂静了,让人寂寞的心慌。而排遣寂寞的方式,也许就是喝酒,打牌。或者偷鸡摸狗,鸡鸣狗盗都是快乐。在这样的寂静里,呆久了,会让人感到压抑,沉闷,感到人活着,似乎除了死亡,再没有任何的事情了,想着,让人感到害怕,绝望的。
尽管,春天的脚步,姗姗而来,天气晴好的日子,能够驱散寒冷,在温暖中,去山野里散步,看到路旁盛开的旺盛的桃花,钻出地面的小草,盛开的油菜花,和默默流淌的小河,会让人感受到生机,和一时的新意,而忘却了那份沉默,寂寞,单调。但是,看着静默的山,头上狭窄的天空,每天一成不变的日子,村庄里的空荡,苍老,让人依旧感到沉闷,后怕。
于是,周末的时候,我如果没有能挽留住我,让我感到快乐的人和事情,我都总是愿意离开村庄,去都市里。
都市里,不仅仅是纵横交错的街道,林立的高楼,精彩,热闹,那大得让人找寻不到边际的地方。主要的是,在都市里,就像原始的森林一样,物种都自然,而齐全的生长,有老人,有壮年人,有中年人,有青年人,有少年,孩子,儿童,和婴儿。各自在各自的生活,和空间里生长,又互相瞩望,缠绕,于是,在都市里,虽然有苍老,死亡的气息,但是,却有出生,有新鲜成长的生命。不但生命是新鲜的,生命里,一样有新鲜的思想,梦想,而不像村庄里,除了物语,就是苍老,死亡,让人感到僵硬而冰冷。不仅仅是人像原始森林一样,物种齐全,充满了生机的生长。就连各种人和事情,也都一样是像原始森林一样,保持着物种的齐全,和茁长生长的生命力。一个地方,如果过一些日子不去,就会有新鲜的事情发生,就会有新鲜的景色出现。
在都市里,最繁华,热闹的小寨,尽管春天,姗姗来迟,那些白杨树,静静挺立,枝头还没有芽儿。花坛里,也没有什么花儿。但是,街道上,满是青春的生命,充满了朝气,活力,他们穿的衣服,他们脸上的笑容,已经让人看到了春天。而在一家商场前,虽然是人工做出的樱花,但是,却与真的樱花一样,粉红色的,开的那样的旺盛,带给了人浓浓的春意,吸引着人们纷纷驻足欣赏,拍照。让那些情侣,更是找到了浪漫,留下了幸福的时刻。
都市的日子,与山里的日子,是相反的,是充满了喧闹,精彩的,就像流淌的水一样,是鲜活的,流动的,充满了生命力的。呆在都市,不仅仅让人感受到热闹,欣赏到精彩,那流动的生活,把人裹挟其中,让人忘却了流淌的时间,苍老,生死。看着那些充满朝气,青春的生命,感受那流动充满生命力的生活,让人也变得年轻,充满了活力起来。
不过,都市里,人都各自生活在各自的空间,生活里,不是亲人,或者内心有共同追求的人,虽然共同生活在一个城市里,哪怕是一座楼上,都是熟悉的陌生人,谁也不认识谁,也不知道谁的内心,生活的久了,就会让人感到孤独,寂寞。面对那喧闹,精彩,反而感到聒噪,冷漠,渴望内心的温暖,和宁静。
这时,逃离都市,来到村庄。看着村庄头上的天空,天底下静静立着的群山,流淌的河水,河边的田地,村庄,听着鸡鸣,狗叫,会让人的内心,瞬间变得宁静,温暖起来,仿佛找到了家园,归宿。就连那苍老,生老病死的话语,都是美丽。而也让人更加感到满足,生活在都市里的优越。
只是,如果呆久了,看着不变的狭窄的天空,静静立着的群山,田地,村庄,一成不变的日子,日出而作,日落而栖。再面对生老病死的话语,鸡毛蒜皮的事情,就影响了人的心境,让人感到活着,除了死就没有内容,而让人感到绝望。而在鸡毛蒜皮的事情,让人感到人活着再没有了梦想,就像动物一样,越发让人感到绝望的。于是,就向往都市,像逃一样,要离开村庄。
也许,对于自己来说,是在村庄里出生,成长,然后,一直又在村庄里工作,生活。在进入中年之后,才能在都市里有了落脚的地方,进入都市生活。也许,真的是进入不了的都市,回不去的村庄。就像无家可归的游子,在流浪,漂泊,寻找肉体和灵魂的归宿。
也许,这样的归宿,在不远的路途上,也许,永远都无法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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