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几个温馨而动人的字。想起来,心内充满柔软。
更何况还有那首让人心碎的歌,它温情脉脉地击碎这个夏日的炎热。
还是那位自认为对男女之情相当有研究的朋友,还是在一次吃饭的时候,他说,其实男女之间,相互吸引的前提,就在于他们之间的气味是不是对上了号,所谓“臭味相投”,就是这个意思。他一边说,我们几个女生就一边点头。彼此相视一笑,有点心照不宣的意味。
我最容易被男人的干净所倾倒,他们耳鬓间清雅的古龙水味,领口处清爽的阳光味,口齿间清洁的嗽口水味,这当然是一个自信的、懂得自我修饰的男人。一遇到这样的男人,我就会立刻陷入一场自我的迷幻,我会无端地以为,眼前这个干净的男人,将是这个世界上最后一个值得我爱的男人。而事实上,我似乎从未与这样一个值得一见钟情的男人相遇或重逢。
其实男人的味道的更深一层,是男人味。天知道,男人味是要比干净的男人的味道更难遭遇的。通常,像我辈这类一生都好幻想的女子,只可能在影视剧中,对那样的男人心存狂想。男人味是一个综合而完美的概念,它包括了自信、坚强、干净、迷人、善良、宽容、浪漫、专情、性感、成功、责任感……以及,怜香惜玉。我从未在现实生活中找到这样的楷模,要知道,中国甚至连格列高力·派克都没有。
但还是无可救药地喜欢一切值得喜欢的男人的味道。哪怕只具备其中一点,这个男人在我心目中的等级,至少也是良。
总是会想象,和那个深爱的男人,在午后的阳光里,坐在地板上,我靠着他,是的,我靠着他的肩,点一支烟,身周环绕的是班得瑞空灵的天籁,和他的气息。靠着他,就是靠着我的天,沉溺在他的呼吸与爱抚中,我觉得,这样的时刻是可以永生永世的。
只要与我们相遇过的,或是爱过的男人,他身上的味道就成了爱的味道。我们的气息曾经相互交缠,彼此相融,在那些相爱的时刻,我们都是幸福而甜蜜的,我们都会幻想永远。爱过就意味着一切,我信这个。
呵呵,毕竟爱过。幸好爱过。
故事1:他干净的味道洗去了我童年的阴影
在遇到林之前,我是一个没有爱的能力的女孩。虽然我一直都很向往爱情,看到走在阳光下亲密相拥的恋人,我的心里充满了艳羡。我羡慕那个被恋人的手臂紧紧拥抱的女孩,但是,我不能,很多年来,我都抗拒着男人。
那年我还在念小学六年级,有一天放学,在回家的巷子,迎面走来两个流里流气的男孩,他们很猥亵地摸了我的身体,很快就大笑着扬长而去。我不敢呼救,回家哭了好久,一直不敢告诉妈妈,这件事给我留下了无比深刻的阴影,让我觉得,男人是丑陋的,我不敢碰他们,也绝不让他们碰我。除去这个,我还算是个开朗健康的女生。
上大学后,我有了初恋男友。我一直知道自己的问题,也非常想克服掉那个阴影,我甚至还把那件一直没敢告诉任何人的`事告诉了他,没想到他听了反而哈哈大笑,笑完了他就搂紧我。我靠在他的肩上,闻到他身上男生的气息,一点都不陶醉,反而很想推开他。
我的初恋,在毕业前就画上了句号,因为,当他要吻我,当他的嘴唇触到我的嘴唇的那一刹那,我就会想起那两个坏蛋得意而猥亵的表情,然后我就会推开他,跑回宿舍去拼命洗脸刷牙。
毕业后我在一间广告公司工作,林是第一个和我说话的同事。他比我大四岁,每天都穿一件很干净的t恤,身上有一种很好闻的古龙水的味道,所以我喜欢和他说话,有什么不懂的,只肯找他请教。在我的潜意识里,林是这个世界上最干净的男人,有时候我甚至在想,如果要找男朋友,只可能是林了。要知道,我一直都那么想像一个正常的女孩那样恋爱,但是,我只能爱我觉得干净的男人。
暗恋持续了好久,我决心让他知道。
林在对面看着我吭哧吭哧的表白,表情很复杂,我绝望了,又想哭。半晌,他伸出手来,拍拍我的脸,说,知道吗?我也很喜欢你呢!我顿时有种喜极而泣的感觉,我走过去抱住了他,觉得他的怀抱,又安全又甜蜜。我第一次觉得,男人的身体,也是美好的。
恋爱的那段日子,我每天都很快乐。我们像其他恋人那样,在阳光下亲密相拥,他的亲吻和拥抱,我都闭着眼享受,甚至回以更热烈的。十年前的那块阴影,在林的拥抱到来时,就已灰飞烟灭了。
一年后,林去了美国,他说,他的女朋友一直在美国等他,他想了好久,还是决定选择她和美国。我哭了又哭,想留住他,但是,我能拿什么来留他呢?我只知道质问他,你为什么要骗我?
林走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一个人慢慢地疗伤,本以为这一生都不会再爱其他人了,但是不,奇怪的是伤口很快就愈合了,我又开始和别的男孩约会,并且,再不害怕他们的身体。现在,我像其他26岁的女孩子一样,努力工作,享受恋爱,在和其他男孩约会的时候,偶尔我会想起林宇。是的,我是感谢他的,如果没有他,恐怕我永远都走不出童年的阴影,永远都不会知道,爱情,是那么的甜蜜,如潮水般,退去后可以再来。
故事2:他的味道不再属于我
好容易挤进这间大公司,第一天上班,我的心情格外好,在家里对着镜子左顾右盼一番,又找出条明黄丝巾,在颈间系了个漂亮的蝴蝶,我微笑,我相信黄丝巾能给我带来好运。这个时候,我就想起了我的新上司,在面试结束的时候,他送我出来,在门边就看着我的这条黄丝巾笑着说,嗯,你的丝巾很漂亮。
当时我就有种预感,我会因为这条黄丝巾而被录用。因为,上司看我的眼神,怎么说,反正任何女孩子都可以敏锐感觉到,是有点不太对劲。我走出电梯,死劲地踏着步伐,我不管,我倒是希望在这间大公司能有个实力派人物来罩着我,这年头,管他什么骚不骚扰,就怕没人骚扰———有骚扰,就有资格要求升迁和加薪。
果然,上司看到我,眼神又变得跟面试时一样,他眯着眼看我,说,呀,你今天的丝巾跟那天的结法不一样,但是一样漂亮。我妩媚地看他,妩媚地说,是吗?那我每天都换种结法。我相信我的做作对他是有一定杀伤力的,因为,我装作无意的顾盼间,发现他起码望着我的背影发了好一会儿呆。
我果然比其他新同事得到了更多的照顾,有什么不吃力又讨好的活儿,上司统统说,那,就让阿may去吧。没过两个月,部门所有的同事都知道,我是上司眼前的新红人。于是我在上司面前,就更妩媚了。
这似乎鼓励了上司。我知道他有个大学时代就恋爱的太太,十来年过去了,儿子都七岁了,可谓恋爱、性、婚姻一锅煮。我什么都无所谓,于是上司有一天在临下班时,趁办公室里没有其他人,叫住我,阿may,晚上有空吗?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吃饭如何?他说得很随意,似乎演习过许多次,我一回头,就看见了他热切的眼神,于是我扮纯情,装作受宠若惊地欢呼,好啊好啊!
那果然是个好地方,很优雅昂贵的西餐厅,如果没有人请,我不会主动走进去。烛光很暧昧,刀叉轻碰的声音无比迷人。
这时我闻到了上司身上好闻的香水味,有点像hugo,一种非常魅惑人的味道,混着上司指尖的烟草味,他身体里散发出来的那种成熟男人的气息,我有点迷醉了。是的,我承认,我很想恋爱,很想和能够经常带我到这种餐厅的男人恋爱,尤其是,这个男人的身上,有我喜欢的味道。
于是我成了上司的秘密情人,上司是公司的绝对实力派,我因此成为同期进公司的新人中晋升最快的人,在一年后的总公司派驻去美国进修的名额中,我竟然也名列其中。
这就是我的办公室恋情的收益,我认为很值得,甚至一度认为,我是真的爱上了上司。但是他明确告诉我,他是不想离婚的,是不想,而不是不能。我有些伤感地去了美国,半年后中途回来了一次,我发现,我的办公桌,已经换了另一个年轻女孩,她的颈间,系的是一条格外香艳的桃红丝巾,在炎夏七月,越发衬得她肌肤胜雪。我还发现,上司看我的眼神已经不同往日了,而对桃红丝巾,却显出了更迷离热切的表情。
我有些失落,想起在美国听到其他同事说过的上司的轶事,他们说,上司的办公室恋情已成情结,每一个新来的漂亮女下属,基本都会受到他的垂青,并且都会不遗余力地助其升迁。于是每段恋情,女孩子都不会恨他,反而感激。
我镇静地与上司道别,他送我到门口,他的味道如昔,我深深吸一口气,今后这样的男人的气息不再属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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