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到1982年,我在离家十五里地的中学读高中。因为离家不近,所以,除了周末,都在学校住校。只有星期六下午和星期天的一整天才在家里。其实星期六的下午有一半时间要用在从学校到家的路上,所以,回学校的时间总想往后推一点,不然,在家里的时间就太少了。于是,我常常会在星期一的早上从家里去学校。
一般来说,星期一的早读是从六点到七点半,老师考虑到实际情况,允许我们这些离家远些的同学七点到校,可以比大多数同学晚到一小时,但是,如果七点不到实在是说不过去的。十五里路,我得走将近两个小时,也就是说,我无论如何必须在五点钟从家里出发,否则会迟到。
其实,早上五点动身,这对于我这个已经十五岁的人来说并不难。这样就苦了我的母亲,她要四点起床,因为她要给我做早饭。其实,七点到学校以后,我在学校是有早餐吃的,我也多次不让母亲做早饭。可是,母亲每次都决意要做。母亲说:“学校的饭哪有家里的好吃,再说,饿着肚子去学校,不值。”学校的饭其实也不差,可是,由于母亲给我做的早饭太丰盛了,难免相形见绌。
母亲给我做的早饭,不管有没有其他的佳肴,每次她都会给我烧三个油淋淋的荷包蛋,三年之间的每个星期一都是雷打不动的。有时候,加上鱼或者肉菜,我一个人吃着,在那个年代,有这样的菜,能不丰盛吗?
母亲烧的荷包蛋酥而不焦,香脆可口,更主要的是油放得多,后来我竟然吃上瘾了。二十多年后,由于我爱人偶然不舒服,我给我孩子做过几次早餐,我才真正体会了当年母亲的艰辛。母亲给我做早餐,平时倒是好一些,要是到了冬天,寒风刺骨,母亲得早早地起床,烧好热水为我洗漱做准备,然后才动手烧饭。那时候母亲已经快六十岁了,我真不知道她何以能够坚持三年。
有一个冬日,家里的闹钟没电池了,一时又没有换,收音机时好时坏,根本不知道时间,母亲悄悄地起床了,烧好了饭,自然也包括三个油淋淋的荷包蛋。这时,母亲才不得不把我叫起来。我吃好饭以后,就离开家。冬天日子短,凌晨时候,连路都看不太清,我估摸着也快天亮了。可是,我走了二十分钟,竟然一点天亮的迹象也没有,离家越远,胆子越小,我走路的速度越来越慢了。我走着走着,突然听见身后有急促的脚步声,冷冷的天气,道儿又黑,有谁会这么早走道呢。我多么巴望前面或者左右两边再走出人来,哪怕走出一个人来也好。此时此刻,我正穿行在一个村子里,左右都有人家。如果来人不从身后走来,至少我看得见人。可是,除了身后的脚步声,再也听不见其他声音了。我顿时汗毛都竖起来了,毕竟我只要十五岁啊。我想:今天真是倒霉到家了,天气冷倒还无所谓,还看不太清路,现在又从身后传来脚步声,我只有听天由命了。
突然,身后的声音竟然叫起了我的名字。那时候我学过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好的观念没有记下,有一点倒是记下了:若是夜里有人叫,千万不要答应。本来这是书上批判的腐朽观念,我下意识地把它当做经验了,听见有人叫也不答应。不但不答应,我还越来越紧张,我纳闷:谁知道我的名字呢。后面的声音又叫了一声,这时我才听出像我母亲的声音。后面的人见我有些反应,更大声地叫了我一声,这一瞬间,我心里马上涌起了一股暖流。是啊,是母亲在叫我呢。我反转身来,当看清楚了母亲时,我的热泪差点流了出来。母亲虽然不是小脚老太婆,但在她年轻时,也是缠过脚的,她是如何追上我的呢?
原来,母亲起床以后,那个时好时坏的收音机一直开着,我刚走十多分钟,那收音机又好了,滴滴滴几声之后,报出的时间是五点,母亲知道我们起的太早了,加上路上暗,母亲担心我路上会害怕,就一路小跑地追了上来,好在我因为害怕而越走越慢,不然,母亲还不知道要追到哪里呢。啊,暖暖的母爱,多么的珍贵。
那油淋淋的荷包蛋固然很香很香,但是,伟大的母爱岂不更香更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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