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年前,因为赶剧本,四个编剧被老板困在一间酒店房间里,三日两夜。天天从早到晚不停写剧本,酒店内的中、西餐厅、咖啡室、房间服务,我们都试过。到第二天晚上,大家都受不住了,连呼吸都觉得困难。
离开酒店的那个清晨,简直是解脱。我告诉自己,千万不能犯法,犯法就要受困。我绝对不能再受困,即使困在一流的酒店内也受不住。
去年,又有导演问我,可不可以抽几天时间到澳门找间酒店度桥(注:构思故事情节,剧情等)。我几乎是哀求说:“不!我不能受困!”
所以,虽然会爱得疯,人也没有理性,但杀夫、杀情敌这种事,我绝不会做,因怕受困牢内。
我宁愿做个赤脚走路的孩子。
在我心中,自尊与自由,尤在爱情之上。如果你觉得毫无自尊,委曲求存,为什么还要爱他?
如果你所爱的人,要整天监视你、控制你、跟住你,如何受得了?
如果他认为,这是因为他太爱你。
请告诉他,爱不是这样!
爱是在我浪荡之后,最想回去的地方。
爱是在我自由自在的时候,心里最牵挂的人。
爱是他放手,他从容,人却不肯远走天涯,甘愿受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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