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写作背景
白居易生活在由盛转衰的中唐时期。当时的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很尖锐,外族不断入侵,自安史之乱后,国内连年战乱,民不聊生。朝廷宦官专权跋扈,藩镇割据作乱,统治阶级内部朋党之争日益加剧,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日渐衰微,人民生活困苦不堪。白居易早年避乱江南,接近人民,对政治的混乱,人民的疾苦深有感受。他为官有“兼济天下”之志。元和三年(公元808年),白居易担任左拾遗(谏官),多次向唐宪宗上书,提出一系列改革时弊的措施,同时他又写了揭露黑暗政治,反映人民疾苦的《新乐府》、《秦中吟》等讽喻诗,结果触犯了掌握军政大权的豪门贵族,引起唐宪宗和一些权臣的恼恨。元和九年被改任太子左赞善大夫这一闲职。
元和十年,平卢节度使李师道派人杀了宰相武元衡,向中央政权示威,白居易认为这是重大“国耻”。激于义愤,他率先上疏“急请捕贼,以雪国耻”。但都被权贵们加上“越职奏事”的罪名,又造谣诬蔑说,白居易的母亲因看花坠井而死,而白居易却作赏花诗,新井诗,“有伤明教”,于是贬为江州刺史,继而又贬为江州司马(九品小官)。白居易获罪的真正原因主要是他写的针砭时弊的讽谕诗,正如他自己所说,“始得名于文章,终得罪于文章”。
对于这次遭贬,诗人既感伤又愤慨。到江州后一年的生活更使他感受到社会世态炎凉,他有满腔的怨愤无处倾诉。这首诗是诗人贬职到江州的第二年(元和十一年)秋天写的,当时诗人45岁。
《琵琶行》的“行”是古诗的一种体裁,统称“歌行体”。它的特点是“篇无定句,句无定字”,音节、格律比较自由,句法长短不一,富于变化。唐以后,歌行一般用五、七言古诗体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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