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在今天,不少读者尚认为鲁迅先生只是个金刚怒目的战斗者,严肃紧张有余而活泼和蔼不足,他的文章也像匕首、像投枪,充满“战斗的气氛”。这种看法并没有错,却不全面。其实,鲁迅在生活中是个极有趣味的人,看到这一点,将帮助我们认识什么才是许广平所讲的那个“十足的鲁迅”。
止庵最近写了一篇文章《“十足的鲁迅”举隅》,文中提到鲁迅的一些生活趣味,读来饶有情趣,齿颊留香。
文章介绍说,鲁迅喝茶的方式是从绍兴老家带来的喝法:在大锡壶里装满开水,另在茶杯里泡上浓茶汁,随时可以兑开水喝。在东京时,鲁迅所用的茶叶大都是中等绿茶,来到上海后,就讲究多了,改用小壶泡茶,当茶的香气不够时,如果时间允许他细细品尝,他就会要求另换一壶。在杂文《喝茶》中,鲁迅写道:“有好茶喝,会喝好茶,是一种‘清福’。不过要享这‘清福’,首先就须有工夫,其次是练习出来的特别的感觉。”先生是享受过这种“清福”的,对茶的“特别的感觉”他也有,只是喝茶的“工夫”比他人少。
鲁迅在《朝花夕拾》的小引中写道:“我有一时,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儿时的蔬果勾起了乡愁,这跟我们普通人没有什么两样,而乡愁是不分雅俗的。在生活情趣方面,我宁可相信鲁迅既雅且俗。据许广平讲,鲁迅到了晚年,“吃的东西虽随便,但隔夜的菜是不大喜欢吃的,只有火腿他还爱吃,预备出来不一定一餐用完,那么连用几次也可以。素的菜蔬他是不大吃的,鱼也懒得吃,因为细骨头多,时间不经济,也觉得把时间用在这种地方是可惜的。”因为怕浪费时间而懒得吃鱼,这又透露出先生“战斗者”的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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