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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常常阅读鲁迅的作品,最喜欢读的是鲁迅的小说和他回忆童年生活的散文,都使我百看不厌,如醉如痴。正是鲁迅的这些作品,给了我终身难忘的文学启蒙教育,初步窥探到了美好动人的文学殿堂,从而爱上了文学,引导我立志一辈子走文学创作道路。从青年时代直到今天,我虽然阅读了大量古今中外的文学名著;但在我国现、当代的小说和散文作品中,我最喜欢的,仍然还是鲁迅的这类作品,经常“炒冷饭”,实际上是作为创作典范不倦地加以精读,细细品味。我之所以如此热爱鲁迅的这类作品,原因就在于鲁迅的作品中,含有开创性特色的艺术欣赏趣味和审美价值。这和一般评论界对鲁迅作品的研究,视角可能不尽相同。
有些人在谈论鲁迅的《狂人日记》时,说的往往就是作品最后的那两句话:“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许还有?救救孩子……”仿佛这篇文学经典之作的全部意义和价值,就在于这两句话。诚然,鲁迅借助于一个狂人的自我表述,以狂人的所见所闻和内心独白,深刻地揭露了半封建社会人压迫人、人吃人的内在本质,这确实是这篇作品的伟大思想意义和思想价值。鲁迅作为一位思想家和革命家,在作品中直言不讳地对此提出抗议和大声呐喊,永远应该受到世人的重视和尊敬。然而,我们必须看到,鲁迅写的《狂人日记》,并不是一篇政治论文或社会学论文,而是一篇以审美价值为前提的小说作品。如果我们(包括广大读者)要的仅仅是作品中所包含的思想意义和思想价值,鲁迅还何须用小说的形式去加以表达?只须写一篇政治论文或社会学论文就可以表达清楚了,甚至还可以直截了当地表达得比写小说更加清楚。
依此类推,如果根据某些评论家的评论方式,鲁迅所有的小说和散文作品全部意义和全部价值,也都是这么一回事了:《阿Q正传》就在于它说明了我国当时的国民劣根性;《故乡》就在于说明了人和人之间理想境界的向往和追求,所谓“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祝福》就在于说明了封建礼教对妇女的压迫和精神禁锢;《孔乙己》就在于说明了封建没落知识分子毫无出路的可怜境地。等等之类,不一而足。这样的评论说得也有他们的道理,可惜论者忘记了他们面对的却是作为文学作品的小说。按此论调,文学作品所必须的艺术欣赏趣味和审美价值还在哪里呢?
面对文学作品,仅仅满足于作品的思想意义和思想价值,而把文学作品的艺术欣赏趣味和审美价值视同可有可无的附加品,也许可以这么说:这是对作为伟大文学家的鲁迅,在艺术创造和艺术追求方面的忽视和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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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让我们来看看《狂人日记》吧。鲁迅写的这位患上了迫害狂型妄想症的主人公,由于他的病态思维,觉得摆在他面前的生活十分可怕,所有的人,包括“赵家的那条狗”和他的亲哥哥,都已串通在一起想吃他的肉;到了后来,甚至连他自己,好像也在他哥哥的哄骗下,吃过他小妹妹死后的几片肉,内心的痛苦无法言状。正因为如此,他的唯一希望,只能寄托于“或许还有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所以才在小说的结尾处,大声呼出了“救救孩子”的呐喊。可见,这声呐喊,全都和作品中的社会背景、故事情节、细节描写、人物形象等艺术手段和审美价值密切结合成一体的,水乳交融,血肉相联。丢开了文学作品中的艺术手段和审美价值,还能到哪里去寻找思想意义和思想价值?
作品描写主人公在病中的心理状态,以及周围人们对他的态度,处处显示了作品中互为因果的生动关系,结合得何等巧妙。人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实际上都是在那里关心他(当然也有一些看热闹的闲人和孩子),照顾他,为他治病;可是,在他看来,却都是一批青面獠牙、对他怀有敌意的吃人家伙。鲁迅笔下的精神病患者,决不是一个疯疯癫癫、胡言乱语的模式化(或意想化)人物,而有他自己的思维逻辑。只是他的思维逻辑已完全受到妄想思维所控制,以至他自己认为很有道理,实际上却是一种荒唐的病态表现。人们越是关心他,他也就越是认为人们想吃他,形成了无法摆脱的恶性循环。这样的描写,随着故事情节的进展,悬念迭起,让读者在阅读过程中时时都有一种揪心之感,既觉得相当可笑,却又不能关心着他那可怕的疾病,从而使读者在感情上产生强烈共鸣,获得了感人至深的艺术效果。
不仅如此。由于鲁迅的博学多才,见闻宽广,作品中通过主人公的妄想思维,引用了很多“人吃人或接近于人吃人”的人世行为。其中有的来自于民间迷信,有的来自于世俗传闻,例如“用人血馒头治病”、“狼子村的村民吃了大恶人的心肝”之类;其中大多数则来自于古书中“易子而食”,“割股奉亲”的记载。这使主人公的妄想思维,似乎接近于现实生活(这在现代医学上称作为“现实性妄想思维”),从而极大地增加了作品的真实性和可信性。此外,作品的环境描写中,如“今天全没月光,我知道不妙”、“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赵家的狗又叫起来了”等等,以此烘托主人公的心理状态,有多么的情景交融,精彩纷呈。再加作品的语言非常简洁生动,运用如是,极富幽默感,用以描绘主人公的病态心理和周围人们对他的态度,着笔虽然不多,无论是主人公或其他各色人等,人物形象却全都神形毕现,跃然纸上——如见其身,如闻其声,如临其境。
上述种种,无不丰富了作品的艺术欣赏趣味和审美价值,并以此完成了作者所要表现的思想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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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如《阿Q正传》,又有另一番艺术特色。鲁迅用他特有的游戏笔墨(这从作品一开头讲述“正传”一词的来历时就可以感受到),塑造了阿Q这么一个既可怜,又可笑,更令人同情的旧农村雇农形象。作品中处处用讲笑话似的讽刺笔调,描绘了阿Q的种种所作所为和性格特征,但处处让读者在酸心的苦笑中发人深思。所谓的“国民劣根性”,决不是一个离开了艺术形象的空洞概念,而是通过阿Q这个非凡生动的文学典型形象,以及有关的社会背景、故事情节和特色鲜明的细节描写,才得以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这与《孔乙己》《风波》都有异曲同工之妙。至于《社戏》《故乡》《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阿长与〈山海经〉》等等,就不能不说,全都表现了鲁迅对人间真情的期盼和向往,极富浪漫主义的美好情怀。尤其是《社戏》,描绘的江南农村风光,描绘作者和农村小伙伴们月夜驾船去看社戏的欢快情景,他们之间天真纯朴的友谊,以及农村孩子热情、爽直的性格,都跃然纸上,如诗如画,令人心想神往。其中如孩子们看戏时最讨厌“只唱不做的老旦”而特别爱看“能连翻八十四个筋斗的铁头老生”,以及孩子们在归途中抢着“偷摘”自家田里的蚕豆等细节,描绘孩子们天真、无私的心理状态,简直已到了出神入化的程度,其生活气息之浓,人物形象之鲜明,景物描写之富有诗意,艺术审美内容之深厚,令人击节叹赏,堪称绝世佳作,非有切身感受和洞察世情的能力,无法创作出如此高超的具有艺术欣赏趣味和审美价值的小说作品。然而,可能由于这类作品不像《狂人日记》《阿Q正传》那样可以用“一言以蔽之”的思想意义和思想价值加以赞扬,却常常未能引起某些评论家应有的重视。唯一例外的只是《故乡》,就因为那里面有一句“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由此可见,鲁迅小说和散文作品中的艺术欣赏趣味和审美价值,多么值得我们奉为典范,认真加以研读。我以为,鲁迅作品中所以能达到如此高超的艺术成就和审美境地,这是由他的语言功力、幽默感、洞察力、艺术表现力,以及文化素养、人文关怀精神和先进思想观念所综合组成的,缺一不可,值得我们学习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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