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算是曹雪芹的成名之作,当然也是最后一部作品。在这本书中涉猎了很多领域的知识,不仅有诗词歌赋、园林建筑就连医学原理、美食佳肴样样都少不了。当然这里面最混乱的还要属人际关系。种种错乱的伦理关系也显示出了当时社会的复杂。
《红楼梦》中有许多难解之谜,通常的解释是这部小说增删五次,到头来仍然是“未定”稿,故有许多“不接隼”之处。这样解释并不能解决读者所有的疑惑,我总以为这中间还当另有原因——或许是作者故意留下的一个“谜”!
大家都知道惜春是宁国府贾敬的女儿,贾珍的胞妹。按理她应该住在宁国府内,生活起居乃至读书识字、学习女红等事该由她的嫂子尤氏来照管,就像李纨负责教管荣国府的迎春、探春那样。但事实却是惜春与荣国府的迎探两个姐姐生活在一起。如果说这是贾母的决定,让众姊妹在一起便于互相照应、教育,也算一个正当的理由,那么以下的事实仍然不可解释。
(1)作为宁国府惟一的玉字辈小姐,虽然暂住荣国府,但平日里总应该抽空回去住住、看看,或与嫂子尤氏聊聊家事,或与侄媳秦氏叙叙衷肠,或与哥哥贾珍说几句“体己”话……然而《红楼梦》中不着一字,他们之间形同陌路人,没有一丝一毫让人感觉到一家人的“亲情”——父女之情、手足之情、姑嫂之情。尤氏作为宁府的女管家,多次到荣府这边来,但是我们奇怪尤氏没有一次“专程”到惜春的住处探望一下她的亲小姑子,似与常理不合。
(2)第13回秦可卿之死讯传出“全家不无纳罕”,接着是举丧七七四十九天,然后大出殡。作为贾蓉的姑姑,亲侄媳死了,既没有回宁国府对兄嫂、侄儿表示哀悼、慰问,更没有去帮助“病”嫂去料理任何家事。尽管惜春年幼不可能担当任何丧事的主理,但作为“礼仪”也当有所表示。为什么在整个丧礼期间这位宁府千金一直隐而不露一面呢?难道作者完全忘却这种大家族内的伦常道理?还是这其中另有隐衷?
(3)更有甚者,第63回写贾敬“宾天”消息传来,既没有人专门通知惜春,也未见惜春闻父亲突然死去如何悲痛之状。至于尤氏“独艳理亲丧”的全过程中置惜春为事外之人,反倒把宁国府托给了尤家人。细察整个的丧事中,惜春既没有见老父一面,也没有为父送终尽孝的任何文字描写。古人云“死者为大”,秦可卿之丧是侄媳妇不露面已属有违常情,那么亲父之死不着一字就是没有人伦了!作者何以能够忽略到如此不尽人情的程度?
如果读者将以上事实细细品嚼一番,那就必然感到这是一个谜团——因为这太不违常理、有违常情了!
对此,读者如何解读?我想人们会有各种各样的答案。在我注意到这个问题时,思考了很长时间也没有真正解开自己的疑惑。不过我想到了一点。即要解开这个谜团的钥匙应该是第5回里所写的秦可卿“好事终”,那“曲词”最后的三句是:箕裘颓墮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
《红楼梦》总体就能用一个梦去解答。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时有还无。全书都是在真真假假,梦幻现实中穿插,如果真要抱着较真的态度去看,试问我们如今读的红楼梦不知道删减过多少回,又怎样能得出答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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