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一中高中招生指南
寿光市第一中学,位于中国山东省寿光市,是潍坊市重点中学、省级规范化学校、潍坊市五星级学校。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寿光一中高中招生指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招生范围和计划
在教育主管部门的严格监督指导下,继续实行将统招生指标的80%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政策,统招寿光一中划片范围内的学生。招生计划分为普通生、特长生两大类。
二、考生报名和志愿填报
普通高中招生报名、资格审查、志愿填报由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统一组织。
三、关于考试和考查
凡参与我校招生的初中学生都应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招生考试科目分考试科目、考查科目两类,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等共12科;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等4科。各科考试赋分均用分数表达,考试成绩按等级公布,均设A、B、C、D、E五个等级。
报考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参加高中学校组织的专业能力考试,考试成绩用等级表达,作为特长生报名和录取的依据。
四、综合素质评价及等级的使用办法
初中学校对本校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状况进行等级认定,认定结果分A、B、C、D、E五个等级,其中A等不超过30%,E等应严格控制(一指有违法、严重违纪行为的'学生),并将其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与语文、数学、英语等值对待。
五、体育与健康评价等级的使用办法
根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将体育与健康单独作为一门学科纳入高中招生录取,与物理、化学学科成绩等值对待。
六、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的使用办法
根据《关于印发〈潍坊市普通高中招生统一考试实验操作技能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从去年起,将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纳入高中招生录取,录取时单独作为一科,原则上与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四科等值对待。
七、特殊考生政策
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等军人子女,按《潍坊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潍政联〔2012〕1号)规定,享受相关照顾录取政策(详见附件二)。
华侨、港澳台胞子女(须有市级侨办或台办证明),少数民族子女(须有市级民族事务部门证明和户口薄),录取时将其综合素质等级提高一个等级。(据《关于印发2007年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意见的通知》(潍教字[2007]3号))。
独生子女,根据《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推动体系的意见》(潍发〔2009〕20号)规定,在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分数最低的一科加5分后,再划分等级。
听力残疾学生,根据《关于听力残疾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免英语听力测试的通知》(潍教明电〔2012〕78号)规定,可以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县市教育局(市区学生须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其英语成绩使用换算后的分数划分等级,换算公式为:英语分数=考生笔试项目得分×1.2。听力残疾学生须于4月底前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申请。
所有特殊考生均须填写《寿光市普通高中招生特殊考生申报表》,经考生所在初中学校、特殊考生主管部门审查并加盖公章,审查人员签字后,于5月20日前以初中学校为单位统一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八、招生录取实施方案
(一)录取的基本依据和必备条件
录取的基本依据是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综合素质认定等级。
录取的必备条件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均为B等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为C等及以上等级。
(二)录取方式
采用自主多元的录取方式:主要为:综合录取、特长录取等几种方式。
综合录取:该方式依据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考生综合素质等级进行,是最主要的录取方式。录取时把综合素质等级与语、数、外三门学科等级等值对待,体育与健康等级与物理、化学等值对待。实验操作与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等值对待。首先录取指标生,再录取统招生,最后录取择校生。
特长录取:该方式是指对报考特长考生进行的录取方式。特长考生必须参加寿光一中举行的特长生专业考试,获得专业合格等级证者,可以报考寿光一中特长生。
我校为五星级学校,可以在潍坊市范围内招收部分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包括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和某一学科或某一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
(三)录取程序和办法
在教育局监督指导下,先组织特长生录取,后组织综合录取,先录取指标生,再录取20%的其余统招生。
九、具体录取流程
(一)统招生的录取
把学生考试科目分为三个组合,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实验操作五科为第一组合,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三科为第二组合,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质四科为第三组合。
具体录取程序如下
按考生政史地生实验五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由高到低的排序,按计划的170%划定范围;再取所有被政史地生四科取中考生中,按考生的理化体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由高到低排序的130%划定范围;再在由理化体成绩取出的所有考生中按语数英综四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计划的100%为统招生。
(二)特长生录取
在录取过程中,体育特长生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按2倍划定文化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线上人数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音乐特长生按招生计划数的1.5倍划定文化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线上人数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美术特长生按招生计划数的1。5倍划定专业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线上人数按文化科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十、录取结果公示
录取结束后,录取的初步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学生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直接向学校提出申诉。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新生录取通知书的审核与发放
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填写由寿光教育局统一印制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审核并加盖寿光市普通高中招生专用章后统一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是高中注册学籍的依据,未经教育局审核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十二、保障措施
高中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性大,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为了做好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的具体领导下,学校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各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司其职,确保我校2015年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公正性、公平性,保障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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