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上虞幼儿园招生原则
幼儿园教育作为整个教育体系基础的基础,是对儿童进行预备教育。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绍兴上虞幼儿园招生原则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招生原则
1、相对就近原则:
幼儿园招生坚持相对就近入园的原则,优先满足城区百官街道有户籍、有房产的适龄幼儿入园。小区配套幼儿园招生时,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满足幼儿园所在小区业主适龄幼儿入园。
2、双向选择原则:
父母自愿选择幼儿园报名,幼儿园自主录取。
3、公开公平原则:
招生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各幼儿园办学信息、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要向社会公开,严格控制班额,接受社会监督。
招生对象
1、身体年龄要求
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
2、对象分类
第一类:城区百官街道内本人有户籍、父母或本人有产权房的幼儿。
第二类:
(1)城区百官街道内本人有户籍、但父母或本人无产权房的幼儿。
(2)城区百官街道内本人无户籍、但父母或本人有产权房的幼儿。
第三类:符合城区百官街道规定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幼儿。
相关说明
1、幼儿户籍迁入时间、父母或本人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取得时间必须在2019年8月31日以前。
2、作为入园依据的产权房必须是住宅房,并以产权证为准。父母或本人有2套及以上且符合条件房产的,可以选择其中一套作为入园登记依据。同一套产权房三年内只解决同一户家庭子女入园。
3、第一类生户籍地址与取得产权证的房产(父母或本人)地址不一致(户房分离)的,以房产为报名依据。
4、父母或本人有独立房产,又有共有房产的以独立房产为依据。父母或本人在辖区内没有独立产权房,只有共有房的产权须在51%以上。
5、父母或本人确无城区百官街道房产且满足三代同堂要求的,按照第一类对象招生: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事实同住一处、三代人户籍在同一户口簿内且幼儿自出生申报户口以来一直未变动的,必须提供父母或本人无城区百官街道住宅用房证明和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效房产证(“所有权人”栏中注明是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含父(母)或本人,且拥有主要产权的'房产,不包括其他共有人)。
6、列入城中村拆迁改造对象且处于拆迁期间尚未落实安置政策的,向幼儿园提供拆迁的相关依据可按原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园;拆迁安置已完成的,在安置地按正常入园对象就近入园,或选择入读相应拆迁安置小区配套幼儿园。
7、预告:从2022年开始,凭户籍和房产入学的适龄幼儿,百官街道幼儿园新生报名必须遵循户籍和房产一致的原则,即户籍住址和房产坐落地址一致的幼儿优先入读就近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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