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黄埔区小升初招生问答
中国学校教育大体上分为小学、中学、大学三个阶段。其中,中学又分为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就是初中,高级中学就是高中。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广州黄埔区小升初招生问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问:小孩在公办小学就读,户籍是广州市户籍,怎么在黄埔区就读公办初中?
答:对于具有广州市的常住户籍(含十一区),在黄埔区公办小学应届毕业的在籍学生,我区可采取单校划片对口直升和多校划片电脑随机派位两种方式分配学位。
二、问:小孩是政策性照顾生,怎么在黄埔区就读公办初中?
答:学生及家长于5月20日前向就读小学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经毕业学校审核后交区招考办复审,审核通过的公办小学应届毕业生可享有与本区户籍生同等的升学待遇,审核通过的非我区公办小学应届毕业生,且父(母)在我区工作或实际居住者,统筹安排入读黄埔区公办学位或政府购买民办学位。政策性照顾申请表见附件一。
三、问:返区生怎么报名?
答:具有黄埔区常住户籍的外地返穗生(指在广州市以外小学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和跨区生(指在广州市其他区小学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学位安排办法按《2020年黄埔区小学升初中外地返穗生、跨区生网上报名须知》执行。具体报名网址:广州市黄埔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管理系统(http://yezs.hpedu.net/)。
四、问:小孩非广州市户籍,也不是政策性照顾生,怎么在黄埔就读初中?
答:非广州市户籍的黄埔区小学应届毕业的非政策性照顾学生,可通过“指标分配到重点企业”入学指标入读黄埔区公办初中(含政府补贴学位的民办学校)。重点企业的界定和排名是由黄埔区工信局和商务局负责,学位指标计划和分配是由区教育局负责。(咨询电话:黄埔区工信局82378699、82118738、82111550;黄埔区商务局
82111493、82111498;区教育局 82111495)。黄埔区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部分招生指标分配到重点企业的具体申请渠道和流程,请参阅当年的具体实施办法。
申请“重点企业入学指标”需要注意的事项
1.需要满足的条件:
(1)申请人所在企业符合重点企业评比标准;
(2)申请人及其子女均为非广州市户籍人员;
(3)申请人在所在企业服务满1年(含1年)以上,并企业为其缴纳社保满1年(含)以上。
2.通过“重点企业入学指标”途径取得初中一年级学位的学生,在建学籍时,如果发现其不是六年级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初中学籍,将直接取消其通过“重点企业入学指标”获取学位的入读资格。
(二)非广州市户籍的黄埔区小学应届毕业的非政策性照顾学生还可通过申请积分制入学方式就读黄埔区公办初中(含政府补贴学位的民办学校)。
1.申请黄埔区积分入学,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内地居民;
(2)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截止时间为当年积分制入学受理时间的最后一日);
(3)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有核定积分(截止时间为当年积分制入学受理时间的最后一日)。
2.申请入学的随迁子女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其随迁子女均是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内地居民;
(2)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当年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
4.黄埔区来穗人员积分制入学申请登录网址(建议使用ie11.0或者谷歌60.0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
(1)积分申请
电脑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官网,点击页面右侧“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或输入网址:http://113.108.174.59/bjfpublic/proxy/skin_1/index?ValidateCodeSwitch=false),点击“个人积分”模块提出积分申请,获得核定积分(每天都可以申请,约需要35个工作日出核定积分);
(2)学位分配申请
获得核定积分后,申请人在资格申请时间内及时点击“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积分制入学”模块申请办理黄埔区积分制入学填报志愿。
5.咨询电话:积分申请请咨询区来穗人员管理局,咨询电话82378907;学位申请请咨询区教育局,咨询电话:82111495.
6.申请“积分制入学”需要注意的其他事项:
(1)通过重点企业入学指标获取了学位,会在积分入学填报志愿前,将通过重点企业入学指标取得学位的`申请人在录取系统做限制,不可以再次填报志愿,无法再次通过积分入学申请学位,
(2)积分入学学位分配规则是什么?
答:①积分学位分配时,积分系统按申请人所填报的志愿顺序检索学校。学位分配原则是“总量控制,分批分配,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先“五年第一批”后“普通积分”批次的顺序执行,同一批次按积分从高到低的排序检索,获得“五年第一批”优先批次、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申请人填报的1、2、3、4志愿依次逐个检索。申请人随迁子女一旦被分配到某所志愿学校,则积分系统不再检索该申请人填报的其他志愿。
②分配学位过程中,如同一批次内同一志愿学校出现申请人积分总分相同情况的,则按以下顺序分配学位:一是居住证加分分值;二是合法稳定住所加分分值;三是学籍加分分值;四是企业加分分值。
③积分学位分配结束后,对于有积分但未分配到学位的申请人随迁子女,由其监护人自行主动联系相关民办学校或意向的其他学校,教育部门不再进行第三次学位分配。
(3)通过“积分入学”途径取得初中一年级学位的学生,在建学籍时,发现其不是小学应届毕业生或具体初中学籍,将直接取消其通过“积分入学”获取学位的入读资格。
五、问:小孩在黄埔区民办小学就读,户口不在黄埔区,但是广州市户籍,怎么在黄埔区就读初中?
答:对于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并在我区民办小学毕业的学生,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区申请入学,按该区升学办法入学。
六、问:跨地段学生怎么办理入读初中手续?
答:对于具有本区户籍的本区民办小学毕业生,或具有本区户籍的本区其他地段公办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申请回户籍所在地段对口的公办初中跨地段升学的,家长于5月20日前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初审后统一集中向区招考办申报跨地段。经区招考办审核后,对符合条件者按对口中学升学或电脑随机派位分配学位。跨地段申请表见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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