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选择的路》有一句话: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但我不能同时去涉足。在生活中,有很多的困境,甚至是多重选择,未知的时刻是无尽的。然而,最终会做出一个选择,而且只能做出一个选择,而不是多个选择。
伍迪·艾伦导演的《错与罪》的主演路易·莱维教授有句名言:选择塑造我们的生活,而我们只是过去选择的总和。
在商品爆炸的时代,消费者面临着许多商品的选择。消费者就像站在一个有多个分支的岔路口,如履薄冰,许多商品供应商都在看着他们,消费者的选择对他们来说至关重要。
一个品牌的崛起、延续、兴盛或衰落,都掌握在消费者手中,消费者就是上帝。
商品林立的市场,可以使一个商品或品牌骄傲地向前迈进就两个字——“畅销”。
图书、音响、电子、家电不同领域,每个电商网站都会有一个推荐列表,畅销商品不时轮换,以吸引消费者的注意。这个清单并不重要,但它确实对销售额有很大的贡献。
消费者在不知不觉中就会被所谓的“推荐名单”所牵着鼻子走,当第一次看到电商网站时,列表顶端的认知偏见就开始起作用了,即“首因效应”(认为最初的事件往往集中在随后的事件上),而像往常人类的惰性一样,这个列表可以让消费者更容易做出选择。
《畅销的原理》揭示了畅销的本质是顺应人的本能。当人们做出选择时,他们认为自己是自动做出决定的,而事实上,他们做出的大多数决定都是无意识的。
对于营销人员来说,理解这种无意识的机制是有帮助的。畅销原则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概述。第二部分从11个方面对人的本能营销进行了探讨和分析。第三部分论述了未来营销思维的发展趋势以及与科学技术的结合。
对于国内对营销的误解,以为营销几乎等同于欺骗。事实上,营销并不是欺骗人们的把戏。
在信息爆炸的时代,信息的负荷已经超过了个人的承受能力,而营销就是给人们带来更多有辨别力的信息,帮助人们进行选择和决策。
作者在引言中说得很好,市场营销应该更多的是选择而不是消费。选择和消费之间应该存在因果关系。消费者的选择导致消费行为的产生。
然而,作为一个营销人员,帮助消费者做出选择,符合他们的本能是必要的。“畅销原则”是由消费者的核心驱动——本能——揭示畅销的本质,以提供广大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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