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手册里面的制度
公司员工手册、规章制度未经公示、投票、签字是否有效?
案情简介:
公司企业处理劳动关系,进行人力资源管理时,必然涉及到公司的规则制度、员工手册等一系列文件,这些文件作为公司制度的架构,是用人单位管理员工的依据和准绳。企业的员工手册及规章制度是企业内部的行为准则,但内部规则是否应当公示,是否应当经过所有员工投票、签字才发生效力呢?如果需要公示,需要履行哪些手续?
律师意见:
公司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是法定要求,主要方式主要由以下几种:
一、会议或培训。如开会讨论,组织规章制度知识考试,组织培训等。同事保存会议或培训的记录,并让员工签字。
二、本人签收。如发放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印刷文本,并让员工签字,说明已经收到并阅读相关规章制度,且愿意遵守。
三、公示公告。在公司的公告栏或者单位网站上公告。
四、电子邮件。向每位员工发送电子邮件告知。电子邮件并不适用所有企业,一是取证和保留证据都有局限,二是很多大型工厂或不发达地区的员工不具备人人使用个人邮箱或企业邮箱的条件。
规章制度的发布主体肯定只能是公司,而不能是业务部门,即使是人力资源部也不合适。
已通过的规章制度如果要修改,程序与规章制度的制订是一样的,也要经过民主协商和公示告知程序。
法律规范:
1.《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2.《关于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律师点评:
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是劳动关系的基石,可将其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一并由劳动者签收与认可,公司也尽到了告知义务。为了避免员工手册或公司制度修订又要经过所有员工签字,企业可以在员工手册签收文件或者劳动合同承诺书中写明“乙方确认已收到甲方依法制定的下列规章制度文件,确认已经充分阅读并愿意遵照执行。”
子公司与母公司有什么关系
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有什么关系呢?两者虽然都是独立的法人,但两者肯定是有必然的关系的,例如:子公司受母公司控制、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有控制协议等等,下面是两者关系的具体介绍。
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实际决定权,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可以直接行使权力任命董事会董事。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基于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协议而产生
一般说来,拥有股份多的股东对公司事务具有更大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个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能够对该公司实行实际控制。在实践中,大多数公司的股份较为分散,因此,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取得控制地位。除控制股份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的契约或协议,也可以使某一个公司控制另一个公司。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
子公司虽然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在许多方面受到母公司的制约和管理,有的甚至实际上类似于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在法律上,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子公司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属于子公司,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子公司和母公司各以自己全部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责任,互不连带。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设立子公司必须严格按照设立公司的要求提出申请,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营业。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
办法背景
业务资格申请门槛高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与年前5月1起施行的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相比,门槛高出了许多。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规定,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期货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一家期货至少需配备1名3年以上取得从业资格的专职管理人员和不少于5名具有2年以上取得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从业人员。
九成公司未达门槛
长期以来,期货公司的盈利模式都比较单一,基本上都是以收取手续费为主要利润来源。为了改变期货行业从传统的单一的经营模式向高端服务以及增值服务领域迈进,管理层早就把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资产管理业务,以及境外期货经纪业务列为期货业三大创新业务。而年前《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的实施,已让数十家期货公司取得投资咨询资格。而即将开闸的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又有哪些公司有望品尝“头啖汤”呢?由于期货公司资产业务资格的门槛较高,有90%的期货公司都与此次资产业务试点无缘。
根据证监会确定的2011年各期货公司分类内容显示,在全国163家期货公司中,其监管评级不低于B类BB级的期货公司仅为49家,其中3A级的3家,A级的17家,其后的BBB级有14家,BB级的有15家,可见大多数公司与此次资产管理业务试点无缘。由于“试点办法”规定,申请资产业务资格的期货公司,其净资本不低于5亿元。而中国期货业协会公布的期货公司财务信息显示,截止2011年底,不低于B类BB级的49家期货公司中,净资本超过5亿元的期货公司只有17家,其中A类公司中,广发期货、中国国际期货、海通期货(微博)、浙江永安期货、江苏弘业期货这五家期货公司的净资产超过10亿元,在A类公司中,中证期货、申银万国(微博)期货、南华期货、华泰长城期货、银河期货、浙商期货、鲁证期货、国泰君安期货(微博)、新湖期货以及中粮期货共10家期货公司的净资产在5亿元—10亿元之间。另外,在B类而且不低于B类BB级的期货公司中,金瑞期货和上海东证期货在2011年底的净资产也不低于5亿元。
尽管各项数据显示,四川本地的期货公司如今还无申请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资格,但四川的投资者仍有机会“足不出户”就可以委托期货公司对自己的资产进行投资。因为如今包括广发期货、中国国际期货、申银万国期货、南华期货、华泰长城期货、中粮期货这些具有申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期货公司,在成都均已设有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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