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教养方式与儿童的心理发展研究论文
在儿童的发展过程中,家庭是最初的课堂,父母是第一任老师,由于儿童的行为极具模仿性和依附性,因此,父母在教育、抚养子女的日常活动中表现出的行为倾向即父母的教养方式,对儿童身心的发展有着强烈而深远的影响。学者们对此作了大量的研究并取得许多有价值的成果。本文拟对这些研究进行综述,为优化儿童成长的教养环境,促使儿童身心的健康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材料。
一、西方父母教养方式研究的理论观点
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起,许多心理学家从亲子关系的角度,采用类型学的研究模式,比较广泛地考察了父母教养方式对儿童的影响。最早研究父母教养方式对儿童影响的是美国心理学家西蒙兹(P.M.Symonds)。[1]他提出了亲子关系中接受——拒绝和支配——服从的两个基本维度,以此说明父母的教养方式对孩子的影响。
之后,日本心理学家诧摩武俊[2]和美国心理学家鲍德温(A.L.Baldwin)[3]等都进行了父母养育态度与儿童个性关系的研究,得出了比较一致的结论。鲍德温采用家庭拜访和观察家庭互动的基本频率的方法,重点研究了父母的宽容、民主对儿童发展的作用。
继鲍德温之后,美国著名的女心理学家鲍姆林德(D.Baumrind)[4]通过采用实验观察、家庭观察和访谈的研究方法,对父母的教养方式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并提出了自己的理论观点。她认为亲子交往是一个互动的过程,因此在父母教养方式的定义中应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父母对儿童所作要求的数量和种类,一是父母对儿童行为的反馈。[5]
总之,西方心理学家由于采用实证的观察研究方法,因而其结果具有可信性及有效性。近年来,我国心理学者在继承西方科学实验成果的基础上,也开展了大量的有关研究,划分出适合中国文化特点的父母教养类型,同时也探讨了父母教养方式、教养观念和行为与各种心理品质之间的关系。
二、我国父母教养方式研究的现状
我国心理学者对父母教养方式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父母教养方式与儿童的学习(如智力、成绩、学校适应)、社会化发展(如社会期望、同伴关系、性别化)、创造性(如艺术、科学、社会活动和社交领域)、个性(如人格特征、自我概念、自尊)等方面,涉及的范围比较广。
关于父母教养方式与子女人格特征的关系的研究表明,父母负性教养行为(包括惩罚、权威控制、挑剔挖苦、溺爱和限制干涉)和教育困惑主要与不利于子女心理健康的人格特征(如忧郁性、紧张性)相关,反映亲子关系的亲子气氛与子女积极的人格特征(如稳定性、有恒性和敢为性)相关。而正性教养行为(包括关怀爱护、鼓励理解和自我教育)中仅关怀爱护与子女人格特征中的忧郁性呈负相关。[6]
一些研究者发现,父母教养方式是影响小学儿童自我概念的一个重要因素。父母的情感温暖与理解与小学儿童的自我概念呈显著正相关,[7]父母的拒绝否认、惩罚严厉、父母的过度保护与小学儿童的自我概念呈显著负相关。如果父母对儿童能够做出积极地反应,能够换位思考,了解孩子的内心世界,体会孩子的喜怒哀乐和各种需求,则有利于儿童形成积极的自我概念。母亲行为与小学儿童自尊的关系研究发现,[8]母亲的支持、鼓励和积极参与可以促进儿童自我的健康发展,母亲的不支持行为如拒绝、惩罚,易引起儿童较低的自我评价,进而导致其较低的自尊水平。
上面所引述的研究主要针对父母教养方式对子女个性的影响进行的,另有一些学者对父母教养方式与儿童学习的关系作了深入地探讨。曾琦等人认为,[9]父母的教养方式与儿童在学校的社会适应性及学习成绩有密切的关系。严厉性父母的儿童在学校的社会适应和学习方面更容易出现问题。相反,民主性父母的儿童倾向于能较好地适应学校的社交和学习活动。大量的调查数据也表明,父母的严厉惩罚、拒绝否认以及父亲的过分干涉都与学习成绩呈非常显著的负相关;而母亲的情感温暖和理解与学习成绩呈显著的正相关。在一次调查中,有31.4%的家长承认,如果孩子考试达不到要求,自己首先会采取的行动就是“痛打一顿”或“严厉批评”。44.9%的学生则认为在考试成绩达不到父母要求时,自己会遭到父母的打骂。[10]
此外,父母教育方式在儿童社会化的过程中也扮演重要的角色,[11]父母采取民主型教育方式有利于孩子的社会性发展;放任型教育方式的父母虽然给孩子的自由较多,有利于孩子社会适应能力的发展,但在儿童社会性发展的最初阶段,采用这一教育方式,会导致子女社会性发展的不成熟;父母采取专制型教育方式,对孩子的过多干预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孩子自我意识和自我教育能力的发展,不能收到预期的教育效果。谷传华等对30位中国近现代社会创造性人物的早期家庭环境与父母教养方式的特点进行考察,也得出了与此相似的研究结果。
近年来父亲抚养方式引起了研究者的日益重视,研究者认为,在儿童性别化过程中,父亲有着比母亲更为重要的影响作用。孩子在幼小时虽然更多地依赖母亲生长,但必须要有亲生父亲和强有力的父亲形象的影响,否则,儿童就容易形成女性气质的、被动性的人格特征,还会出现性别角色以及人格适应的障碍,甚至会产生违法犯罪的行为。这一点在儿童心理发展中已得到实际和理论的验证。[13]
上述分析表明,我国心理学者运用实证的方法对父母教养方式与儿童心理发展进行了多视角的研究,既是对西方父母教养方式研究理论的印证,又是对其理论的深化和发展,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为家庭教育提供了宝贵的借鉴资料。
三、对父母教养方式研究的评析
综观现有研究,笔者发现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第一、我国心理学者对父母教养方式与儿童心理发展某一方面关系的研究较多,对父母抚养方式本身的研究较少,而国外心理学家对父母教养方式本身的研究较多,并揭示出父母抚养方式的不同类型及对儿童青少年心理发展的作用,值得一提的是我国学者根据本国的文化特点,结合国外的研究成果,划分出了符合我国文化传统的父母教养方式类型:溺爱型、专断型、纵容型和民主型[14]。
第二、长期以来,心理学者过多地把父母教育观念因素作为一个整体因素来研究其对儿童发展的影响,但对母亲教养方式或对父亲教养方式的单独研究较少,尤其是对父亲教养方式的研究则更少。而实际上,父亲教育观念和母亲教育观念虽然存在着很大的相关,但它们在儿童社会化过程中各有独到的作用而不能相互替代,而且由于父母性别角色的差异,父亲在儿童生活中起着母亲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三、对幼儿期父母教养方式的研究较多,而对青少年期父母教养方式的研究较少,特别是对小学儿童的父母教养方式研究要少得多。尽管儿童入学后主要活动场所虽然已由家庭转向学校,但并不能就此否认父母教养方式对儿童心理发展的作用。
第四、现有的研究只重视父母教养方式对子女的单向研究,而没有探讨儿童已有的个性特征和行为是如何影响父母教养方式的选择。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影响也是相互的,儿童接受父母的教养方式施加给他们的影响,但这种接受并不是完全被动的,这其中包含着儿童对父母教养方式的认知、理解和选择,反过来,儿童的行为或个性特征也会引起父母对自身教养方式的反思,促使他们调整教养方式,采取新的行为。
四、父母教养方式研究对家庭教育的启示
首先,迄今进行的有关研究一致表明,父母的情感温暖与理解是教养方式中极为重要的一种积极的教养方式。在家庭教育中父母对子女予以情感温暖一般指父母尊重子女的意见和思想,保护子女的自信心和自尊心,经常与子女进行思想、情感方面的交流,能从子女的角度看待子女的言行,双方处于一种情感洋溢的氛围中。父母作为家庭生活的主导,子女健康成长的监护者,应仔细观察孩子成长过程中的情绪、行为的微妙变化,给孩子的行为更多理解、信任、鼓励、肯定和表扬,少一些埋怨、惩罚和责骂,随时调整自己的教养态度和方法,给孩子以理智的爱,促使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其次,在家庭教育中要警惕教育过度。父母这不准,那不准的戒律越多,孩子的活动范围就越小,生活中的直觉经验就越少,将来就越缺乏灵活性。孩子是在经验中成长的,为了使孩子掌握知识,并以此去进行正常的生活,经验比什么都重要,这是现代儿童心理学为我们送来的最为珍贵的财富。此外,父母对孩子的管教态度和执行倾向要一致。当父母对孩子表示一种期望后,对孩子规矩的标准就要严格按照期望去执行。如果说得严,而做得不严,孩子就会见风使舵,不诚实。
同时,有关研究也表明,父母的受教育程度在影响他们选择不同教育方式的诸多因素中,是最关键性的因素。这就提醒我们应提高母亲的文化修养,加强对父母、尤其是母亲教育方式的研究和干预工作,以便给孩子提供一个健康、积极的身心发展环境。应当指出的是没有一种教养方式是对所有父母和子女都适合的。父母要常注意子女对管教方式的反应,并加以适当调整。
综上所述,父母教养方式对儿童的心理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由于儿童的生活范围较小,早期影响儿童心理发展的主要因素来源于父母,父母的态度和教养方式不仅极大地影响孩子的智力发展水平,而且影响孩子的个性发展、道德品质和心理健康。父母应不断提高自身的素养,通过较为正确的教养方式给儿童施加积极的教育影响,为他们将来的发展做好心理上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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