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sh的环保协议书
篇一:Rosh环保协议书2017 一式两份
ROHS环保协议书
编号:SV-PB-09-010 甲方:深圳市XX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甲方和乙方为了确认由甲方订购,乙方供应的产品(包括原材料、辅料、零配件、半成品、成品以及包装材料)是否满足欧盟ROHS指令要求,达成以下协议:
指令的具体要求进行变更,并告知乙方。
二、乙方必须保证定期(报告在一年期限内)向甲方提供指定物质含有浓度的测试报告(SGS检测报告)和相应的授权使用证明。若乙方(包括乙方的原材料购入方、供方)制造使用的材料、部品、制造方法、工艺流程等发生变更,必须与甲方联络,并重新提供相关的第三方认证机构的检测报告和授权使用证明。
三、若乙方没有按第二条约定及时提供测试报告或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所提供的测试报告不真实,则甲方 有权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供货合同)。
四、甲方对第一、二条乙方提供的测试数据、资料、报告保密,但若政府机关或甲方的顾客询问甲方产品含有的指定物质,提出提供资料要求时,甲方可以公开第一、二条乙方提供的测试数据、资料、报告。
五、乙方违反第一条的保证或提出的产品、保证书、测试数据、资料、报告内容不真实,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万元整,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的经济损失和间接的经济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含有不合格化学物质的货物的价款,甲方因该货物不合格而支付给货物接收方的违约金,赔偿给货物接收方的经济损失,因客户拒收或退货而支付的运费,因货物不合标准而支付给有关政府的罚款以及甲方该批货物贸易的预期利润,甲方有权扣留应付乙方的货款以抵偿违约金或经济损失、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构成原双方买卖合同(供货合同)的一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协议与原买卖合同(供货合同)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协议为准。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名): 授权代表人(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产品加贴ROHS标识(包括至产品的最小包装上),甲方可以根据国内外的法规、标准和客户要求,对相关
深圳市XX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XXXXXX T 86-755-XXXXXXXX F 86-755-XXXXXXXX
篇二:环保协议书
*************有限公司
环保协议书
购货方(甲方):**********限公司
供货方(乙方):
应国际HSF规定、ROSH指令、REACH法规、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客户对于产品的环保要求,鉴于乙方是甲方的供应商,为了确保甲方生产的产品符合环保要求,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所供给甲方的物料和产品必须坚决遵循并符合甲方《有害物质管控标准》(附件)及HSF、
ROHS、WEEE、REACH等法规要求,当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客户标准与甲方标准不同时,则以甲方客户标准为准。
二、乙方向甲方所供的物料和产品,因超过甲方《有害物质管理标准》中任何一项而造成甲方
产品不符合客户环保要求或致交叉污染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将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 由此而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
三、乙方所供给甲方的物料和产品不论任何原因需要进行变更的,乙方需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
供变更后的材料清单及列明变更内容,同时需向甲方提供相应的第三方测试机构发出的有 害物质含量检测合格报告;同样,乙方必须要求其所有供应商,若其供应商提供的物料或 产品有任何变更,也需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法定测试机构发出的有害物质含量 检测合格报告。
四、乙方所提供给甲方的有害物质含量测试报告,以证书发出日期起计,超出一年则需重新更新,否则甲方IQC将拒收乙方产品。如甲方客户要求对有害物质含量的测试频率有额外要求 时,乙方需配合甲方按要求提供测试报告。
五、甲方只接受出自SGS、ITS、CTI实验室所检测之有害物质测试报告。
六、若有任何材料变更,乙方须经过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且需经甲方同意才能变更,否则给乙方当批货款10倍罚款,若造成客户检测不合格,须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直接及间接 损失。
七、甲方会不定期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进行抽检,如不合格,将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在未达成书面协议之前,以本协议为准。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
(章) (章)
负责人: 负责人: 日 期: 日 期:
(GCZC-QP-001 合格供方评定控制程序 附件8.4)
(GCZC-QP-001 合格供方评定控制程序 附件8.4)
(GCZC-QP-001 合格供方评定控制程序 附件8.4)
(GCZC-QP-001 合格供方评定控制程序 附件8.4)
(GCZC-QP-001 合格供方评定控制程序 附件8.4)
篇三:Rosh体系文件
***有限公司
环保要求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 CQT-QACS-011 制/修订部门 : 品质部 生效日期 : 2009.8.10 版本/版次 : A / 0
改 订 履 历
1.目的:
1.1落实市场及客户对绿色产品的管制要求,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使产品在进料﹑生产﹑包装﹑储存﹑运输等过程均符合WEEE﹑ROHS﹑Packing and packaging waste Directive等相关规定.
2.范围:
公司所涉及到的环保产品中使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等,以及环保产品在生产﹑包装﹑储存﹑运输过程中所有可能污染到产品的物品。
3.解释或定义:
WEEE: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电子及电器设备废弃物处理法草案。 ROHS:Restriction of the Use Hazardous Substance 欧盟电子资讯产品限制使用电子物质指令。
MSDS: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 物质安全资料表。
4.职责:
4.1组织图(附件1): 海力环保管理组织图 4.1.1最高管理者
·建立公司绿色环保体系,提供环境保护所需资源(人力,物力,财力,技术等); ·环保作业文件的批准及环保方针的制定;
·任命质量管理者代表为ROHS管理者代表,批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为ROHS管理体系内审员。
·授权于ROHS管理者代表决策有关ROHS问题方案。 4.1.2质量管理者代表(ROHS管理者代表)
·建立公司环保材料推进组织,确认工作小组人员组成;
·确保环境保护所需资源(人力,物力,财力,技术等)有效合理的运用;
·负责组织不符合事项,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确立应急准备与响应的对策,指导对策的实施;
·向最高管理者汇报环保材料管理体系的实施及运行情况; ·负责组织环保材料管理体系审核工作;
·确保环保材料体系建立,实施和保持,并做好效果的确认;· 4.1.3执行小组:
·履行环保材料管理者所授的职责与权限;
·制定公司环保材料管理推进活动的相关程序,计划;建立环保材料管理体系。 ·跟踪ROHS供应商AUDIT执行进度;定期稽核厂商,确认厂商的执行成果。
·协调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向厂商传达客户对环保材料管制的相关规定;并解释相关要求。
·向“管理者/管理者代表”汇报厂商的执行状况; 4.1.4执行干事:
·传达客户环保材料管制的最新需求,传达并执行环保要求。 ·需对以上内容﹑进度等进行全面确认,并报告给管理者。
·对执行SCHEDULE进度做定期REVIEW,做必要的UPDATE,并报告给管理者。 4.2部门职责: 4.2.1业务部职责;
·将客户端有关ROHS信息传达到公司内部各相关部门;
·负责将客户端不符合ROHS要求不良品的信息传达到厂长及最高管理者,商讨决定招回措施。
4.2.2采购部职责; ·采购为与厂商ROHS联系之窗口,及时将有关ROHS信息传达至厂商。并要求厂商执行。 ·与厂商签定“环保协议”。要求厂商提供测试报告(1年/次)及其相关资料。 ·采购合格供货商之产品,并对供货商进行稽核,收集并传达供应商回馈信息。 4.2.3仓管职责:
·区分ROHS与非ROHS物料的标识和区隔;
·负责所有ROHS物料的标识、储存和搬运过程中的维护。 4.2.4品质部职责:
·采购与IQC协同管理供应商,定期稽核厂商ROHS执行进度、执行状况并督促对供货的原材料要求厂商抽样送测。
·对环保材料从进料、制程到成品出货,均需作适当追溯管制。 ·文件资料管制中心、新产品检测负责按ROHS要求制作相关报告。
·负责对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相关物质做送测,将检测信息传达到相关部门,并对ROHS系统相关管制资料做集中管理。
·依据文件及客户之要求对本部门相关文件做变更、管理等。
·负责依照ROHS之要求做好产品及模具的先期评估,协助处理厂商环保的材料变更和评估。
4.2.5生产部职责:
·负责生产中的ROHS与非ROHS物料或产品的标识、区隔; ·对ROHS不良品的标识区隔;
·针对生产过程中所用的辅料按照ROHS要求进行确认后再使用。 4.2.6人事科职责:
·负责将有关质量、环境、及ROHS体系的外部信息传达到相关部门或全体员工。 5.作业程序: 5. 1供应商管理:
·对可以测试的物质,必须提供经认证过的实验室的测试数据(总镉、总铅的含量)。禁用物质、测试方法参阅客户相关文件要求。对于目前无法检测的物质,要求供货商提供原材料成份表/MSDS等。
·要求厂商签回《供应商环保协议书》,保证其交货给公司的材料中不含有所禁止使用的物质。
·材料成份因环保要求发生变更时,必须按照要求执行变更申请,和必要的评估,经公司承认后方可导入正常采购程序。
·需配合公司建立ROHS管理系统,确保从原材料、制造过程及成品不含有,不添加禁用物质。
5. 2对供应商的稽核:
·ROHS执行小组将按照定期,不定期稽核计划,对供货商进行稽核,以管控厂商具体落实状况。稽核时依据《ROHS审核检查表》,并要求每次之稽核成绩必须高于75分。 ·当稽核不合格时,需要求供货商提出整体改善计划。要求供货商在规定期限内改善,如再次评鉴不合格,ROHS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淘汰计划。
·对原材料供货商的管理办法,通过要求我们的供应商去管理其下一阶供货商,当有重大不良情况时,将协同供应商一起与2、3阶供货商检讨。 5. 3内部稽核:
定义公司内部每半年进行一次环保材料管制内部稽核,内审员要有相应的资格认定方可实施内审(本公司最高管理者认定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审员为ROHS管理体系的内审员,且内审员需经过内部的ROHS管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培训)。以期发现管制计划的不适切性及对半年来执行面的检查并检讨。稽核时依据《ROHS审核查检表》进行,对于在稽核中所发现的问题点,由ROHS 体系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上报给最高管理者,并要求责任单位对稽核中的问题点进行原因分析和对策改善,填写《纠正与预防措施表》,内审员针对不符合项按期进行复审。ROHS体系审核的流程参考《内部质量审核程序》。
5. 4.环保材料品质异常处理流程:
若进料,制程或客户处发现产品中含镉或产品不符合ROHS要求(即环保材料中含有禁用物质或其含量超出技术规范要求),需按照如下“ROHS不合格品管控流程”处置,其它流程参考《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ROHS不合格品管控流程图
为了有效管制从入料到出货,以利日后异常发生时可实施良品与不良品隔离,降低供货商与公司损失,将根据客户要求从进料到出货各生产环节(入料,仓库,备料,生产线等)做重点标识,环保物质零件各环节记录均需做到可追踪性,所有记录保存时间定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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