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改革是政治改革的一部分又是政治体制的重要部分,行政改革的提出是适应政治改革要求的折中方案。以下是论述行政法制化论文,欢迎阅读。
摘要:行政决策是政府行政管理的开始及核心,行政决策法制化是依法治国在政府行政决策领域的具体应用和体现。我国的行政决策能否法制化,这直接关系到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发展能否适应经济全球化这一国际大环境。本文则是着重从四个方面对行政决策的法制化这一问题进行探讨和分析:一是对行政决策法制化进行理论分析,界定了什么是行政决策及行政决策法制化的科学内涵,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行政决策的基本原则;二是分析了我国行政决策法制北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等;三是分析了西方主要发达国家行政决策系统的四大基本构成要素,并阐明.了西方行政决策制度有哪些借鉴价值;四是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和西方行政决策的一些较为科学的做法,提出了我国行政决策法制化的实现途径。
关键词:行政决策;决策程序;决策主体;决策失误;决策责任
行政决策是政府行政管理的开始及核心,行政决策法制化是依法治国在政府行政决策领域的具体应用和体现。推进行政决策的法制化,提高政府的行政决策水平,保证政府部门有效履行其行政管理职能,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行政决策法制化的基本理论
行政决策是行政管理的核心,是政府行政机关为实现其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而进行的决策。
(一)行政决策的内涵及特征
行政决策,又称政府决策或公共决策,是决策领域的一个子系统。对于行政决策内涵的界定,学术界有很多不同的阐述:
一是认为,“行政决策是行政官员处理行政事务时,为了达到一定目标,根据一定的条件,作出多种方案可供选择,经过比较,从中选择一种最佳方案去付诸实施,并在执行中进行反馈,使决策符合实际。”①
二是认为,“行政决策是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为解决行政管辖范围内的问题决定的对策。它不仅限于行政管理的内容,还包括社会和经济方面的内容。”
三是认为,“行政决策是行政机关采取行动之前的意志反映,是行政机关为达到某一目的选择的一种办法。”③此外,行政决策理论的创始人赫伯特·西蒙还认为决策是公共行政学和公共行政管理的核心,管理即是决策,行政的过程就是决策的过程。
综上所述,行政决策的内涵概括如下:行政决策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其行政管理职能的过程中,根据掌握的行政信息,依法确定行政目标,制定多个备选方案,并作出选择以及付诸实施的动态过程。行政决策由于其所在决策领域的特殊性,它除了具备决策的一般特性外,同时还具有其自身特征。总的来讲,行政决策主要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决策主体的特殊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是管理国家及社会公共事务的各个层次的行政机关及其行政领导。
第二,决策内容的权威性。行政决策的内容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有国家强制力的保障,具有权威性。
第三,决策过程的规范性。行政决策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因而具有规范性。
(二)行政决策的基本原则
行政决策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行政决策的整个过程,所有行政决策的组织、活动过程以及行政决策的执行、监督、反馈等均必须遵循的原则。行政决策主要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一,效率与公平的原则
行政决策是政府行政行为的一种,毫无疑问,效率是行政决策的重要原则之一。公平则是指与社会发展的理想相符合,足以保证人们的合理需要和利益的一种状态。
第二,合法性与合理性的原则
现代国家是法制国家,行政决策的合法化是法制国家的一个重要的原则。行政决策的合法性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泛指制定和执行行政决策的全过程的每一个行政决策环节都必须符合法律规范。
第三,科学化、民主化与公开化原则
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指行政决策应符合人类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一般规律,符合行政决策的客观现实。行政决策的民主化,是指行政决策程序应当要有人民群众的参与,行政决策方案应当要体现人民群众的公意。“决策民主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⑤行政决策的公开化,是指行政决策程序的任一环节都应该向社会公开。
二.我国行政决策法制化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随着我国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我国的行政法制监督体系还需逐步完善。但是我国目前的行政法制监督体制还只是初步形成,加上新旧体制的更替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因而行政法制监督体系还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具体表现为人民法制观念薄弱、国家民主程度不够、决策辅助机构有形无实、行政决策责任难以追究、行政决策监督不力等,其中行政法制监督机制出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
第一,监督软弱,流于形式。我国的行政监督工作,由于存在党与政府、党与行政机关等的职权范围不分,权力过分集中在党身上,这样一来就使得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和制约也就显得软弱无力。
第二,监督体制不健全。我国的监督体制很不健全,缺乏权威性和有效性。
第三,社会监督缺乏有效介入。在我国许多社会监督机构在监督中反映的问题,难以被重视,社会监督与行政监督没有很好的结合,而是被割裂开来。
三、西方行政决策法制化的比较及借鉴
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现行的行政决策体制虽然存在较大的差异,但都早已实现从非程序决策到程序决策、非法制化决策到法制化决策以及个体决策向组织决策的过渡。
(一)西方行政决策系统的构成要素
当代西方国家的行政决策系统,主要由以下要素构成:
一是行政决策的中枢系统。行政决策的中枢机构,也就是行政决策中心,主要由行政决策组织中的领导人员组成。
二是行政决策的咨询系统。当代西方主要发达国家普遍重视行政决策咨询机构的建设。
三是行政决策的监督系统。行政决策的监督系统属于行政决策的监 控组织。
四是行政决策的执行系统。西方行政决策的执行机构可以是政府组成部门,可以是法律规定的机构,也可以是非政府组织等。
(二)西方行政决策制度的借鉴价值
西方行政决策制度因各国国情不同而不同,不过有些共性因素是我们可参考借鉴的。我们应进一步完善我国行政决策体系,有些问题应认真思考:
一是行政决策的决策范围应集中于核心职能的范围。随着政府干预范围的扩大,行政决策的范围也日渐延伸到社会的各个方面。
二是行政决策方案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行政决策方案的合法化过程也就是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得以实现的过程。
三是决策必须与执行分开。为了提高行政决策的品质与行政决策的执行效率,当代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决策与执行出现依法分开的趋势。
四是行政决策的过程必须法制化。西方主要发达国家都很重视行政决策程序的规范化、法制化问题,强调对行政决策程序进行法制化管理。
五是应建立行政决策的责任机制。行政决策体制的科学化、民主化与法制化,对行政决策主体部门和公民来说是互为赢利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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