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应当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现役部队预编士兵工作任务涵盖面广,管理复杂。当前,这项工作在军区、省军区一线主要是由动员部门主抓,在军兵种机关和现役部队一线主要是由军务部门管理。但是,从工作职能上讲,预编工作从任务确定、平时的整组、点验、训练到战时的动员征召,不是动员或者军务部门哪一家能够决定的,涉及现役部队和省军区系统各级作战、军训、兵种等业务部门。
目前,这些部门都还没有进入管理体制,自身不知道该不该管,也不清楚该怎么管。系统论认为,在高效运转的体系中,相关系统、单元、要素的功能是明确且不交叉的。因此,要实现预编工作的科学高效管理,必须合理确定这些层级、分支间的职责分工,使其泾渭分明,让该管的管起来、管到位,不该管、不能管的不要管。根据预编工作的性质和任务内容,结合不同业务部门的职能,可以考虑按照以下分工明确职责:动员部门负责牵头制定预编工作的规章制度、拟制预编士兵的征召预案,平时部署预编士兵的整组、点验和训练工作,指导检查预编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战时负责组织落实预编士兵征召任务;军务部门负责提出现役部队的预编需求计划,与动员部门对接,拟制现役部队战时的补充预案,战时组织实施预编士兵的补充、调配和授衔等工作;军训部门主要负责指导预编士兵平时开展军事训练,落实相关的训练保障;作战部门主要负责在全军作战方案中明确对预编士兵的需求,会同军务、动员部门共同审核预编士兵的战时补充预案和征召预案。这样将只由动员或军务部门管,很多方面又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由该管理的部门去管、管到位,真正形成各司其职、按职尽责的局面。
第二,应当建立切实可行的工作协调机制。工作的顺畅运行,除了明确职责、各司其职,还要求相关环节之间密切协调配合。预编工作从上至下,涉及总部、军区、军兵种机关,省军区系统和现役部队,多年来一直按照现役部队提出需求,省军区系统落实人员的原则开展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省军区系统隶属于大军区管理,而现役部队大部分属于军兵种系统,两个系统相对独立,平时缺乏横向沟通,工作 《国防动员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预备役人员按照专业对口、便于动员的原则,采取预编到现役部队、编入预备役部队、编入民兵组织或者其他形式进行储备。”其中第一种形式:预编到现役部队的预备役士兵,是专门编配在现役部队重要专业技术岗位上,为战时出现伤亡时提供的对口补充兵员。建设好这支力量,对于提高现役部队精确动员能力,做好大规模作战准备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在军事斗争准备任务的有力牵引下,现役部队预编工作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改革,扩大了预编范围,调整了预编对象,优化了编组方法,改进了训练方式,建立了信息化管理系统,预编工作质量明显提高。但是,从宏观上看,这项工作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科学、持续、健康发展,笔者认为,还需要从三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当前的工作管理体制。中要么省军区系统提供的人员不合适,现役部队干着急,要么现役部队不重视预编工作,省军区系统一头热,如果出现管理责任划分、经费保障等具体问题,双方往往各执一词,互相推诿扯皮,既制约工作,又影响关系。因此,建立切实可行的工作协调机制十分必要。根据当前预编工作需要和可能,可以考虑建立两级协调机制:一级是在省军区和预编部队军级单位层面上,另一级是在军区和军兵种机关业务部门层面上。省军区和预编部队军级单位是预编工作落实的关键环节,有平等的对话权,在这个层面上,可以通过设立协调员制度,即指定省军区动员部门和部队军级单位军务部门设立专门的联络员,负责将部队需求和省军区的潜力进行对接,通过预先的联系沟通,调整各自的工作计划目标,使部队提出的需求与人武部任务落实的可能尽量达到平衡。军区机关和军兵种机关业务部门层面上,可以考虑通过建立定期协调会议制度,将各自系统汇总上来的重大意见集中起来进行会议协商,重点在制度层面上解决分歧意见。
第三,应当大力强化现役部队的动员职能建设。
预编工作作为一个系统,其核心是现役部队。预编士兵的编配、训练和使用等工作都是围绕现役部队的需求展开的。特别是未来信息化条件下的诸军兵种联合作战,需要广泛动员军队和地方各方面的力量支援、配合。因此,现役部队应当强化自身的动员职能建设。根据我军目前的编制体制,只在军区、军兵种机关设立了担负动员职能的机构,现役部队则没有专门动员机构设置,动员职能主要由军务处(股)代行。这种状况存在两个问题:一是部队对动员工作认识程度不高,多数当成是临时性任务,缺乏工作主动性;二是相关人员流动性大,缺乏相应的工作保障,工作标准不高。这是造成动员工作在基层部队难以开展的直接原因。当然,从编制上讲,和平时期是否有必要专设动员机构和人员值得商榷和论证。但是,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司令部条例》的规定,司令部门有组织领导动员工作和后备力量建设的职能,由此可见,提出动员需求,与省军区系统相应机关建立必要的联系,组织落实预编士兵的训练和战时补充工作,是现役部队应有也是亟待加强的职能,平时不能丢掉,战时更需要强化。因此,现役部队系统应当从战斗力体系建设的高度去重视动员工作,真正把预编士兵工作作为本级军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尽快将预编工作的职能任务、组织领导、具体责任、步骤措施和保障办法等加以制度化。要在年度军事工作计划中,将预编兵员训练以及训练期间的管理和保障等一系列问题统筹考虑,切实纳入工作体系、纳入计划保障,促进预编工作在末端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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