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权属协议
林地权属调解协议书
甲方:XXX身份证号: XXXXX
乙方:XXX身份证号XXXXXX
纠纷事由:乙方XXX因常年外出,委托甲方XXX照看其山林,2008年林地确权时,因乙方廖群英户口已迁出余家村1社,错将本属于乙方廖群英的山林确权给甲方,现乙方提出异议申请重新确权。为保障社会安定团结、促进林业发展、便利林业生产经营管理,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余家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调解,当事人甲、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原乙方山林返还给乙方,林权证号:贡井林证字2008第0000000765号 上的属于原乙方所有的林地划分退还给乙方。
二、重新协定划分山林界线为:
甲方林地界址:东与本户承包地连界,南与杨长玖山林连界,西与张学辉山林连界,北与杨兴林山林连界。
乙方林地界址:东与文述君山林连界,南与罗义江山林连界,西与罗孝文山林连界,北与田坎连界。
三、自村民委员会调解之日起,乙方自行到林业部门申请更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所属权证,否则后果自负。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余家村1社、余家村民委员会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当事人所属村民小组(盖章
社长(签字)
(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时间:2012年4 月1日)当事人所属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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