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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红》经典语录

语录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女儿红》经典语录

  为什么你的名字像四月的蔷薇,为什么所有的故事都如九月的江水。

  在我心目中,你一直是个尊贵的灵魂,为我所景仰。认识你愈久,愈觉得你是我人生行路中一处清喜的水泽。

  我深知,情会淡爱会薄,但作为一个坦荡的人,通过情枷爱锁的鞭笞之后,所成全的道义,将是生命里最昂贵的碧血。

  我们积极相聚也毫不挣扎地品尝舍离,遂把所能拥有的辰光化成分分秒秒的惊叹。

  请相信,我尊敬你的选择,你也要心领神会,我的固执不是因为对你任何一桩现实的责难,而是对自己个我生命忠贞不二的守信。你甚美丽,你一向甚我美丽。

  走惯了贫沙,啃过了粗粮,吞咽之时竟也有蜜汁之感,或许,这是我的迦南地。

  当我把所有的集子同时翻到最后一页题曰最后一首情诗时,午后的雨丝正巧从帘缝蹑足而来。三月的驼云倾倒的是二月的水谷,正如薄薄的诗舟盛载着积年的乱麻。

  在你年轻而微弱的生命时辰里,我记载这一卷诘屈聱牙的经文,希望有朝一日,你为我讲解。

  早晨恒常令我欢心,仿佛摄取日出的力量,有了奔驰的野性及征服的欲望。

  女儿红"历来指的是酒,旧时民间习俗,若生女儿,即酿酒贮藏,待出嫁时再取出宴客,因此也称"女酒"或"女儿酒"。这大红喜宴上的一坛佳酿,固然欢了宾客,但从晃漾的酒液中浮影而出的那副景象却令人惊心:一个天生地养的女儿就这么随着锣鼓队伍走过旷野去领取她的未知;那坛酒饮尽了,表示从此她是无父无母、无兄无弟的孤独者,要一片天,得靠自己去挣。从这个角度体会,"女儿红"这酒,颇有风萧萧兮易水寒的况味,是送别壮士的。

  来日或聚,愿其时我大业底定,你亦澡雪精神。

  随后与你书信往来,才发觉你瘦弱的身躯底下,凝练了多少雄奇悲壮的天质,而你深深懂得韬光养晦,只肯凿一小小的孔,让琢磨过的生命以童子的姿势嬉嬉然到我眼前来。我们不问身世只论性命,更多时候在校园道上相遇,也只是一语一笑作别,但我坚信:"这人是个大寂寞过的人!"

  我是锈刀,拿你当磨刀石。你不也说了吗,我的生命太千军万马,终究不会听你这座"紫微"。实而言之,你是一则遥远的和平,为了你,我必须不断地战争。

  近郊山头染了雪迹,山腰的杜鹃与瘦樱仍然一派天真地等春。三月本来毋庸置疑,只有我关心瑞雪与花季的争辩,就像关心生活的水潦能否允许生命的焚烧。

  在你卜居的深山穷野,你宛若处子与生灭大化促膝而谈,抱病独居的信,不改涓涓细流的字迹:“有天半夜不能安睡,出至阳台。山间天象澄明,月光大片大片洒落一地。”

  辞书上说,有一种红萝卜别名"女儿红",十足的乡土气息。想象某个冷冽的早晨,庄稼人拨雾来到菜圃,寒霜冻恹了果蔬,唯有那一畦萝卜田闪闪发光,长梗裂叶看起来精神饱满,握手一揪,一根根结实的、鲜美的红萝卜喜滋滋地破土,好像一颗颗又长又胖的钉子,默默地把山川湖海钉牢。这么一想,"女儿红"又接近了地母性格。

  人生并不一定要在脚踝系一条绳子,杂七杂八拖带姓名或锅碗瓢盆才能活下去。

  空闲多,看海与观星成了忘我的消遣。我很高兴能走入'时间'里面去体会时间的分秒之悸动。

  她住在她那寒碜的磨坊,无一日不在负轭、磨粮,你要体会,不是为了她自己,为了不可指认、不能执著的万有——让虚空遍满琉璃珍珠,让十五之后日日是好日,让一介生命甘心以粉身碎骨的万有;如同你活着为了光耀上帝。你要眼睁睁看她怎么粉碎,正如她眼睁睁看你七年。

  每一桩生命的垦拓,需要吮取各式情爱的果实,凡是虚空的滋味,人恒以内在的潜力去做异次元的再造。

  如果笔端的回忆能够一丝丝一缕缕再绕个手,我都已经计算好了,当我们学着年轻的比丘、比丘尼入舍卫大城乞食,于其城中次第乞已,还至本处时,我要把钵中最大最美的食物供养你,再不准你像以前一样软硬兼施趁人不备地把一片冰心掷入我的壶。

  你我交编的故事犹然滋润,如江边兀自开落的芙蓉树,从青年滑入中年,恐怕也会滑入白发暮年,在那样狼狈的街头看到你,我的欢喜没有杂质,新友易得易失,愿意跟着老的.,一二旧识罢了。

  文学不是为了热闹而来。

  你是一则遥远的和平,为了你,我必须不断地战争。

  忽然忘记生气的技术,像断臂人不知如何接对方递来的一杯酒。

  人的一生,就是善良与邪恶,美丽与丑陋,灵性与欲望不断干戈的过程,我们的赤子之心必须通过地狱火炼,利鞭抽打,短刀剜骨而后丢弃于漫漫黑夜的草丛,连饥饿的野兽也闻不出腥味了,那才是美丽的心,尊贵的心。

  也许背景可以拉得更宽些,看看文学在现代社会的处境,想想所剩不多的固守着孤夜寒窗的文学信众,到底意义何在?便不由得让心情在谷底行走。有这样的情绪,毕竟还是沉不住气的小溪境界吧!在那些胸怀瀚海、与天地共吞吐的人心中,再怎么焦躁的时代不改其贞静,处境与意义云云何需鼓舌以辩?一切答案不就在孤夜寒窗里吗?而孤夜寒窗不就为了"趣味"吗?人间世的趣味,生命的趣味,与天籁闲闲对答的趣味。

  如果,你仍然执意自了,我们也不需挥别的礼仪,你有归路,我扔在旅途。

  人的成长史,往往是一部压抑史。我几乎肯定,你从小不曾为自己的存活与抉择暴晒于烈日之下,啼哭于黑暗的旷野。你只会做一件事:活在别人为你选定的路上保持缄默。

  若有轮回急湍,我情愿效微风自由,不愿再与今生所识之人谋面。

  如果,你仍然执意自了,我们也不需挥别的礼仪,你有归路,我仍在旅途。 但愿到了霜发覆额年纪,我还有兴致虚构一斤柴米油盐,骗驾车的人再教我几招维持幸福的秘术; 还有半壁太平盛世,让我倚桥,看看浮云。

  然而经验中,让我刻骨铭心的红色,却跟血、牲礼与火焰有关。

  我想最擅长抽丝剥茧的人也没办法给人生一个结论吧!遇合之人、离散之事,同时是因也同时是果;人在其间走走停停,做个认真的旅行者罢了。把此地收获的好种子携至彼地播植,再把彼地的好阳光剪几尺带在身边,要是走到天昏地暗的城镇,把那亮光舍了出去,如此而已。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烧死你们这对狗男女!

  被弃的感觉反复练习之后不会痛,只是让肢体长满尖牙似的匕首,当自己拥抱自己的时候,听见金属与骨骼的奏鸣。

  当你恒常以诗的悲哀征服生命的悲哀,我试图以文字的悬崖瓦解宿命的悬崖。

  我宁愿选择绝世的凄艳,更甚于平铺直叙的雍容。

  一个中年男子就像厚海棉裁制的鸟,在池塘内泡了几天几夜,好不容易挣扎上岸,嘴巴说要御风而行,无奈全身被水分拖累,一举步还涎着泥巴浆,注定是拖泥带水的。

  如果爱情是最美的学习,我愿意作证,那是因为我们学到了布施胜于占有,自由胜于收藏,超越胜于厮守,生命道义胜于世俗的华居。

  阳光瘦了下来,但还是亮得很大方。不远处有一两只啼鸟的声音,悠悠荡荡的,把空间叫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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