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不能盖财务章,也不能盖合同章。应该盖公司的公章或人力资源(人事部)章。 下面整理了人力资源助理离职证明,仅供参考。
人力资源助理离职证明一
人力资源助理离职证明二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证号为)自2xx-x年01月0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助理职务,至2xx-x年07月31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xx-x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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