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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法制宣传教育计划

计划书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法制教育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下面公文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学校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欢迎大家参考!

  学校法制宣传教育计划篇一:

  根据《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六五”普法工作要求,为大力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与和谐社会建设,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文化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共青团湖南省委、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湘法治办发〔20xx〕4号)文件精神,市委法治郴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市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为搞好此次活动,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xx年9月13日至30日。

  二、活动主题

  全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的主题是:“学法守法用法,在阳光下健康成长”。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先进法治学校创建活动。在中心城区全面加强学校法治创建,健全依法治校工作领导机构、完善工作制度、规范的办学条件、保障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确保校园的安全、校园周边环境良好,抓好法制教育的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年底开展评选先进法治学校创建评比活动。

  (二)在校园内开展“四个一”活动。各地在法制宣传教育周期间,要突出《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宣传,要结合学生的知识层次情况,认真开展“四个一”活动,即:在中心城区开展一次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办好一块法制宣传栏、开好一堂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活动、组织一次法制讲座。

  (三)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开展实践性的法制教育活动。整合社会资源,每个县(市)区必须建立一个以上青少年常年法制教育基地。活动期间,各地要进一步强化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使其具备示范性,并能积极开展实践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同时,有条件地方的组织未成年犯、劳教学员到学校开展现身说法和青少年模拟法庭、情景训练等活动,在实践中帮助青少年深刻理解法律,将法律知识真切的带到青少年身边,变法制教育为一种直观生动的生活体验。

  (四)进一步加强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各地要按要求配齐配强法制副校长,健全和完善法制副校长工作机制。在活动期间,要组织法制副校长至少为重点青少年特别是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上一堂生动活泼、主题突出的法制教育课。要发挥他们在第一线接触、联系此类青少年的优势,采取结对帮教、培训就业帮教、生活扶助等方式,通过教育感化促其改正不良习惯,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率。

  (五) 要高度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特殊儿童群体的健康成长,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要积极动员工会、妇联、共青团、关工委、法律援助中心及其工作站等各种社会力量,为农村留守儿童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为受到不法侵害的儿童提供法律服务,组织各村举办“一本法制书、一场法制电影、一次法制讲座、一次法律咨询、一次法律援助”等活动,帮助农村留守儿童提高防范危险、抵御侵害、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能力,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六)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文化部门要协助教育部门做好学校周边网吧的清理整治工作。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重视对青少年的教育培养,努力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是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的重要保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站在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接班人、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培养合格公民的高度,适应法治郴州建设的新要求,深入分析研究本地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完善对策和措施,加大支持和投入,不断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实现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整体效应。各地要将此次宣传教育周活动通知发至辖区内各中、小学校,教育部门要积极督促各类学校落实法制教育工作,制定宣传周实施方案,推动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共青团组织要发动学校及基层组织团委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并在青少年维权、创建“青年文明社区”、评选杰出(优秀)青年卫士等日常工作中,依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各级关工委要充分发挥“五老”的作用,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

  公安部门要积极开展警校共建活动,重点加强学生的公共安全教育,加强对校车的监管,切实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司法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职能资源,为宣传周活动提供人力和智力支持;各地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要加强组织协调,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督促检查,掌握情况动态,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经验,及时上报。活动结束后,请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于10月1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市委法治郴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次活动情况将列入本年度法治县市区建设工作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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