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禁毒的建议篇一:
近年来,我州的禁毒防艾工作以《禁毒法》为依据,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工作方针,把禁毒防艾斗争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全面落实禁毒防艾综治措施,使各族群众的禁毒防艾意识明显提高,毒品犯罪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净土(无毒)社区”不断涌现,禁毒防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平安凉山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和条件。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诸多原因以及西南境外“金三角”毒源地对我州形成的巨大危害,毒品渗透、吸毒蔓延、艾滋病扩散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认识有差距。由于个别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对禁毒防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差距,领导力度不够、措施不力、工作不落实、考核不到位的情况还比较突出,对遏制毒品违法犯罪问题决心不大、信心不足。
二是宣传教育未形成常态化。
受经费制约,禁毒防艾的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重点不突出、手段方式不适应的现象还较普遍。文化程度较低的群众对“一人吸毒,全家遭殃”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禁毒防艾斗争的积极性还不高。
三是涉毒区域和涉毒方式的转变,使打击毒品犯罪难度加大。
近年来,凉山涉毒案件多发,呈逐年上升趋势,随着毒品由农村向城市蔓延,我州呈现出涉毒人员多元化、涉毒区域复杂化和涉毒方式组织化的新态势,出现了家庭式贩毒和集体筹资贩毒的现象,特别是极少数公职人员涉毒,对整个社会带来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和危害。加之公安缉毒人员较少、经费不足和点多面广,增大了打击毒品犯罪难度。
四是个别地方禁毒严打和整治不力,吸毒人员基数大,外流贩毒活动仍然十分突出。
近些年,我州虽然加大了特殊人群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但由于毒品交易的巨额利润,以及我国现行法律实施过程中,一些具体条款对妇女儿童较为人性化的规定,不少毒枭钻了法律的空子,利用孕期、哺乳期的妇女及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贩毒,严重损害了凉山的对外形象和民族形象。
五是收戒场所严重不足,州内吸毒人员未做到全部收戒。
我州目前在册的吸毒人员为11549人,而全州收戒场所只能收戒3000人,加上超员收戒和参加社区戒毒的2000余人,收戒比例只接近50%,尚有50%以上的吸毒人员流散在社会上,给我州社会治安和稳定造成了严重隐患。
二、针对上述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
要增强禁毒防艾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加强领导,以遏制毒品来源、毒品危害、新吸毒人员滋生为目标,多措并举开展禁毒防艾工作。要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有效提高广大群众禁毒防艾意识,增强人民群众投入禁毒防艾人民战争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遏制毒品发展蔓延势头。要向重点整治县乡引进发展项目,加快治愚、治毒、治穷和“奔小康”步伐。
(二)加强打击力度,遏制毒品蔓延。
要增加缉毒干警编制,落实人员,提供经费保障,加强缉毒专业队伍建设,把“破大案、打团伙、抓毒枭、摧网络、断通道”作为主攻方向,严厉打击大宗毒品犯罪、跨境跨区域毒品犯罪和特殊人群毒品犯罪。既要堵住大宗毒品入境,又要掐断零星带毒入州;既要出重拳严厉打击有组织、有计划的重大贩毒团伙,还要全面治理和打击散布于街道、乡村、城乡结合部的零包贩毒和半隐蔽半公开的吸贩毒现象;既要深挖利用特殊人群贩运毒品的幕后毒枭,也要从严惩处利用孕期、哺乳期妇女或租用婴幼儿进行毒品犯罪的特殊群体,严防这部分人钻法律的空子。
(三)加大强戒力度,加快戒毒康复基地建设。
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协调各方力量,建立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强制戒毒(康复)场所,特别要加快盐源绿色康复家园建设,以便将吸毒人员实行应收尽收和有效管控,做到有吸必戒、有病必治,强力遏制因毒品问题引发的刑事治安案件和艾滋病传播的危害。要鼓励医疗机构开办自愿戒毒服务,多渠道、多形式降低复吸率。
(四)强化宣传教育,筑牢“防毒拒毒”防线。
要认真贯彻《全民禁毒教育实施意见》,突出抓好全社会、青少年、重点场所和易染毒高危人群的禁毒防艾宣传教育,把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与经常性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普及禁毒防艾知识,落实禁毒防艾举措。认真开展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进娱乐场所活动,有效提高人民群众拒毒防毒和参与禁毒的自觉意识,依靠人民群众打好禁毒防艾人民战争。
(五)深化禁毒“摘帽”攻坚行动,全面推进重点整治。
继续深化以“大宣传、大排查、大收戒、大清理、大打击”为抓手的禁毒“摘帽”攻坚行动,加大对毒品重灾区的重点整治力度。全面实行包乡联点,州、县、乡、村四级整体联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全州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加强对外流人员的服务管理。不断强化创建“无毒社区”、“无毒村组”和“支部加协会”活动力度,扩大创建的覆盖面,全面推进“净土计划”。通过举全州之力、聚全民之智,深入打好禁毒防艾人民战争,推进新一轮平安凉山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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