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常务会议简报【1】
3月24日下午,受湖南省桃江县委副书记、县长黄劲委托,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周卫星主持召开2017年第四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全面推行河长制暨2017年水务工作、拆迁拆违和安置工作等相关工作。
为切实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绿色桃江,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桃江县应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河长制,全面建立健全县乡河长制体系。《桃江县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中指出,3月底前,需成立桃江县委、县政府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明确公示县级河长名单,成立乡(镇)级河长制工作机构。
会议表示,将坚决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河长制的要求。会议同意成立桃江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同意撤销县两河治理办公室,暂保留县河道保洁办,同意召开县防指成员全体单位会议和全县防汛抗旱动员大会,并举办全县防汛业务知识培训讲座。会议要求,成立河长办后,需根据有关要求制定实施意见和行动方案。
会议研究了拆迁拆违和安置工作。20xx年,桃江县共拆除违建51800平方米。2017年,桃江县需完成6万平方米违建拆除、完成县城规划区违建摸底认定、确保县城规划区新发违建零增长。会议原则通过《桃江县大拆迁大拆违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征拆安置工作的通知(草案)》,同意在按照会议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以“两办”名义下发。会议指出,要统一征补标准,加大奖励力度,有力促进大拆迁大拆违行动,进一步实现阳光拆迁。
会议还研究了一季度全县经济形势、研究了《桃江县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研究了智慧桃江等3个PPP项目,研究了桃花江大道两厢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原则通过了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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