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职称聘任工作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办法》、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校聘用制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际,按编按岗全面推进教师聘用合同制,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宗旨,推进教师聘任制,建立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教师管理机制,充分调动个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努力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爱岗敬业、与时俱进的教师队伍,努力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
二、成立领导机构
经校级领导会议研究决定,并通过全体教职工会议表决同意,成立Xx中学教师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聘用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定编定岗聘用的原则。
(三)坚持只有胜任教学工作方能聘任的原则。
(四)坚持本校在职教职工优先聘用的原则。
(五)坚持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聘任的原则。
(六)应聘教师要服从学校的考评结果,无故闹事者,后果自负,构成重大影响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聘用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好,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学生,师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团结协作,教风端正,为人师表,无违背《中小学教师十不准》的行为。
(三)对所教学科有系统而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胜任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工作,积极参加教学研究活动,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四)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和其他社会工作,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帮助初级职称的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
(五)担任学校行政工作,能尽职尽责,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六)无违法违纪现象,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
(七)学校聘用教职工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
五、竞聘对象 :
全校具备中学高、中级教师职务条件的教师。
六、聘用办法与程序
(一)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通过教师职称聘任领导小组名单。
(二)教师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评。
(三)教师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做出最后评议。
(四)公示拟聘用人选,确定聘用人员,并上报教育局人事局审批。
(五)校长颁发聘用证书并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
七、考评办法与评分标准
以教师任现职期间业绩为主,兼顾教师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学历和职务等,由教师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逐项加分,得出评价指标积分,作为聘任的主要依据。
(一)学历分:大专7分;大本10分。
(二)教龄分:0.3分/年。封顶6分。
(三)职龄分: 1.5分/年。取得资格未聘每年加1分。
(四)职务分:普通教师2.5分,班主任3.5分,教研组长3分,班子成员3.5分(兼任两项职务的以最高一项分数为准)。
(五)班主任分:任现职期间担任班主任职务每年加1分。
(六)教师评议:20分 去掉5个最高分,5个最低分,取平均分。
(七)说课教学:20分一等18-20分,二等14-17分,三等8-13分,四等7分以下。
(八)出勤考核20分:5年内每年出全勤给20分,事假每天扣0.5分,病假每天扣0.2分,旷课旷会每节次扣1分。当年度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或旷课5节以上者取消当年聘任资格(以受聘当年办公室、各处室检查统计考勤结果给分)。
(九)教学成绩50分 近5年平均成绩(见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十)教师教学比赛记10分:近5年来在各级教育部门(学校)举办的教坛新星、优质课评选等教学竞赛或汇演、汇展中获得等次奖。 省级教坛新星8分,市级教坛新星6分,区级教坛新星4分。
教学竞赛或汇演、汇展获奖。
国家级1次8分
省级一等级1次7分,二等奖1次6分,三等奖1次5分
市级一等1次5分,二等级1次4分,三等奖1次3分
区级一等1次4分,二等奖1次3分,三等奖1次2分。
上述二项,同一项目评奖只计最高奖项,不累计计分。累计不超过10分。
(十一)、辅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分:
A: 近5年辅导学生参加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获奖,按下列标准计分。
国家级1人次6分
省级1人次: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市区级1人次: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B:近5年来,辅导(指导)学生参加区级以上的教育部门举办的文艺汇演、汇展或体育比赛中获奖,按下列标准计分:
国家级1人次6分
省级1人次: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市区级1人次: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体育比赛前2名视为一等奖、3——5名视为二等奖、6——8视为三等奖。
上述二项,同一人在同一轮次或同一项目在不同轮次参赛,按最高分计分,不累计计分。以任现职期间计,封顶10分。
(十二)教研成果分10分:(论文、课例、优秀教案、课件制作、自制教具等。论文必须是本学科教育教学方面的,其它方面的计0分。学术专著不包括学生习题类书籍,如××课课练等)
1、评比获奖分: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记6分、5分、4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分、3分、2分;市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分、2分、1分。区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分、1分、0.5分。
2、论著、论文发表分:正式出版教育教学领域内本学科学术专著一本,计10分,合著者主编5分,参与者3分。每发表一篇国家级记6分,省级记4分,市级记3分,区级计2分。以正式期刊(CN或ISSN刊号)及行政印章为准。学术刊物含学术报纸,不包括论文集、副刊、增刊。
以任现职期间计,此项封顶10分。
(十三)课题研究记10分:应包括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立项的文件或课题立项批准书,课题研究报告,结题报告(或阶段性成果报告、总结),批准立项手续不全的,计0分。市级、区级课题(不含子课题)本人须课题组主要成员,省级以上课题的.子课题(需市教研部门确认),可按市级课题评分。
结题的评分(国家级8分,省级6分,市级5分,区级4分)
未结题的评分:国家级7分,省级5、市级4分,区级3分(课题研究正在进行,提供阶段性成果报告或总结,否则计0分)。
(十四)奖励先进分:
1、 综合奖(一般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模范教师、优秀教师等称号)
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区级4分。
2、 单项表彰:(一般为乡级及以上的先进班集体、优秀班主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
教育部9分,教育厅7分,市教育局5分,区教育局3分。
以任现职期间计,封顶10分(由各级党委授予的先进称号的得分与同级政府相同)。
(十五)、有下列行为之一,性质严重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当年聘任资格。
1、有较大教学事故一次以上的(见《教育教学工作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
2、提供的各种证件有造假的。
3、从事第二职业、未经批准在外兼课的。
4、乱订资料、乱收费的。
5、有其他损害教师形象或学校声誉的违法、违纪行为的
(十六)、特殊情况加分由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教师提供的证件必须是原始件
本方案已于201X年 8 月 30 日全体教职工会议表决通过,现予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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