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庄司法所在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立足职能,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区司法局、镇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为维护全镇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贡献了力量。现就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围绕加快法治陶庄建设,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多样式拓展普法宣传形式
坚持把普法宣传作为法治陶庄建设的基础来抓,开辟了举办培训班、开办法治讲座、发放宣传单、法律赶大集等多种形式,大力进行普法宣传。上半年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6期,培训人员600多人,开展法律讲座10次,发放宣传单、明白纸近5000份,送法律下乡4场,组织法律赶大集2次,与长明阳律师事务所联合法律宣传2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2、全方位丰富普法宣传内容
一是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大宣传了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利用3.8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障日、6.25土地日、村两委换届选举、三夏防火防汛等时节,深入开展经济法、民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相关的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法律法规的宣传,以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矿产资源法、环境保障法、食品卫生法等与资源、环境、知识产权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了各类市场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努力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是围绕促进改善民生和人的全面发展,大力宣传了劳动法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今年陶庄镇拆迁任务,我们加大了劳动争议、房屋拆迁、土地承包和征用等方面法律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劳动法、婚姻法、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信访条例、房屋拆迁条例、物权法、安全生产法等,增强了公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觉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三是围绕创建文明城市,促进社会公正正义,大力宣传了《刑法》等与平安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工作中围绕创建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大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保护法》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治安和刑事法律的宣传教育,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基层民主自治、维权、信访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大力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3、多渠道提升普法工作水平
一是开展了法律进校园活动。我们在2所中小学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对青少年进行全面系统的教育。期间,不断利用网络、新闻媒体、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让法律知识“走进校园”、“走进课堂”、“走进教室”活动得到进一步深化。
二是开展了法律进乡村活动。针对陶庄镇企业多的实际,由司法所牵头、劳动服务站配合,在农民工入厂时同时发放法律宣传册,提高农民工依法自我保护意识。开展两委换届选举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组织司法行政协理员培训6次,培训人数600多人,开展了“模范法治示范户”活动,调动了农民群众学法的积极性,为法治村居的创建奠定了基础。
三是开展了法律进矿企活动。积极协调镇党委政府要求各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学法制度、法律培训制度、学法用法年度考试考核制度、法律知识竞赛制度等,强化了职工法制意识,我们还在215煤矿、圣火机焦等企业的依法治理试点中,注重抓好企业“建章立制”,学用结合,激发职工学法用法的兴趣和热情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围绕化解矛盾,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1、加强组织建设
3月份,结合镇里人员调整,我们建议镇党委及时调整调解委员会,成立由派出所、信访办、法庭、司法所、国土所、计生办、民政办、群团组织为成员的镇调解委员会;5月份我们又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举对全镇30个村、2个居委会的调解委员会进行充实调整;针对陶庄矿企多,人员杂的情况,我们积极主动协调矿领导,在陶庄矿、山家林矿设立司法协理员。
2、完善工作制度
落实责任挂钩制度,年初,我们与各村(居)协理员签订工作责任书,将基层司法协理员工作成效同调解组织的个人经济利益挂钩,增强了基层司法行政协理员的工作的积极性;抓好培训制度,司法所每月组织一次司法行政协理员培训,通过法律小座、案例分析、组织理论考核、会议汇报等方式,提高司法行政协理员的业务素质;完善登记统计制度,按照区司法局统一的调解文书格式要求,对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做到有申请、有调查和调解笔录、有协议、有回访,有记录。对调解不成功的发给当事人《调解不成告知书》,建议当事人依法行使仲裁或诉讼权利。
3、深入隐患排查
深入村居排查,我们每月深入到村居,听取司法行政协理员汇报情况,向村居民了解矛盾隐患,做到心中有数,防患于未然;走访区镇信访部门,我们每月走访区信访局、镇信访办,了解本镇人员上访情况,有针对性做好心理疏导和法律服务工作。半年来,全所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74件,其中:邻里纠纷73件、人身损害纠纷11件、债权债务纠纷13件、宅基地纠纷21件、婚姻家庭纠纷46件,山林纠纷4件,其他纠纷6件。
4、努力化解矛盾
认真开展纠纷调解工作,牢固树立矛盾无小事的观念,调处好每一件纠纷,对调解成功的,做好回访工作;对调解不成的,耐心平息事态,告知双方依法行使仲裁或诉讼权利,截止目前,全镇共受理各类纠纷120件,纠纷受理率达到100%,调处成功率达到97%,无调解不当而发生民转刑或非正常死亡。没有因调处不当引发民转刑案件或群体性上访等激化案件,所达成的调解协议件件得到落实,无违法调解及协议被法院撤销的现象发生。同时我们还创新矛盾化解方法,实施了推荐矛盾双方代理人,即矛盾双方推荐代理人,让调解活动在代理人之间进行,更容易使双方当事人接受,我们还创新了人民调解与劳动调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成功调解了105起农民工与滨湖煤矿工资补偿的问题,我们积极把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结合起来,与法庭联合调处种庄王超与孟庆民劳务伤害纠纷的案件、联合法庭调解离婚案件,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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