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内部控制评价制度以实现单位自我评价和主管部门外部评价已经成为单位落实内部控制建设要求的重要手段。以下是关于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欢迎阅读参考!
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一】
为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水平,严肃和规范财经秩序,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财政部2012年出台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2015年发布了《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2016年发布了《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这些意见或办法,对改进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内部控制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如何将内部控制的基本原理与检验检疫部门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并将制衡机制嵌入到内部管理制度中,是我们需要继续加强的工作。为此,我们应当以本次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为契机,全力推动内部控制建设。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合推进的工作机制。检验检疫行政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内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内控工作,并将其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来统筹安排,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内控规范实施方案并严格加以落实,努力形成“领导模范带头,人人遵守内控”和“内控面前无例外”的内控工作氛围和机制。单位内部的相关职能部门特别是财务、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内控的贯彻实施工作负责,统筹部署,相互配合,联合推进,扎实做好宣传、培训、指导等各项工作。其他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将自身的业务管理融入到内部控制范围内,审视管理职能依据、业务流程和程序、成果输出等,形成权力制约的管理闭环,全面推动检验检疫内部控制建设。
以评促建,充分发挥两表一图、质量体系作用。检验检疫行政事业单位要按照内控基础性评价的文件要求,在做好基础性评价的基础上,按照评价指标评分表的具体情况,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有序推进内控建设,抓好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实施业务流程再造、强化信息系统建设、定期开展内控自我评价等重要环节,把内控规范的各项制度要求逐项落实到位。前些年,有些单位通过建立两表一图、健全内部质量体系,积累了一些内部控制建设成果,在借鉴近期反腐败的经验做法基础上,单位层面上着重在三个方面形成制衡机制:一是建立健全集体研究、专家论证和技术咨询相结合的议事决策机制。二是完善单位经济活动决策、执行和监督相分离的工作机制,建立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控制等控制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筑牢拒腐防变的制度防线;三是建立预决算、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部门和岗位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管控合力,确保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顺势应变,持续推动内部控制的建设。建立健全检验检疫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渐进推进,因此,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建成后就故步自封,它应该是一个开放、动态、循环的系统工程,必须随着形势任务要求的变化、政策法规的调整、单位内部管理风格的变化以及领导对风险的承受程度,而进行适时适度的调整,单位层面的内部控制如此,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也是如此。特别是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应当充分借鉴权威部门如各级纪委发布的警示或巡视通报以及审计署审计报告,及时查找和分析自身管理中的业务流程或环节上的不足和漏洞,补足短板防范风险,内部控制建设永远在路上。
统分结合,正确处理好标准化和个性化的关系。虽然各检验检疫行政事业单位开展的经济活动有较大的差异,但其管理活动的本质有许多相同或相似的地方,因此内控建设的模块化、标准化有其实践的基础。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也给我们提供了内控建设标准化样本通道,比如内部控制建设启动、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责任、不相容岗位与职责分离控制、预算业务管理控制、收支业务管理控制、政府采购业务管理控制、资产管理控制、建设项目管理控制、合同管理控制等,虽然各单位具体做法上有些差异,主要体现在控制环节由不同部门控制、控制流程有长短外,其主要的管控思路和措施基本上还是一脉相承的。个性化更多地体现在结合自身的情况,对相关制度做相应的调整。因此,在检验检疫管理类型相似的单位,建立标准化内控是可行和有效的。
强化内外监督,保证内控工作顺利开展。内外监督是内控建设的要素之一,也是内控得以贯彻执行的重要保障机制。检验检疫部门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内部监督部门与内部控制建立、实施部门保持相对独立。财务、纪检部门要对单位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及评价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适时有针对性地提出检查意见和建议,并督促进行整改。要充分发挥财政、审计、专业机构和社会公众,强化对检验检疫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执行效果的监督,将其纳入政务公开的范围内,促使检验检疫部门不断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建设,提高内控管理水平。
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二】
为提升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青岛交通运输委实施五项措施,强化内部控制建设。一是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定期召开内部控制专题会议,调度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上下联动,通力配合,积极推进。二是组织内部控制业务培训,做好国家政策宣贯,对单位内部控制拟实现的目标和采取的措施、各部门在内控实施过程中的职责等进行专题培训。编制《内部控制手册》,做好宣传培训工作。三是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坚持“以评促建”,按照内控基础性评价内容,逐条梳理,对发现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构建内控体系。四是加强单位层面内部控制建设,根据工作职责,开展业务梳理,开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优化再造业务流程,建立权力运行的监督及考评机制,同时健全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努力实现信息化控制。五是加强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建立健全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业务事项相关制度,形成常态化工作模式。
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三】
10月21日,省财政厅在《关于全面推进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施工作的意见》的基础上,再次下发《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通过“以评促建”,推动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在2016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针对一些单位对内部控制建设重视不够,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内部控制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单位虽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但缺乏有效的执行手段和措施,相关规定要求不能落到实处等实际情况,省财政厅于8月份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施工作的意见》,要求全省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四项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建立内部控制报告制度,促进内部控制信息公开;推进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确保制度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制度,从而实现确保经济活动合法合规,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的工作目标。
省财政厅明确要求,在内部控制建设实施工作中,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必须建立“一把手”负责制,成立内控领导机构,单独设置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确定内部控制牵头部门,明确各个部门、岗位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分工和责任,各部门各岗位要积极协调配合,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查找单位经济活动风险,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同时由单位审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定期开展本单位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工作,形成《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手册》,全力按时推进。已经建立并实施内部控制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抓好修订整改,进一步健全制度,确保内部控制有效实施;尚未建立内部控制或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的单位,必须于2016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工作。
为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全面推进,各市财政局、各部门应当于9月中旬全面启动本地区(部门)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广泛动员、精心组织所辖各单位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各单位应将包括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在内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以明确下一步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改进方向,确保在2016年底前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对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评价结果不真实的单位,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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