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简章
怎么制定研究生招生简章?下面请参考公文站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研究生招生简章,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研究生招生简章1
一、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学习、工作期间无党纪、政纪处分;
4.无不宜从事公安工作的其他原因。
(二)年龄条件
报考“非定向就业”(录取后档案需要转入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xxx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定向就业”(录取后档案不转入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xxxx年7月1日后出生)。
(三)学历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xxxx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截至xxxx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身体条件
考生既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细则的要求,还应达到以下标准:
1.男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轻于50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25%;女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轻于45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25%;左右眼裸视力不低于4.6(0.4);无色盲、色弱。
2.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驼背、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无各种残疾;两耳无重听,无口吃;本人和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慢性肾炎,无高血压。
在复试时我校按照以上要求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将不予复试、录取。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xxx年10月10日至31日。
(二)报名方式
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分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交纳报考费。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报考信息并照相。 网报信息一经确认,不得再做修改。未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确认的,报名无效。
有关网上报名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三、考试
(一)初试
初试时间为xxx年12月24日至25日。
(二)资格审查
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同等学力人员还需提供“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注意事项”中规定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三)复试
复试重点考查学生的专业基础掌握程度,以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复试内容包含专业笔试、专业面试、英语测试(含笔试、听力)和体检。复试时间和具体内容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四、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注意事项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截至xxxx年9月1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在取得复试资格后,需在复试时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专业必修主干课程,并提供以下材料:
1.教育部承认的大专学历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
2.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单;
3.近5年在报刊上公开发表3篇以上相关专业学术论文,含一篇5000字以上的专业学术论文;
4.补修所报考专业本科课程证明材料(由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五、法律专业硕士报考注意事项
(一)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报名法律(法学)专业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xxx〕2号)精神,我校原有的在职攻读法律专业学位硕士招生考试,从xxxx年起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在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学位证书。
(三)报考我校非全日制法律专业硕士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本科毕业满2年(截至xxxx年9月1日),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证书);
2、报考人员应为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工作人员,以及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务的工作者。
(四)非全日制法律专业硕士学制为3年,在校课程学习时间为3个学期,其余时间安排社会实践、撰写毕业论文。
(五)非全日制法律专业硕士报考类别仅限“定向就业”;考生报考时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录取后,考生本人及工作单位需与公安大学签订定向培养三方协议。
本文来源:https://www.010zaixian.com/gongwen/gongzuojihua/321891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