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家协会摄影大赛通知
由中国艺术摄影家协会主办的一年一度的品牌摄影大赛“全国艺术摄影大赛”已成功举办十六届、并成功举办九届创作颁奖年会,出版《获奖作品集》、纪念封、明信片等。为了更好地体现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这个根本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摄影家提供展示摄影才华和成功的平台,中国艺术摄影家协会决定举办“2015第17届全国艺术摄影大赛”。同时编辑出版《第17届全国艺术摄影大赛获奖作品集》大型摄影画册;举办创作颁奖年会。诚挚邀请国内外摄影团体、摄影家、摄影爱好者选送佳作参赛。
一、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艺术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
二、 征稿要求及细则
1、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5月20日止(以作品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2、国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参赛。参赛作品风格不限,黑白彩色照片均可;来稿只收纸质照片;作品规格为10英寸(长边25.4厘米)。每人投稿数量限每个类别5幅以内;组照算一幅,每组限4--6幅,(请按排列顺序在作品背面用透明胶带粘连。组照作品的标题、文字说明按顺序统一打印在相同规格的纸张上,并置于组照作品首页。)参赛作品一律不得装裱。作者姓名不得标注在作品正面。
3、不接收在中国艺术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历届摄影大赛和参与举办的摄影大赛中获奖入选作品;
4、每幅参赛作品背面须粘贴参赛表(参赛表格附后),无参赛表或不按要求填写参赛表的,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作品类别请作者自己确定并填写,主办单位和评委会不给予任何更改。
5、所有获奖作品在报刊、杂志、CD、画册使用不另付稿酬;
6、本届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大赛结束后出版《2015第17届全国艺术摄影大赛获奖作品集》,不收取任何入编费用,获奖者自愿优惠订购;由国家邮政局发行获奖作品明信片等;
7、获奖者可优先申请加入中国艺术摄影家协会,
8、作品获奖后手机短信通知或邮箱通知:获奖者按要求、时间及时提供电子文档,用于影像鉴定和编辑出版《2015第17届全国艺术摄影大赛获奖作品集》画册,逾期不能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9、评委作品、主办、协办单位员工的作品不得参加评选;
10、凡选送作品投稿参赛者均视为同意本启事之所有规定,凡不符合大赛要求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参赛作品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三、 类别及奖项设置
本届摄影大赛拟设获奖作品约485幅左右。
●综合类:共设特等奖5幅;
●艺术摄影类:共设奖110幅:其中金奖7幅;银奖15幅;铜奖28幅;优秀奖60幅;
●纪实摄影类:共设奖110幅:其中金奖7幅;银奖15幅;铜奖28幅;优秀奖60幅;
●风光摄影类:共设奖110幅:其中金奖7幅;银奖15幅;铜奖28幅;优秀奖60幅;
●人像摄影类:共设奖50幅:其中金奖4幅;银奖8幅;铜奖10幅;优秀奖28幅;
●工业建筑摄影类:共设奖50幅:其中金奖4幅;银奖8幅;铜奖10幅;优秀奖28幅;
●花卉动物摄影类:共设奖50幅:其中金奖4幅;银奖8幅;铜奖10幅;优秀奖28幅;
●所有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赠送会刊《摄影导报》一年;
●组织工作奖:对支持本届摄影大赛、颁奖创作年会成功举办,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授予“第17届全国艺术摄影大赛特殊贡献奖”荣誉称号;对在摄影大赛中组织20名以上摄影家参赛并征集摄影作品100幅以上,且获奖成绩突出,并积极组织获奖摄影家参加颁奖创作年的摄影团体和个人,授予“第17届全国艺术摄影大赛优秀组织奖”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牌;
●所有获奖作者将邀请参加“中国艺术摄影家协会2015创作颁奖年会”。凡参加“2015颁奖创作年会”的.获奖者,除颁发获奖证书外将免费颁发奖杯;(未能参加颁奖年会的获奖者,组委会将在活动结束后将获奖证书免费挂号邮寄给获奖者。)
●获奖者以最高获奖档次为准,不重复获奖;组委会将根据来搞情况,对获奖数量适当调整。
主办方对本届摄影大赛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作品类别解释
1、综合摄影类特等奖:在所有参赛作品类别中选出。
2、艺术摄影类:经过艺术构思和技巧进行艺术创作,突出表达生活中的特定瞬间、主观情感、审美意趣,艺术元素多,具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与审美价值的摄影作品。包括电脑创意或传统暗房创意作品。
3、纪实摄影类:以纪实摄影手法,关注社会自然生活等题材的新闻和纪实作品。要求真实记录,不得修改原始影像,谢绝合成作品参赛。每幅(组)作品除标题外,根据情况可附简要文字说明。
4、风光摄影类:以自然生态、旅游、人文景观为题材,以表现大自然神奇与美丽为主的各类摄影作品。
5、人像摄影类:以社会生活、民俗风情中的人物及影楼人像为题材,以表现人的形体、表情、气质和外貌,兼具审美性的人像摄影作品。
6、工业建筑摄影类:以工业生产场景及古今建筑风格为题材的摄影作品。
7、花卉动物摄影类:以花卉、动物、静物、微距、小品等为创作题材的摄影作品。
四、评奖
征稿结束后所有征集的参赛作品将全部集中到中国艺术摄影家协会第17届全国艺术摄影大赛组委会,由协会聘请专家学者进行评选。作品评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厚名家,不薄新人。并邀请摄影团体、作者代表现场观评;评选日期:2015年6月中下旬。
五、颁奖安排
拟于2015年8月或9月,邀请获奖作者参加一年一度的“中国艺术摄影家2015创作年会暨第17届全国艺术摄影大赛颁奖盛典”,邀请获奖摄影家参加颁奖、高峰论坛、摄影创作采风、摄影交流等活动。(2007年--2014年中国艺术摄影家协会已经连续在河南洛阳、河南开封、江苏华西、江苏苏州、陕西延安、浙江洞头、河南辉县、内蒙古赤峰、湖南花垣成功举办“中国艺术摄影家创作年会及摄影大赛颁奖盛典活动”)
颁奖地点:待定
六、投稿地址
●中国洛阳市汝阳人民路37号中国艺术摄影家协会第17届全国艺术摄影大赛组委会 刘然收,邮编:xx
●中国浙江省金华市人民西路238号中国摄影网陈小军收,邮编:xx
投稿至中国摄影网的作者请在投稿快件寄出当天编辑“参赛作者姓名+快递公司名称+快递单号”发送短信至18957928099,我们会在收到稿件后通知参赛作者。
如有问题咨询可以关注公众平台提问。
第17届全国艺术摄影大赛组委会
二0一五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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