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废弃物,俗称电子垃圾,指废弃不再使用的电器电子产品,主要包括废旧电脑、移动通讯产品、电视机、电冰箱等废旧设备及其零部件。随着电器电子产品更新换代周期越来越短,电子垃圾数量也正处于爆炸式增长的阶段。
电子垃圾中包含多种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和颗粒物等有害物质,因此,相较于普通生活垃圾,电子垃圾的回收处理过程比较特殊。如果处理不当,这些有害物质将会释放到环境中,对水、土壤等造成污染,也会严重危害到人类的身体健康。
联合国大学发布的《2014年全球电子垃圾监控》中指出,2014年全球共产生4180万吨电子垃圾,然而仅有16%的电子垃圾得到回收或者重复使用。
那么,我国在电子垃圾回收处理方面又存在哪些问题?通过借鉴发达国家实践经验并结合自身情况,可否找到一条切实可行的解决途径?这些问题值得我们研究与探讨。
一、我国电子垃圾回收处理现状
(一)我国电子垃圾回收处理相关立法
我国先后颁布实施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对电子垃圾的回收处理做出了相应规定。
根据这两部法律的相关规定,国务院于2009年2月出台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条例》针对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活动作出规范,我国电子垃圾的回收和处置也步入了新时代。根据《条例》,2015年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联合发布了新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电子废弃物由上述五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扩展至打印机、手机等14个品类。
在电器电子产品污染控制方面,2016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发布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在原《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基础上,新《办法》扩大了限制使用的有害物质范围并完善了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的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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